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钟思明车开得飞快,生恐有人追上来。出了学校,上了大街,车来车往太过拥堵,才稍稍缓了下来。
他一手开车,一手掏出夜明珠把玩,说:“兄弟,这次发财了,听说慈禧口中所含那颗价值两千万,咱这颗怎么也得值五千万吧!到时这破学校也不用来了,咱们开公司当老板去。”
陆明扬脸色煞白,极为难看,说:“我不是有心替你偷这夜明珠,而是担心你毁坏了古尸才帮你的。”
钟思明嘿嘿一笑,说:“你这点心思当然瞒不了我,我还不了解你。别生气了,如果你还想继续上学,等卖了夜明珠,我分你一半。”
“我才不要与你同流合污。停车,我要下去。”陆明扬突感呼吸急促,体内似有千万条虫蚁在噬咬,说这句话时显得极为痛苦。
钟思明说:“不要生气嘛!大家好兄弟,凡事可以商量,要不行就四六分,你六我……”
陆明扬吼道:“快停车!”
钟思明心中来气,暗想这小子也太不识抬举,遂停车撇下了他,扬长而去。
陆明扬下了车,只觉全身麻痒难耐,忍不住伸手挠抓。又觉头脑昏胀,抱住街边的槐树用力撞击,“砰砰……”之声响彻街道。
彼时天色已黑,街上来来往往尚有行人,见他这般模样还以为是疯子,皆远远避开。
他用力撞击头部,仍觉体内难受,五脏六腑似要喷出来一般,遂发力狂奔。边跑还在自己身上撕扯,撕裂了衣服,开始撕扯皮肉,一块块鲜血淋漓的血肉从身上撕扯下来,撒了一路。他就像一块木头,浑然不觉。血肉在霓虹灯下,蠕蠕而动,异常可怖。
他眼前一片灰暗,隐隐约约,什么都分不清,只是狂奔乱撞。碰到大树、电杆,自己翻倒在地,起身又跑;碰倒路人,自己也会被撞个趔趄;过马路时,被车撞倒,翻身慌忙逃窜……只听得身后传来阵阵尖叫之声。
就这样穿过几条街道,他猛觉眼前一黑,栽倒在地,完全失去了意识。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陆明扬从沉睡中缓了过来,隐隐听到有人在说:“什么东西?”“像是个人?好像死了。”
“哎呀,别吵了,上去看看。”是个女声。
紧接着,陆明扬便觉察到什么东西在身上乱戳,他摇摇头,稍觉清醒,从地上缓缓爬起来,发现一个男子在拿棍子戳自己。
他身子还没站直,那男子惊叫一声:“鬼啊!”慌忙窜了开去。
陆明扬心想自己有那么可怕吗?待他完全转身,手电光照在脸上,余人齐声尖叫,溜走了。说也奇怪,被手电光照在眼睛时,他也不觉得刺眼。
陆明扬呵呵一笑,心想:“一定是我脸上太脏,吓到了人。”伸手去摸自己的脸,不禁吃了一惊,心中连叫我的脸怎么有窟窿?再看自己的双手,赫然是十根白骨,一丝皮肉都没剩下,斑斑血迹点缀着白骨。
惊慌之余,忙扯开破烂的衣服去看身体,赫然是一具点缀着血痕的森森白骨,五脏六腑都没了……
“怎么回事?我这是怎么了?我的肉呢?我的肉呢……”他惊慌失措,仰天大吼,然后放声大哭。霎时间,他百感交集,委顿在地,不知如何是好。
此时已是深夜,街上一个人都没了,他肆无忌惮地大吼大叫,发泄内心的抑郁。不应该是内心,他没有心了,是残存的意识,是仅有的知觉。
正当他哭泣时,附近住户的灯亮了几盏,有人叫骂:“大晚上的吼什么吼?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此时的他一丝不挂,不像被之前几人撞上时还有破衣蔽体。唯恐有人再瞧见他的恐怖模样,一个箭步躲进了墙角。这一冲出,只跨了一步,竟收脚不住,嗖一下直往墙上撞去。他心中惊慌不已,眼前可是混凝土墙面,还不得粉身碎骨?再一想,死了也好,这副鬼模样如何见人。
轰隆……
他已穿墙而入,稳稳站在了墙的里面。回头一瞧,墙上赫然是一个人形窟窿。
他瞧了瞧双手,再看看周身,丝毫未损,依旧是几根骨头撑起的架子。随手捡起一块混凝土,稍一用力,混凝土块应声而碎;右脚在最大一块混凝土上用力一踩,混凝土块并未破碎,脚骨却深深陷了进去,直没入地面半米之多。惊慌之余,他双手撕裂了混凝土,拔出了脚骨。
他万万料不到,这副摇摇欲坠的身子竟有这般力道,又惊又喜又悲伤,心中不住念叨:“我是个怪物,我是个怪物……”
他信步漫走,这才发现置身于一家乔丹专卖店。
他喜欢体育,乔丹是他最钟爱的品牌,若换做平时,定要好好浏览一番,但此时的他却毫无雅兴。走到试衣间外的镜子前,他停住了,闭着眼睛,始终不敢去瞧。
思考良久,这才缓缓睁开了眼,借着窗外的月光,只见镜子中一具彻头彻尾的人体骷髅架,一点血肉都没有,哪有什么眼睛。只是他不明白,眼睛都没有,如何能瞧见。
他用左手摸左眼,果然镜子中的骷髅人也照做,对照镜中的骷髅,他能更确切地感受到双眸间的空阔。事到如今,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确然变作了一个骷髅人。
钟思明将陆明扬撇在半路当真好生后悔,共患难的好兄弟,如果因为金钱翻了眼,那还不得叫人耻笑。他越想越不对,行出不远后便掉头回去。到了分手的地方,早已不见其身影。他心中郁郁不乐,虽有宝物在手,却怎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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