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孙思邈便被秦朗接到了不远处的另一个庄子上,开始了他的医术教学生涯。
而秦朗,则带着一干道士继续研究火药的应用问题。
系统不给力,商店里除了民用物资和生活物资,热武器那是想都别想,连他娘的一个火药配方都没有,一切都得从头来过!
没有枪没有炮,只能他自己造!
其实对于火枪的研发,秦朗一直都没有停止过。
他前世做为特种兵,对于枪械的熟悉自然不必多说。
从法会回来之后,他就搜罗了一干道士秘密研究火枪。
因为有他的图纸,倒是少饶了不少的弯路,只是做出来之后依旧不是很理想。
射程短,装填火药太慢,还容易炸膛便是研发路上出现的问题。
所以说,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这话一点都没错!
他不是那种天才,莫说在这什么都没有的古代,就是在现代给他一个流水线,他也未必能造出来枪炮。
是以,想要完成他再次摸到枪的梦想,还是得靠搜罗来的大匠和道士们!
再有,也借着这个机会徇私了一把,让工匠为自己量身打造了一副铠甲。
没办法,虽说李二赏赐的明光铠看起来威风凛凛刀枪不入,可他娘的太沉啦!
若不是军队有军队的规章制度,做为将士必须着甲,他有玉坠护身根本不必穿铠甲,直接穿上他在渭水河畔时穿的那身骚包袍服岂不更好?
风度翩翩,仙气缭绕,万军从中过却毫发无伤,简直就是装逼利器!
他这个想法才跟他爹说完,就被他爹说了一顿,让他必须着甲,还为着这个专门跑了一趟皇宫找李二要赏赐。
虽然不知道老爹究竟怎么跟李二说的,秦朗猜测不外乎就是秦家就他一根独苗苗,还未成年便要上战场,如此这般可怜可叹可悲而已,最终李二赐了这副铠甲。
可是穿着那一身,实在不方便的紧,也就是李二前脚赏赐给他,回家试穿了一下,便直接扔兵器库去了。
小程倒是羡慕的两眼发直,他虽然有个将军爹,可他年纪尚小,还从未上过战场立过功,只能穿普通的甲胄,当时看秦朗把明光铠扔兵器库还叫着不如送给他!
这个没见识的土老帽!
行军之时甲不离身,若是让那家伙穿着明光铠,怕是一天他就得受不了了!
到时候光顶着这副盔甲就累得要死,再想杀敌立功岂不是开玩笑?
反正他们都带着护身玉坠,铠甲不过是做个样子而已,还是要以轻便为主,用这个理由好说歹说总算把稀罕明光铠入魔的小程劝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秦朗便两个庄子两头跑,偶尔去监督一下那些挑选出来做军医培养的士兵学习进度,一边和道士们研究一下火枪的解决办法。
甚至就连小程和李崇义、小牛还有尉迟双胞胎和席君买都被他给弄到孙思邈那里去了。
不指望他们学的多出色,起码若真是有受伤掉队的一天,能知道怎么处理一下自己的伤口,或者给同伴处理一下伤口,减少一些伤亡。
小哥几个倒是知道秦朗的好心,也没啥不乐意的地方,乖乖的跟着孙思邈学习外伤的处理方法,一时间倒也学的不错,让秦朗颇感欣慰。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终于到了出发的日子,秦朗等人也早早被提溜到了城外的军营之中。
几个老家伙混的都很不错,都混了个行军大总管,最差也是个行军总管。
本来秦朗想着,以他的能力,他的名望,他的地位,就算混不成个行军总管,混个两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职位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谁知道李二这混球怎么想的,竟然让他当幼儿园园长,带领了一帮长安的纨绔小朋友,跟在大军最后面,一看就是去混资历的!
他不服啊!
夜入皇宫找李二商量,希望他能收回成命,让他堂堂正正的上战场!
他要杀敌!他要立功!
不要做幼儿园园长!不要带着一帮纨绔小朋友,顶多带上自家几个生死兄弟,也不必跟随大军,可便宜行事。
谁知却被李二驳回了。
李二说了,这次让他们上战场,没指望他们立功杀敌,就是让他们感受一下气氛,为将来真正上战场杀敌立功做准备!
说白了,就是让他们混功劳,跟着溜达一圈就回来了,是去镀金的!
秦朗不乐意了,就问李二为啥让让他管着一帮纨绔子弟,万一谁不听话真出了事怎么跟人家爹娘交代?
他不干!
谁知李二那混蛋竟然比他还幽怨!
说本来这次没想让他跟着,他是仙人子弟,大唐的吉祥物,现在整个突厥恨不得把他弄回去当天神之子,还是留在长安安全。
可他非要上战场,死缠烂打硬要去,那他去了,就得分出人手来保护他,免得一不小心被突厥弄走了。
既然他都去了,那肯定是没危险呗,这种好事谁家不愿意做?
所以那些家里有孩子的都跑进宫来找李二哭诉,说自家孩子一腔热血为大唐,哭着喊着要上战场杀敌报销国家,哭的李二心酸不已,无奈只能点头答应下来。
按照李二那个混蛋的说法就是,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放,反正总要分出人手来保护他,那就顺便把其他纨绔子弟都一起丢给他算了。
总的来说,说来说去都是秦朗的锅,可把他给气坏了!
但李二说了,刀枪无眼,别看他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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