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舍虽然是个能带宠物进去的店子,但也是有讲究的,只有订了楼上独立包间的人才能带宠物,不然,楼下那么多桌,客人也多,你带一只宠物进去的话,就算有人不介意,但更多的客人还是有想法的,卫生方面就会有人产生质疑,即便很多区域有屏风挡着,但毕竟效果有限。
所以,郑轩带着焦爸和袁之仪直接上楼,去了预订的包间。在古琴舍订个位子都有些难度,可想而知,订个包间也有多不容易,理所当然的,包间比下面的大堂的费用也要高出好多倍。
“因为认识,所以每次过来也能享受一把打折的待遇,”顿了顿,郑轩有些得意地道:“也比会员享受到的优惠更多。”
隔壁包间的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在吵架,声音很大,这边听不太清楚,但这也说明这里的隔音效果不错,窗子一拉,门一关,空调一开,只要不是扯开嗓门吼,隔壁也听不见。
竹简一般的菜单送上来,郑轩给焦爸和袁之仪介绍这里的招牌菜和特色菜,至于郑叹,他在旁边的一张小椅子上坐着,靠窗,看着窗外楼下的人来人往。
隔壁吵架吵得更激烈了,一个古琴舍的餐碗被扔了出去,掉落到一楼的地面上,摔成碎片。
郑叹想起来了这个地方,以前他爸也经常过来,每次过来的时候都不会是一个人,有时候带不知道第几任情人。有时候是和一些商场的熟人过来,当然,前种情况居多,那节操就好像刚才隔壁包间的客人扔出去摔在地面的陶瓷碗,碎成渣。当年郑叹也来过两次,一次是来这里吃饭,一次是来这里扇他爸的小情人。
心里吐槽自己亲爹的“光辉事迹”,郑叹一边想着当初自己过来这边“抓奸”的时候的事情,突然眼皮一跳,郑叹想起了为什么来这里听到古琴舍的名字就觉得怪怪的。他对这里印象比较深。并不是因为他爸跟情人经常过来吃饭。毕竟他爸向情人展示浪漫的地方多得去了,不同性情风格的情人会带去不同的地方fēng_liú快活。郑叹对这里的印象深刻,是因为他想起了自己过来找他爸吵架的时候所见到的事情。
不是什么好事,具体时间也记不清。
算了。不想了。
郑叹觉得自己的运气也不会那么好。难得来一次怎么可能恰巧就碰到那破事
打了个哈欠。郑叹趴窗户边继续往下看,耳朵也听着焦爸他们谈论的话题。
郑轩正在感慨南城有钱的年轻人不少,所谓年少多金。甭管他们有钱是不是因为他们有个金子般的爹,只看结果,事实就是事实。
桌上的三个人也到了一定年龄,有了更多的阅历,谈起来的时候也挺多的感慨一下说说笑笑罢了,不会有太多的酸葡萄心理,草根低学历的郑轩初来南城是从底层拼搏起来的,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人,说起来,他当年还年轻的时候也羡慕过那些香车美女奢侈品环绕的年轻人,那时候他和一些组团过来打工的人站在路边穿着地摊货抽着廉价的烟,看着那些享受着高端生活的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开着豪车呼啸而过,羡慕是肯定的,冒酸水也是肯定的,说起“年少多金”这个词,那时候的南下拼搏的他们只有一个感想:年少,早已成为过去,多金,在不知道多远的未来。
不过现在,郑轩显然是一个正面的励志型成功例子,学历,他通过一些方式手段搞到了,金钱,正在挣而且势头不错。人经历了一些事情,到了一定高度,眼界不同,心境也不同了。
郑叹正随着郑轩的话回想自己当年的败家生活,突然瞥见一楼那边熟悉的人影。
一个中年男人,那是郑叹的亲爹;一个身材火辣的妹子,那是郑叹亲爹的小情人。
虽然知道自己亲爹是个什么德行,曾经也见得多了,但现在看到这一幕还是忍不住火大。
楼下郑叹他爹搂着那个妞走进古琴舍,郑叹就将头抵在窗户边上愤愤盯着那两人,直到看不见。
“招财在看什么”袁之仪用手肘撞了撞焦爸,下巴点了点郑叹的方向,然后起身凑到窗户边往外看。
焦爸和郑轩也好奇地往楼下看过去,不过这时候郑叹他爹已经搂着小情人进店了,焦爸他们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只是楼下从一辆suv里牵出来的黑色的大狗。
“哦,是在看它那是舒董的爱犬,一只叫马尔斯的大丹犬。”郑轩解释道,同时也说了下舒董这个人以及他和舒董的一些业务来往。
“不对啊,”袁之仪的注意重点不是在舒董这个人以及他的公司有多牛逼,而是在那只大丹犬,“我一个朋友也养了大丹犬,不长这样啊。”
“哪里不一样”焦爸因为家里养猫才对猫有些了解,至于犬种,只是知道点皮毛而已。
郑叹也被他们说的转移了注意力,去观察那只大丹犬,可惜他对狗也不了解,熟悉的犬种也只有见过的那几样,比如大院的圣伯纳犬花囧囧,牛头梗牛壮壮,总跟警长对着叫的那只吉娃娃,还有三血脉串串撒哈拉等。大丹犬以前可能见过,只是郑叹没注意也没印象了。
盯着楼下那只大丹犬看了看,袁之仪一拍手,“我知道了,是耳朵!我就说嘛,我那朋友养的大丹犬耳朵是竖着的,看起来可精神威猛了,这只就不同,瞧着脖子有些短似的。”
“哦。”郑轩恍然,他由于跟舒董有业务来往,花功夫了解过舒董这个人,知道这人喜欢狗,所以也连带着对狗做过些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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