长社县城内,士兵们在午后就睡下了,二更天起床吃饭,已经束甲整戈完毕的军队有三万余人,孙坚被朱儁授予佐军司马之职,统领城内所有的骑兵在城门内列好了队列,一旦黄巾军大营乱起来,他便会带着这五百余骑,一路朝他们败退的路线上踩踏冲杀过去。
不到半个时辰,城外火起,一条长达十余里的火线,在大风的催动下,滚滚向黄巾军的大营烧去,早春的露水让这些被燃烧起来的枯草带着滚滚浓烟,当少量的在营地里值守的黄巾军发现了火光的时候,浓烟已经顺着风势,飘向了营地之中。
“火,火,敌袭,敌袭,快,敲锣……”
黄巾军的大营内,一下子炸开了锅,锣声,叫喊声,咳嗽声,相互碰撞,吵架的声音,嘈杂的很。
与孙坚拼刀子后受了些许内伤,这几天才刚刚缓过来的波才一下子被铜锣声惊醒了,快速的让卫兵给自己披甲,想要出营平息士兵们的慌乱。
然而,在大火的浓烟的面前,无论他怎么喊叫都是无用了,那些黄巾军士兵们,大多都自发的往没有火光的方向跑,他虽然知道那边肯定有敌军的后招,可是却无法制止。
“破敌正当此时,三军听我号令,举火,杀出去。”朱儁站在城门楼上远远的观看到黄巾军大营中的乱象之后,用全身的力气向城墙内的士兵喊道。
闻言,孙坚,以及他带领的五百余骑全部系上了沾了水的黑色面巾,而那些步兵们,则是在系好了面巾之后,一手举火把,一手举长矛,在骑兵之后列起了队。
“咯吱……”
城门被拉开,孙坚一马当先,程普在其左,韩当在其右,祖茂在其后,五百余骑,轰隆隆的向城外跑去。
马一上百,跑起来的声势就十分吓人,在某些时候,踏破万军营寨都不是不可能。
而五百多匹马跑起来那就不是声势了,而是威势,轰隆隆的马蹄声,能让许多胆小的平民百姓,连武器都握不住,尤其是他们有夜盲症,在完全摸不清方向的时候。
其实,孙坚属下的骑兵,也未必能在夜间视物,尤其是在这种天空中飘满浓烟的时候。
不过,他们早有安排,放完火的黄盖早就去到了前方,为他们点起了指引的火堆。
“夹紧骑枪,打马向前,不要管其它,往前冲就是了。”马跑起来的速度,比那些摸头不知脑的黄巾军可快的多,不多时,孙坚率领的五百余骑就接上逃窜的黄巾军了。
这些人大多衣衫不整,甚至手上压根都没有武器的黄巾军,被五百多匹马组成的大队从身后碾压而来,其结果可想而知。
平推,就是孙坚部在与黄巾军接触之后,造成的效果,他们只需要不断的策马向前,右臂夹紧的骑枪,就能不断的割破阻拦他们道路的黄巾军的肌肤,身体,战马胸前马铠上的突刺,便能装伤所有挡路的人。
被五百多匹马犁过的地方,几乎没有什么人还能站着,即便是有一些人侥幸躲过去了,没有受到大的伤害,也会被随之而来的大股的举着火把的步兵用长矛刺死或者用刀砍掉脑袋。
一夜混战到天明,数万尸骨散落在了长社县城外的荒郊,血腥的气味弥漫着天空,血水将整片荒野的土地都染红,甚至有汇聚成小河的趋势,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战争了,如果霍海看了这个现场,估计要把肠胃全部吐空才会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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