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吃完早饭的林深,背着吉他打算去城区。
“你嗓子不舒服,休息一天吧。”
林深想也没想就说,“不行,一定要去的。我昨天告诉一个小女孩,让她今天如果无聊就去听我弹吉他。”
如果那个女孩真的去了,而他不在,那就是唬人,林深过意不去。
余辜低头,半晌又问,“地下室里有自行车,你要骑自行车去吗?”
地下室,这别墅还有地下室呢?林深张嘴就问,“方便吗?可以的话,借我骑一骑吧……”
城郊到城区确实有一段距离,他昨天走了快一两个小时,今天要是再走一个来回,估计能磨断腿了。
余辜去地下室拿出自行车,清洗了一下,然后给林深,“你去吧。”
自行车是黑色的,虽然有些老旧,但是勉强能看出质量不错,价格显然也不会低的。
“这自行车……”林深想问是谁的,可是话到嘴边,突然想到余辜家里的事,停住了口。
他骑上自行车,和余辜道了一个别,开玩笑地说,“今天就是去偷去抢,我也要挣钱买肉来吃。”
“你很喜欢肉吗?”余辜神色认真地问。
“喜欢,我现在最喜欢肉了。”
两三天没碰肉的林深,昨晚上做梦都梦见自己啃肉,嘴里那叫一馋。
林深蹬着自行车走了,余辜转身走进别墅,去了被锁上的三楼。
今天的卖唱效果显然比昨天好。林深嗓子不舒服,唱一首歇一会儿,但小城市的生活节奏似乎很慢,路人竟然也都等着没走。
下午的时候昨天那个小女孩来了,她递给林深二十块钱……然后,渐渐地也有人拿出一些零钱。
林深最后美滋滋地数了数钱,一共有八十三块。他背着吉他骑着自行车,就去找菜市场,然后买了一些肉和菜,以及一袋水果。
今天终于有肉吃了,林深也不管嗓子哑不哑,他一路上哼着小调,带着胜利的果实回到了别墅。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林深手里提着好几袋东西,嘴角差点就扬到了耳朵边,眉飞色舞。
余辜看着一脸阳光的林深,抿了抿嘴,“很厉害。”
“那可不是,也不枉我唱破喉咙。”林深从门外走进来,搂过余辜的肩膀,“跟着我啊,有肉吃!”
余辜缓缓眨了眨眼,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林深已经吹着口哨提着东西,坐在了沙发上。
他扯了扯衣服,拿出钱就开始数。还剩三十二,再加昨晚余辜给的二十,以及一开始他借的一百,一共一百五十二。
这到底怎么算来着?林深皱着眉头,嘴里嘀嘀咕咕地算账,认真得像是在背乘法口诀表。
他拿出上次余辜借的一百,又拿出十一块,递给他,“上次的一百还给你。还有第一晚欠的房钱,十一块。”
“昨晚和今晚的房钱,一百。我现在就欠你一百啊。”
余辜低低地应了一声,接着又说,“你买了那么多东西,就算六十吧。”
“不,就算一百。这些东西是我自己买的,就当是这两天麻烦你的一点心意。”
林深说完就站起身,“我去洗澡了啊,出来咱们再做饭吃。”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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