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药王锄”就勾起了,王锦深层记忆中一段最不好的回忆,虽然应经时隔将近十年,记忆犹新。王锦永远也不愿意想起那段往事,立刻扭头下山。
直到村里,怎么也不能将三宝家新盖的洋楼从视线中摸掉。想起芝兰,想起曾经最好的兄弟、玩伴,王锦心里有怒、还有的就是恨,更多的是一些他自己说不出来的东西。
经过叔家,店已经关。王锦在门口把叔喊出来,把左手两只较大的野鸡递了过去。
叔连连夸奖:不赖,我就说嘛。我家王锦,那是罗刹转世,打猎从不会空手的。王锦冲着小白说了声:合作愉快。然后指指叔家的方向,意思让它回去。小白,却做了下来,呜呜了两声,竟然舍不得走。
叔就笑:这狗通人性,你领走吧。听叔这么一说,王锦倒没想到,自己这次回来,都不知道会呆多久。本身并没有计划什么长治久安的计策,只是这几年在外打工,身心疲惫。这时候听叔叔的意思,这狗难道就直接送给了自己,于是问叔:这,这合适吗?
叔很大方:有啥,我院子多的是,你一条没有。以后上山,打到了猎物,有你叔一份,这个得记得。王锦大喜,也顾不的再跟叔絮叨,带着狗回家去给搭窝去。
见王锦走了婶子出来,对叔却不满意:两只鸡换条狗,你这生意做得。
叔白了她一眼,没好气:你知道啥,这娃刚让人抢了女人,憋气。难保上山走神,有条狗有个照应。我是他叔,我能看上两只鸡吗?说着低头去看。可又看着两只野鸡实在是好,又改口道:快快,回去收拾了,晚上加菜。
婶子老大不乐意:又要拔毛,你自己弄去。“你别吃”的话音刚落,叔已经拎着野鸡进院子去了。且不说叔跟婶子拌嘴,这一切都让远处的一个女孩看在眼中,这个女孩正式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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