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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覃先美。
那个像长在阴暗角落里的蘑菇,看起来永远都罩满阴霾,不被别人喜欢的覃先美。
在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我和其他女孩子一样,天真活泼阳光,爱说爱笑。
一场大火灾,毁掉了我的家人,我的幸福。
我变成了孤儿,只能寄居在亲戚家里。
一直无法从失去父母的痛苦之中解脱出来,无法去讨人喜欢。
他们是迫于压力才收养我的,对我,还不如对一只狗好,每天对我吆吆喝喝,只给我吃剩饭剩菜,还让我做很多家务,不满意就打骂。
可是,我不能反抗,我怕我没有地方可去。
我也不敢牢骚什么,当我想要对人表达不满的时候,我就会被指责,说我忘恩负义,人家菩萨心肠收养了我,供我吃穿,供我读书,还想着像公主一样生活。
是的,这个世上,人只有在爱自己的父母面前,才能像公主一样生活。
只是,我的父母已死。
那场火灾,和我的父亲并没有任何关系,却因为没钱没权,成为了替罪羊。
我恨那个不负责任的鉴定组,恨那些不把真相找出来的刑警……
如果我做法医,我一定不会让任何一个真相被疏忽,不会让人被冤枉,不会让真凶逍遥法外。
于是,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医的职业。
你们也许认为,我对麦小麦的仇恨,是因为我的父母,是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鉴定。
那你们错了!
麦小麦是我见过的,最负责任,最优秀的法医,她是不会做出这样子的事情的。
在她的身上,有正义公平的力量。
我佩服她!
但我还是恨她。
因为她,害死了那个我最爱的男人。
那个男人叫程东城,麦小麦的初恋。
程东城,是我在阴霾里的一抹阳光,照亮过我的人生。
在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他,到现在,我都忘不了初遇的时候,他温柔地对我笑着说,“你长得好像我的初恋情人,我喜欢你。”
从来都没有人这样子温柔的对我笑,那一刻,我的心再也不属于我自己了,时刻在为他心动。
也许,他把我当做初恋的替身,每周都会过来看我一下,送我一束白色的雏菊,给我足够的钱去生活,让我不用紧巴巴的过日子,可以随意买自己想要买的东西。
同学们都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
但是,我连他的手都没有牵过。
每次,他看见我的时候,只是伸手摸摸我的头,告别的时候,也是摸摸我的头。
从注视我的目光中,可以看出,他是想要在我的身上,寻找着另外一个人的影子。
不过,我不介意,只要他能看着我,出现在我的眼前,就足够了。
他每次来看我,都不会超过半个小时,直到有一天,他在我身边,足足坐了两个小时,看着我吃他带来的烤番薯,眼睛红红的,很痛苦伤心。
我后来才知道,那一天是他的初恋麦小麦结婚的日子。
再后来,他来看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最后一次,他一脸的憔悴找到了我,把一张银行卡交给我,“以后,我不会再来看你了,这些钱,你就将就点用,再见。”
我哭了,第一次在他面前哭。
我拒绝接他的银行卡,只要求他每天能有空看我一次。
他不哼声,只深深地看我一眼,就转身而离开。
我大着胆子上去,从背后搂着他的腰,说出我一直想要说,但不敢说的话,“我爱你,求你别走!”
他把我的手扳开,回头淡淡的对我说,“对不起,我不爱你,放我走!”
“我不在乎你爱不爱我,我只知道我爱你!”
我哭嚷着,如果下跪求能有用,我都要下跪。
可是,看到他那苍凉和带有死亡气息的眼神,我就知道绝望了。
他离开后,我一直在等,等着他还有一天来到我的面前,伸手摸摸我的头发,凝视着我。
等了一天又一天,再也不见他出现过。
有一天,教授在课堂上讲了一个最新的碎尸案例,看到那凶手的照片,我的世界一下子崩塌下来了。
凶手竟然是他。
从教授的嘴里还得知,他畏罪自杀了,在临死之前,亲自摘下他器官的,居然是他的初恋麦小麦。
经过多方面的调查,我得知,他杀人的动机,是为了保护那个女人。
于是,一毕业,我来到那个女人的身边,成为她的助手。
我想要看看,她凭什么让他那么的爱。
我以为,她会愧疚,会过得不好。
结果,她什么都有,日子过得比谁都幸福,和老公十分的相爱。
难道她就忘记了,还有个人在为她而变成了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
每看到麦小麦的笑,我都想到程东城那悲凉而绝望的眼神,心就越发的痛,越发的恨她,觉得她根本就没有资格幸福。
程东城那么爱她,她就应该去陪他死,而不是继续幸福地活着。
真的很乐意看到她的各种不幸。
但是,她却偏偏像顽强的小草一样,总是能最后挺过来,依然笑得幸福,还怀上了三胞胎。
那天,是程东城的忌日。
她却完全忘记了,没去给他上一下坟。
我再无法忍耐了,想要她不幸,给她送去注射了催产素的水蜜桃。
只要她吃,胎儿就会早产,夭折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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