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人就这样穿梭在魔都的大街小巷。
即使时髦如魔都,还是有很多人穿着别着钢笔的中山装,套着黑灰色的大棉袄大棉裤,披着深绿色的军大衣,这一切都充满了这个时代的质朴气息。
当然,这样的装扮和烫头且精致的魔都女子并不冲突。
即使在沈光林看来,烫着卷发的魔都女子这样的装扮依旧很是老土,但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特点,就算是香江的流行色彩,依然不能入沈某人的法眼。
但是,香江的露脐装和超短热裤沈某人还是喜欢的。
男人么,就是有这点爱好。
平坦的小腹和洁白的大腿总是能给人无限的幻想。
只要有钱,想玩多久,就玩多久。
马上就要过年了,他们没事的时候就到处乱走乱逛。
城隍庙是常去且必去的场所,钵仔糕,生煎包,虾片,蟹黄包,吃的不亦乐乎。
魔都也有很多其他城市都没有的特色。
比如,魔都的十字路口大都是有交通岗亭的。
而且,里面的交警是坐着工作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手动来控制着信号灯。
这个方法既传统又智能,能根据路况拥堵情况实时调整信号灯的红绿变化和时长,还是蛮有意思的。
而且,魔都这里的电动公交车也很有时代的感觉,这几年在京城已经几乎见不到电车了,大都是些烧柴油的公交车,而电车依然还在魔都盛行着。
这样的纷杂错乱中,沈光林甚至有了一种30年代在旧上海滩的感觉。
只是不知道,谁才是许文强,谁是冯程程,而谁又是丁力。
沈光林看过赵雅之版的上海滩,在这个年代算很是新鲜的剧集了,他和很多华夏男人对这个女人还是挺憧憬的。
但是,在美人关的眼里,赵已经老了,都三十好几了,丑老女人一个,切。
是这样的吗?
怎么还有一种时代错乱的感觉呢,莫非,赵真的已经很老了?
美人关说了,赵不是惯会偷人的么,还被打出了伤疤,这是近年才发生的事。
竟然能被美人关所瞧不起,还有没有天理了。
果然,荧屏形象和本人实际是有差距的,不要想着白娘子就是温良的,许仙就是懦弱的。
就算在小说里,白蛇也是吃人的,许仙也不是什么好鸟。
且不说八卦了,说回魔都。
魔都是个很奇怪的城市,这里的女子好像很是厉害。从上到下,从年长到年幼,都是一副精干且强大的样子,反倒是魔都的爷们善良且温驯,甚至在家里还要洗衣做饭。
在这个年代,一些地方的女人还不能上桌吃饭呢,这里的女人已经可以轻松的打骂老公了,着实不一般。
来魔都的这段时间,沈光林见到了好几起这样的事例,女人追着男人骂,说他们不能赚钱养家,活着有啥用。
过年了,大家陆续散去,周筠回家了,大刘也带着美人关飞走了。
沈光林不是一个没有家的人,他带着妹妹在魔都过年也没有意思,赶在春节的当天去了金陵。
金陵才是他沈某人的家。
虽然,在这里,他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
但是,这一刻,他有妹妹陪他,这就够了。
叔叔一家人还在香江没有回来,沈光林也没说过他要回金陵过年。
至于为什么突然要过来,也就是临时起意罢了,并没有具体打算。
从魔都坐火车到金陵并不远,李莉是恬淡的性子,去哪里都无所谓。
或许,沈光林过来,如果说是考察金陵饭店也是可以吧,这里毕竟曾经是华夏第一高楼呢。
只是,在去年的时候,华夏第一高楼被深城的国贸大厦给抢走了。
作为金陵最高端的酒店,沈光林带着年轻貌美的李莉赶在年三十当天入住还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他们是干啥的?
还好沈光林可能缺少别的,永远不缺少钱和介绍信。
在金陵,他就不像在魔都那么高调了,到了金陵的沈光林果然低调了很多,他给自己开的介绍信上也说,他只是一位普通的研究员,李莉也是。
只是,普通的研究员能够住的起金陵饭店,也是不一般呢。
别管这些,哥们有钱,好酒好菜的招呼着,火车上一路都没吃好呢。
还是金陵菜更符合沈光林的口味,鸭血粉丝汤和松鼠鱼都是沈光林所喜欢的。
还好,这些菜妹妹都喜欢吃。
还有一些菜妹妹也喜欢吃。
金陵饭店所在的新街口是金陵最为繁华的地方,从民国年间就是这样了,到现在依然是。
吃过晚饭时间还早,沈光林就带着李莉出去转转。
这是1985年的最后一天了,这里是他的家乡,即使隔着几十年,他一样不会迷路。
“新街口这个地名的出现是在清朝同治年间,它最初是指糖坊桥至明瓦廊之间的一条狭长的街道......”
沈光林笑着跟李莉做科普,这是他最喜欢的炫耀时刻。
在女人面前显示学识渊博是很多男人必备的技能。
李莉也是安安静静的听,她不吵也不闹,笑容和煦,眼角带花。
“这里是你的家乡,可是你也没来过这里多少次吧,怎么会这么有印象的?”
她的问话中还是带着一些理性,并不是沈光林说什么她就信什么的。
“我在梦里生活过二十几年,自然懂得它的历史。甚至,我还知道它的未来呢。”沈光林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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