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烟啊,咱们家现在只有你能够帮你哥了,看在妈的面子上,你就帮帮你哥吧!”魏桂琴脸上堆着笑,夹了块肉放在了女儿的碗里面。
苏含烟低头看了看碗里的这块五花肉,笑了笑说道:“妈,这忙我可帮不了,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魏桂琴一愣,向来听话的小女儿,在这件事情上竟然不肯做出让步。
随即,她就知道女儿不情愿,可是为了儿子的幸福,还是要牺牲一下女儿的利益了。
毕竟,女儿迟早都是要嫁人的。嫁出去的闺女,那就是泼出去的水,成了别人家的人。只有儿子才是能够在自己身边一辈子的!
这笔账,她算的很清楚。
“烟烟啊,你就心疼心疼你哥吧。你也知道他喜欢林知秋,真是恨不得把心窝子都剜给那姑娘!如今,那姑娘总算是答应了,人家不要彩礼,不要‘三转一响’,只要一份工作而已!你就成全了她俩吧?”
“那我呢?”苏含烟抬起头来,盯着魏桂琴问道,“我工作干的好好的,说让就让了?我怎么办?”
听出来女儿似乎有了松口之意,魏桂琴脸上顿时就堆起了笑容:“瞧你说的,你哥能亏待你?这不是也给打听了一户好人家?周家,周家知道吧?周家的条件不错呢,而且就一个儿子,你嫁过去了,那就是去享清福去了啊!”
享清福?
骗鬼去吧!
关于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她知道的是一清二楚,甚至连未来每个人的命运都知道的清清楚楚的。
她并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没错,那是因为她穿书了。
这件事说起来,挺不可思议的。
几天前,她因为参加一场酒会喝多了,被送回别墅后,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穿进了一本八十年代的年代文里,成为了故事中的女配角苏含烟。
回忆了那本书的剧情后,她发现关于苏含烟这个人物的描写并不是很多,但是寥寥几个场景,却道尽了她短短一生的曲折和苦涩。
原文恨不得把心掏给人家的那姑娘正是女主林知秋。她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就在家里照顾病重的父亲照顾了两年。
两年后林父死了,林母伤心过度,在机械厂干活的时候被车床子给铣掉了一条胳膊,女主林知秋因为照顾母亲耽误了时机,原本该由她来顶替的工作被别人给顶替了。
家里没有经济来源无法生存下去了,为了日子继续过下去,她答应了纠缠了她两年的胡同小痞子苏景睿的求婚,条件就是要一份工作!
这年头工作哪里好找?
但凡是有份工作,都会让自己家的亲戚顶了去。要是去买人家的工作也得很多钱,一般人家谁能掏的起那么多钱买工作?
可苏景睿喜欢林知秋,魏桂琴最疼老三苏景睿,也中意这个未来的儿媳妇,觉得这姑娘长的细腰大屁股一看就是个生小子的命,家里的老大结婚一直没能够给她生了孙子,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林知秋身上。
林知秋要工作,那自然要有人把工作让出来。
魏桂琴就把主意打到了苏含烟的身上了。当然,她怕闺女让了工作不好嫁人在家里吃干饭,于是就答应了周家的婚事。
这门亲事一成,就开启了苏含烟悲催的一生,各种狗血事件轮番上演,被丈夫家暴的伤筋断骨,死去活来。她向娘家人求救,娘家人冷漠的坐视不管。
最终,她死了,死在了绝望中!
而林知秋和苏景睿也离了婚,找到了命定的男主,在男主的庇护之下,她做美食,开店铺,发家致富走上了人生巅峰。
所以,在原文当中她苏含烟就是个生存了不足两万字,活了不足十章的超级女炮灰,而且是全书最悲惨炮灰没有之一!
苏含烟穿进书里来后,心里还想呢:开什么玩笑?
她在家里是父母的掌中宝,是爷爷奶奶的心尖肉,被一家人看作是眼珠子一般娇贵的存在。
哪天不是宠着惯着的?
如今一个穿书把她给钉进了别人的人生,还是这么悲惨的人生!这怎么行?
她的人生,她做主!
魏桂琴一直跟女儿商量,说的口干舌燥,嗓子眼冒烟,这丫头竟然神游起来了,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烟烟,你听见妈的话了吗?”她又问了一遍。
“嗯,听见了!”苏含烟放下碗筷,伸了伸懒腰,撇嘴道,“我可不想去享什么清福,我还是更喜欢用自己的双手劳动来换取生活比较好!”
见女儿不同意,魏桂琴沉下了脸:“你这孩子怎么不懂好赖话?当妈的能害你不成?”
“那我也不去。”苏含烟咬死就是不同意,“谁愿意嫁,谁嫁,反正我不嫁!”
“你……”魏桂琴想发火,可最终是忍住了,她耐着性子说道,“那这样吧,你把工作让给林知秋,回头妈给惦记一个比这个还好的工作!这段日子你就在家里歇着,啥也不干,妈养着你!你不是前几天看上友谊百货大厦里的呢子大衣了?只要你把工作让出去了,妈就给你买了!”
见魏桂琴把她当成傻子哄,苏含烟乐了。她可不是原主,不会那么容易就任人摆布的。
她的工作比别人的工作都好,在拖配厂的宣传科上班,平日里就是出出黑板报,组织单位员工搞搞活动,工作不脏不累,工资也不低,多少人都盯着她这份工作呢?
要是丢了这份工作,她就失去了收入的来源!
何况又摊上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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