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洛雷丝妈妈,等自己赚钱了,她也不用一大早就去超市上班,然后一边又得兼顾着一大家子的食物,整天那么操心。
自己父亲有腿疾,王大仁打算自己高中毕业,就让父亲回家养老,到时候他去管理家里的那个皮鞋店——在穷人区卖皮鞋真的是个太蠢的生意了,这个地方哪儿有人会去买皮鞋啊——大家都是穷光蛋,有哪个穷光蛋会穿着皮鞋去干活吗?
王大仁决定从中国老家那边批发点便宜的运动服、球鞋什么的,这些东西才是这一片区域的穷人们愿意消费的。
王大仁对自己的生意头脑非常满意。
而且他还有帮手呢,他和卡隆可是从小一起在贫民区长大的死党,等两人高中毕业,卡隆这黑小子肯定也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自己可以拉着他一起干,自己也有个帮手,卡隆也不至于失业,不然卡隆这小子肯定是和周围的老黑一样为里斯本的犯罪率做贡献.....
王大仁陷入了对未来的憧憬之中。
他从床底下翻出一个箱子,从箱子里取出了一颗足球,凝视良久。
足球已经很旧了,上面的花纹已经卡不见,只剩下白白的球皮。
这是他的第一粒足球,也是迄今为止最后一粒。
和那些钱一样,这是他保留了许久的东西。
或许,比钱...还要珍贵?
相比于开小店铺挣钱,或许足球才是他的梦想,但是这梦想的代价,或许是满是荆棘,也许也会让这原本就贫穷的家庭增添更大的负担...
从小便经历良多的大仁内心叹了口气。自己可是有这么多责任担在肩膀呢。
他要振兴家业,他要挣钱供弟弟上学,他还要让全家从这个阴暗的贫民区搬走,让家人们住上大房子。
他把这一颗足球放进箱子里,又重新塞进了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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