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歌说过,如果出嫁后,男人对自己不好,就让自己当寡妇,坐产再嫁。如果对自己不错,但自己又不想跟这人过了,那就让他做鳏夫,然后自己带着嫁妆诈死离开,换个身份再嫁个看得上眼的人。人生区区几十年,不能委屈自己。
要不先试试?
反正诈死这事,绯歌干了两回,她才干一回。
╮(╯▽╰)╭
接了狐狸皮,算是应了亲事。因探春身体耗损过大,需要休养几日所以霍大家主便趁着这几日直接给他弟弟和惜春弄了个简单的定亲仪式。
等仪式结束,霍大家主又给了他弟弟一笔银子,这才目送霍二跟着探春的商队回中原了。
唉,还是有点不甘心。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探春将来要找的男人要么就是可以留在家里替她守着家的,要么就是可以跟着她走南闯北的。
而这两样……他一样也做不到。
霍大家主的遗憾却是旁人的庆幸。去时多灾多难,回来顺风顺水的结果就是他们还救了个人。
那人探春认识,京城名人柳湘莲。
柳湘莲这人性情豪爽,耍枪舞剑,吹笛弹筝,无所不为。长的又好,还会串个戏,可以说也算是京城中的风云人物了。
和原著一样,这位在京城里打了觊觎他美色的流氓出京避风光,然后见义勇为到了仙人跳身上。拼着一身剐也要将皇帝拉下马的彪悍之气到也让他浑身是伤的逃了出来。
幸运的是遇上了探春这一行人,不幸运的是这一行人里当家主事的是逐利的商人。
人家都是英雄救美,然后以身相许。到了柳湘莲这里,就成了英雌救落难英难,然后商人逐利,以救命之恩相要挟的让人签了卖身契。
站在探春院子外一边吹笛,一边往里看的柳湘莲想,行叭,反正也没地方云。那就……先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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