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烟的柳树仿佛是温婉的女子,在风中轻轻地挥舞着衣袖,风情万种;彩绘的桥梁架在通州运河上,任凭风吹雨打,也丝毫不动摇。
挡风的帘子、翠绿的帐幕,楼阁高高低低,大约有十万户人家。高耸入云的大树环绕着通州运河的堤岸,澎湃的潮水卷起霜雪一样白的浪花,宽广的江面一望无涯。
里湖、外湖与重重叠叠的山岭非常清秀美丽,波光荡漾,阳光仿佛悦动的鱼鳞,非常美丽。
晴天欢快地吹奏羌笛,夜晚划船采菱唱歌,钓鱼的老翁、采莲的姑娘都嬉笑颜开。千名骑兵簇拥着巡察归来的长官。在微醺中听着箫鼓管弦,吟诗作词,赞赏着美丽的水色山光。
通州城内的建筑也都非常漂亮,街道上人头攒动、人山人海,热闹的不得了。通州城不论是风景,还是繁华程度,都要高于金陵和京城有的一拼。
如果不是知道通州发生的事情,星哲做梦都想不到,如此繁华的通州城,以前竟然是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废城。
星哲牵着夕瑶的手,绕过了人群,走到了集市。集市虽然也非常热闹,但是因为有专门的人管理,所以并不像大街上一样,拥挤的走不动道。
市场上陈列着琳琅满目的珠玉珍宝,家家户户都存满了绫罗绸缎,争相比奢华。
星哲的目光四处游走,各种各样好玩的东西在他的眼前一晃而过,让他都有些眼花缭乱。
夕瑶一直握着星哲的手,她也在四处看,首饰、胭脂、香囊,都是一些女人的东西,但是夕瑶也是个女人,所以她也会去好奇和欣赏。
星哲牵着夕瑶的手,走到了一个首饰摊。首饰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首饰,而且价格都不便宜。在这个没有假货的年代,商品只有品质之分,没有正品a货之别。
“相公,不要了吧,这都太贵了,我们再看看别的摊吧,说不定又便宜的呢。”
夕瑶晃了晃星哲的说,说道。
“没事的,你相公还是有点钱的,我刚刚看了一下,这家的成色都不错,做工也非常精细。”
星哲微笑着道。
“这位公子真是识货啊,我们这里的所有首饰都是出自玉鸣轩之手,在首饰中那都是极品。不瞒您说啊,也就只有玉鸣轩的首饰敢卖这么贵了,其他的首饰行没人敢这么卖。”
摊位的老板娘打量了一下星哲,从星哲的穿着就能够看得出来,星哲是一个有钱的阔佬,能多卖出一点是一点。
星哲微微一笑,略表敬意。看来这个时候就已经知道品牌效益了,看来聪明的人确实不少,思想竟然如此前卫。
星哲随手拿起了一条项链,项链的链子是银制的,坠子是一块漂亮的红宝石,周围环绕着两颗晶莹玉润的玛瑙,非常漂亮。
老板娘并没有阻止星哲,因为星哲看起来是一个有钱人,有钱人不会从她这里硬抢的。
星哲将项链给夕瑶戴上,夕瑶有些惊喜,低着头看着自己胸前的项链,笑得非常幸福。
星哲虽然平常花钱非常抠门,但是对他自己的女人,他从来都不会抠门,而且现在他也不是以前的那个穷学生了,现在他是一帮之主,根本就不缺钱。
夕瑶戴上了项链,本来夕瑶就非常美了,加上这条项链,美得难以言喻。
“喜欢吗?”
星哲微笑着看着夕瑶的眼睛,四目相对,甜蜜和柔情挡不住地迸发,仿佛要将星哲和夕瑶冲进爱情的海洋。
“嗯,喜欢。”
夕瑶使劲地点了点头,露出了惊喜的笑容。
几乎每一个女孩子都会喜欢漂亮的首饰,即使是夕瑶这样武功高强的女侠。她也希望有一个人来疼她爱她呵护她,陪着她一起,浪迹天涯。
而对夕瑶来说,星哲就是那个人,那个让她一见钟情的男人,那个值得她托付终生的男人。她想永远和星哲在一起,一辈子都不分离。
“你戴着真的很漂亮,不用摘下来了。”
星哲握住了夕瑶想要去取下项链的手,说道。
夕瑶轻轻地放下了手,她愿意听星哲的,什么都可以听星哲的,除了星哲说的走后门之外。
“老板娘,这个多少两?”
“五十两。”
五十两已经非常贵了,但是星哲毫不犹豫地掏出了五十两放到了老板娘的手里,和他喜欢的人比起来,五十两并不算什么。
通州的集市确实井井有条,不仅分区分得非常明确,而且就连商品的品质都排列的非常规则。还有专门的士兵管理集市的交通和安全,就像交警指挥交通一样,指哪打哪。
接下来星哲和夕瑶在通州城逛了一大圈,几乎把通州城有名的地方都逛了一个遍,各种各样的土特产也没少吃。
除了通州特产的超大青椒星哲没吃之外,其他的只要问道了的,就都跑去尝了尝。
因为只是尝一尝,而且一直到处跑,所以星哲到了晚饭的时候又饿了。而夕瑶却没饿,她和星哲一起吃了好多东西,现在根本就没有一丁点食欲。
不过夕瑶终究是架不住星哲的威逼利诱,最终还是被星哲拉着走进了一家饭馆。
饭馆装修的不错,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墙上挂着名人字画,看字迹和落款就知道,这些字画都是真迹。
虽然星哲自己写的字歪七扭八,就像老鼠爬过去的一样,但是他对书法还是略微懂那么一点点的,所以他能够大概得看出哪些字写得好,哪些字写的不好。
如果你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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