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圈养给我一个试试?”
“是啊!圈养斗鹿可比抓还要难!但他每月大小都能抓到几头,奇了怪了这!”
“咦!这照你们所说,这小子抓了这么多斗鹿应该很富裕才对,怎么还穿成这样?”先前那位商人不禁多朝易天辰扫了几眼,朝身旁的人询问道。
“哎!”一位本地人撇了撇嘴,暗暗地摇了摇头道:“这我们也想不通,他这样抓斗鹿也有半年多了,钱肯定是不缺的,但这半年来愣是没见他拿出过一个铜板,既没见他吃也没见他喝,即便是衣物也没见他买过,他穿的这条破裤子还是隔壁二毛家丢弃不要的,他卖完斗鹿后除了去找那个老废物之外就是回森林了。”说到森林,这本地人立马面露惧色,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易天辰为何能够相安无事的居住在森林内。
“回森林?!”商人有些不解。
“对啊,这小子就住在那片森林里,所以我们都觉得他脑子有问题,稍微正常点的人都知道那里去不得,更加不会在那过夜,但他却愣是把家安在了那,不过他似乎很走运,住了近一年依旧相安无事。”
“我看这小子倒像是一位落魄的权贵!你们看他整个人细皮嫩肉的,别说双手都没生茧,甚至连脚后跟都是圆的,这明显就是娇生惯养,从小连路都没怎么走过的主。”一位小镇居民在一旁插话道。
听到此言,众人对着远去的易天辰又是一阵打量,纷纷都赞同的点了点头,抛去穿着破烂之外,易天辰还真有些贵族的气质。
在众人议论的同时,易天辰已经如往常一般来到了一间酒楼里,他并未过多的言语,也未曾停留,在将斗鹿按照约定的价钱卖掉之后,便匆匆出了小镇,钻回了森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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