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阿卡迪亚音乐广场上,竖琴悠扬灵动的琴声犹如一条无形的丝带飘荡在上空,落叶梧桐下的人工喷泉时不时的喷出水珠子来,叮叮咚咚的发出悦耳的声响,洋洋洒洒的落在行人的脸上,莫名的有些沁凉,喷溅在空中,还浮现出几分彩虹的影子来,几个金发碧眼的少女
我寂寥的坐在广场旁的石凳上,身上披着军大衣,大衣里面是一件样式普通的衬衫,领口袖口那里被汗渍浸得有些发黄,胸前那里还蹭了好大的一块番茄酱,头发乱糟糟的,眼窝深陷,活脱脱的一副流浪汉模样。
谁又能想象得到,昔日也曾在西江郡风光一时的陶家大少,会落魄到如今这般的地步?
叭嚓!
一声脆响,惊扰了久坐在石凳上的我。
我不由得茫然抬头,却见是个圆润的大胖子,胳膊下面夹着个公文包,行色匆匆的模样,身上穿着特大号的西装,明明已经特别订做的特大款了,穿在他的身上,依旧显得有些紧巴巴的。
以我这么多年的眼光来看,对方这一身西装,是从街边最便宜的那种小店里,用最低廉的手工和布匹做的,显然胖子也不是那种富裕人家……但偏偏对方脖子上戴着的一个挂坠,上面的坠子是个老翡翠的戒面,绿汪汪的一片,若是能把这个戒指卖了,足够他衣食无忧一辈子的。
可偏偏,胖子将这么贵重的戒指戴在脖子上,却又是一副普通小职员的模样,宁肯汗流浃背的在外面奔波,也不愿意把这个戒指卖了。
“龙国人?”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将自己丢在石板路上的硬币捡了起来,放到了我的手边,“哥们,收着吧,天底下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我诧异的打量了一眼这个胖子,忽然扯了扯嘴角,“你怎么知道我是龙国人的?”
“嘿嘿,猜的。”胖子露出一抹极为猥琐的笑容来,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掏出一瓶水,咕咚咕咚的灌了大半瓶,这才坐到我的身边,“就是感觉……你肯定是龙国人,老乡见老乡嘛!”
我看了一眼胖子递过来的硬币,也不知道是觉得好笑,抑或是震惊,只是短暂的楞了一下,这才摊开自己的手,任由着对方将那枚硬币放在我的手心里,——很明显,胖子是把我当成乞丐或是流浪汉了。
胖子瞧我的模样,嘿嘿的笑了笑,似乎有些觉得尴尬,“你也别嫌少啊,我现在成天给人跑腿,也不过是勉强温饱……比照你的境况,我没比你好哪去。”
“那是你自己不愿意……你若是真有心的话,远不会过得这么奔波。”我微微抬起头,手上把玩着胖子递给我的那枚硬币。
胖子显然没太明白我话语里的意思,懵住了。
我指了指他脖子上戴着的那个戒指挂坠。
胖子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脖子,赶紧将坠子塞进了衣服里面,随即露出一抹不好意思的笑容来,“想不到兄弟你居然还是个行家,能看出我这个坠子的不凡来……不过,这个坠子虽然值钱,我却是宁肯饿死都不会卖的。”
我一声不吭的坐在那里,静静地聆听着胖子接下来的故事。
“这是我们金家的家主戒指,爷爷留给我的,去世前,他老人家紧攥着我的手,拼了命的叮嘱我……家业败了也就罢了,家主戒指是家族的象征,也是家族底蕴之所在,万万不可丢弃,兴许哪一天,我们金家还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我们这一辈的人已经把祖宗的基业给折腾没了,不能连家族最后的爷爷一点象征都留不住。”
胖子的语速缓慢,声音虽然异常的稳重而诚恳,带着一种历经沧桑的味道。
“金?”
我下意识的拧紧眉头,“你姓金?”
“对啊,”胖子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我叫金元宝,以前家里也是北方一地的豪门,后拉家族遭了人的暗算,我自己的亲姐姐硬生生的把偌大家族给折腾没了,爷爷就带着我拿上家族最后一点积蓄,溜出了过门,跑到国外来了。”
“边北郡金家?当年叶氏发迹的那个地方?”我面露诧异。
金胖子猛的一拍大腿,“擦!你也知道?”
我苦笑不语:岂止是知道?就是我,最后往叶妩的背后,捅了一刀,好吗?
金胖子好像很久都没有找人聊过天了,一时间还真有些拉不住话匣子,絮絮叨叨的苦笑道,“说起来,也是我这个做孙子的没用,爷爷带着我出国之后,因为家族的败落,也很快的……临死前特意替我安排好了舒舒服服的后半辈子。”
“那你还……”我有些不解的看着金胖子。
“落到今天这种地步,是我自找的。”胖子漫不经心的夹紧了自己的公文包,舔了舔干涸的嘴唇,“自以为很了不起,被人怂恿唆使了几句,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拿着爷爷留给我的那笔遗产,将爷爷生前的叮嘱抛之脑后,不知天高地厚,成天的想搞点自己的事业,却也不拿块镜子照照自己——我有那个本事和能力吗?自以为交到了几个好朋友,又找到了真爱我的女人,被他们骗光了钱财之后,我自己差点连命都没保住……幸亏遇上了一位故人,帮我还了债,还替我找了一份工作,如今虽然辛苦,却也挺踏实的。”
“故人?”我难得的起了几分好奇心,“不如说说看,兴许我也知道呢。”
金胖子抖了抖脸上的肥肉,说出来的话与,却如平地惊雷,“以前也是我们边北郡的,郭家家主——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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