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大厅里,灯光倏地一暗。
气氛也随之安静,只听见一些人转身的声,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台上一侧。
徐天胤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那里,或许是灯光暗下来的那一瞬,但所有人竟都没发现有人走进来过。只是在台上灯光亮起的时候,看见男人站在了那里。
黑色的中山装,冷峻英挺,亮如白昼的灯光都照不化男人的孤冷,他的肩头似落了霜雪,整个人似雪地里立着的孤狼。他站在高处,世界对他的注视与他关,他只转头,眸紧紧望着一个方向。
大厅门口。
宾客们刷地转头!
一道灯光亮起,轻扬的音乐缓缓响起。
不是婚礼进行曲,只是洋溢着幸福音调的音乐。
一名女子挽着父亲的手在灯光里微笑,她的眸也只望着一个方向,他的方向。
早晨,他见过她了。雪地里,墓碑前,她是他一生的记忆。但今晚,她在他的记忆里又添一笔。那是他不曾见过的她,挽着父亲的胳膊,一袭白色曳地礼服,静立在红毯上。灯光的耀眼不及她宁静柔美的韶华,胸前的珍珠不及她肌肤的珠润。他不看她的礼服,只看她的眉眼,两人隔着长长的红毯,各自立在灯光里,好似在两个时空里凝望。
若时光默许,愿许你一生。
今晚,恍惚间并非订婚,而是两人许诺一生的婚礼。
男人的胸膛沉沉起伏,许久没有落下。一条短短的红毯,他觉得那么长,不自觉地下了台,望着她的眉眼,他却忘了再往前走。就这么看着她,一步步走来。
她从来给人惊艳,但今晚她走过红毯,宴会大厅里宾客们的目光却更多是认真。没有人再轻视,没有人再质疑,佛若她不走上这样一条路,又有谁能来走?
音乐轻扬,灯光随着女子缓缓漫越,似时光在渐渐走近。这一条路,竟没有人觉得是短的,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漫长。
包括夏芍的身旁。
夏志元西装革履,目视前方,走得笔直而僵硬。这辈子,心跳如此激烈的时候,在他记忆中只有一次。那是二十二年前,娶到妻子那天。今晚,他重温旧时岁月的心跳,时光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身旁女儿亭亭玉立,挽着他的胳膊,等待着走进另一个男人的世界。
这简直就是在结婚!
夏志元咬着腮帮子,两道灯光聚在一处的时候,他觉得牵起女儿的手是那么沉重。
心跳如鼓,两个男人的对视,好像在用目光分出个高下。
臭小子,这是订婚,不是结婚!你的考验还没完,别以为过了今晚你就轻松了。夏志元在内心念叨,却没忘了今晚的场合,他用眼神给了准女婿一个下马威,把女儿的手交到他手心里的时候,却气得差点吐血。
徐天胤只看着夏芍,连眼尾的余光都没给夏志元。
没有人在意吐血退场的父亲,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那灯光里。此刻,只有两个年轻人。他们的订婚戒指早已为对方戴上,哪怕是今晚,他们也不愿为了过场摘下哪怕一刻。
感情不是表演,心里有彼此胜过一切。
夏芍笑着,她一笑起来眉眼便弯得喜人,徐天胤握着她的手,不肯松,眸也凝望着她,不肯移开。男人的孤冷终于在女子面前化开,唇角轻轻扬起来,这回不是短暂的,而是久久不落。不管是不是有人在看着,他张开双臂,拥抱了她。
这一拥抱,是他习惯的方式,宴会大厅里,宾客间却气氛霎时涌动。
外界都传言徐天胤性情孤漠,军中狼王,从不与人交际,他手下的兵服他服得要命,却也怕得要命。没想到,再孤漠的狼,也有柔情的时候。而他的柔情,在今晚之前,确实没有多少人见过。
徐家人呵呵笑着,夏家人则大多红了脸,有些害臊。夏志元眼底血丝都出来了,握着拳头恨不得把桌上的碟子飞一个过去,李娟瞧丈夫一眼,红着脸直笑。
而在宴会厅的另一侧,却有三双目光轻轻垂下,脸上各自保持着微笑,心底的滋味只有各自懂得。
也不知过了多久,宴会厅里爆发出祝贺的掌声,灯光亮起,这才令徐天胤和夏芍结束了拥抱。夏芍笑着,徐天胤看向宾客们的时候,唇边笑意敛起,周身气息又冷,佛对被打扰了很不爽。幸亏有夏芍在一旁,两人握着的手里,夏芍狠狠发力了一下,阻止了男人施放冷气。
直到掌声落下,徐彦绍才笑着站了起来,来到了台上。
“呵呵,身为这对孩子的叔叔,今天我就腆代大哥大嫂发言了。”徐天胤的父母去得早,老爷子开场时已经发言过了,男方父母的发言权自然就交给了徐彦绍。这是早就商量好的,尽管夏芍心里还没承认徐彦绍一家,但外界的人眼里,他是徐天胤的叔叔,今天这样的场合,不让他发言,难免会让人诸多猜测。为了老爷子,夏芍也不会不答应。
徐彦绍则很珍惜这个机会,早早就准备好了,每字每句都斟酌过,比开重要会议发言的时候还紧张。如果去年这个时候,有人告诉他,他有一天会重视一个人到自己亲自准备发言稿的程度,他一定会以为那个人有神经病。他堂堂徐家二代,共和国委员,就是向老爷子汇报工作也没有这么对待过。
可是谁能想到,他就这么栽了呢?
唉!
这女孩子简直就是他的克星,也许有一天会是徐家的救星。
“我的大哥大嫂去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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