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为世界”是一个存在论概念,指的是“在世界之中”的一个组建环节的结构。而我们把在世认作此在的生存论规定性。由此看来,世界之为世界本身是一个生存论环节。如果我们对“世界”作存在论的追问,那么我们绝没有离开此在分析的专题园地。“世界”在存在论上绝非那种在本质上并不是此在的存在者的规定,而是此在本身的一种性质。这并不排斥下述作法:对“世界”这一现象的研究必须通过研究通过研究世界之内的存在者及其存在的途径。对世界作现象学的“描写”这一任务还远没有大白于天下,以致仅仅要充分规定这个任务就已经要求作本质性的存在论澄清了。
从对“世界”这个词的上述考虑和大量使用中,可以看出这个词的含义甚多。廓清这些歧义,有助于提示出这各种不同的含义所意指的诸现象及其相互联系。
1.世界被用作存在者层次上的概念,因而只能够现成存在于世界之内的存在者的总体。
2.世界起存在论术语的作用,其意思是指在第一项中所述的存在者的存在。也就是说,“世界”可以成为总是包括形形色色的存在者在内的一个范围的名称;例如在谈到数学家的“世界”时,世界就等于指数学的一切可能对象的范围。
3.世界还可以在另一种存在者层次上的意义下来了解,这时,它不被了解为本质上非此在的存在者和可以在世界之内照面的存在者,而是被了解为一个实际上的此在作为此在“生活”“在其中”的东西。世界在这里具有一种先于存在论的生存上的含义。在这里又有各种不同的可能性:世界是指“公众的”我们世界或者是指“自己的”而且最切近的“家常的”周围世界。
4.世界最后还指世界之为世界的存在论生存论上的概念。世界之为世界本身是可以变为某些特殊“世界”的任何一种结构整体,但是它在自身中包含有一般的世界之为世界的先天性。世界这个词作为术语,我们专门在第3项中规定的含义上使用。如果这个术语偶尔被用在第1项中所述的意义之下,那么这种含义将用双引号标出。
由此派生而来的“世界的”这一说法作为术语就是指此在的一种存在方式而绝对不是指世界“之内”的现成存在者的存在方式。世界之内的现成存在者我们叫作属于世界的或世界之内的。
放眼一观迄今为止的存在论即可看到,由于错失了在世这种此在建构,结果也就把世界之为世界现成的、然而绝非已经首先得到揭示的存在者的存在去解释世界,也就是说,人们力图从自然去解释世界。从存在论的范畴的意义来了解,自然是可能处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的存在之极限状况。此在只有在它的在世的一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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