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这是什么?”梦里的他,微蹙眉头,从枕头下拿起一张紫色信笺。
仿佛回到了旧时光。
华美而优雅的宽大起居室里,清晨淡淡阳光透过长长的紫色窗帘,落在光洁照人的白色地板上,形成一圈又一圈大小不等的光圈。
“这个呀,”她嘻笑着,“是我写给你的情诗。”
“情诗?”他精美艳丽得宛若女孩子的美艳面孔上,泛起淡淡的红晕,“你怎么想起写这个给我?”
因为我不想你只把我当成你的姐姐,她在心底默默地说,面上却笑道:“因为我觉得这个能消除一点你的戾气,这些情诗不是我原创的,但却是我觉得最好的……”送给你的最好的清晨礼物,她在心底默默道,让你能在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眼就能看到我的字迹,看到我的心迹。
“哦,是这样啊。”他漫不经心地打开了这张紫色信笺,只见上面写着:“我来到这个世界,只是为了看看太阳和你。”
他的嘴角微弯,勾起一个淡淡的笑容,似是觉得有趣,又似觉得无聊。
“写得不错,姐姐。”他的修长手指夹住紫色信笺,随手一扔,薄薄的一张纸,飘飘荡荡,眼看就要落在地板上,她心中一乱,连忙伸出手,慌忙接住,“喂,你怎么可以这样,人家只是好心。”
“我不用你好心。”他打了个响指,起居室的金色大门向两边打开了,四个白衣侍女目不斜视地鱼贯而入,手中托盘里盛放着他的今日衣饰。
两个侍女他脱下柔软的浅色绵质睡袍后,他光裸着全身,毫不顾忌地站在宽大房间的正中央,任由侍女们环绕侍奉穿衣。一个侍女双手捧盛满衣物的托盘,另一个侍女为他穿上黑色绣着金色丝边军装上衣,待他懒洋洋地微闭眼靠在安乐椅上后,一个侍女小心翼翼地为他穿上黑色修身军装长裤,还有侍女蹲下为他穿上黑色镶着红色宝石的高级长靴。
早先他脱衣服时,她已背对他,假装看着落地窗外的花园景色,可当她听他的召唤,让她梳头时,她便转过身,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她突然呆住。
她知道他很美,却从不知他能这么美。
这是他第一次穿上军装,是为了参加年度阅兵典礼。
看到他,就犹如看到了冬天里最富有生命力的顽强生长的绿色枝叶,悬崖上逆行生长的最璀璨的艳丽鲜花。
他的身形是罕见的高大修长,宽肩窄臀,背肌宽阔有力,后背线条优美且充满张力,手臂线条壮硕且立体感深刻,穿上军装制服后,显现了叛逆而狂野的美。他的两条腿又修长又漂亮,紧贴着裤形,肌肉力量突显且性感,非常出众,让人无法移开眼。
他的面容精致立体,眼睛轮廊微微凹陷,泛出淡淡金色光芒,靓丽的光泽仿佛从肌肤纹理透出来,美丽得不像男孩子,穿上黑色制服,整个人雌雄难辩,让人见到第一眼后就再也无法忘怀。
如果只能选择一种语言来形容这个长腿制服少年的美,那这种语言一定只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
他身上炽热的叛逆气息,就像被压抑生长多年的种子,一旦开始生长,就绽放出最富生命意味的潮湿的热带雨林里的茂密枝叶。
她的心怦怦直跳,呼吸也变得急促,脸庞染上了微微的潮红,简直无法移开眼神,甚至,就快要无法呼吸。
“姐姐,你怎么了?”他的眼里闪过了一丝促狭,含笑着问道。
“没……没什么。”她结结巴巴,呼吸变得困难无比,根本再说不了多余的话。
“我快迟到了哦。”他善意地提醒道。
她这才慌了神,手忙脚乱地找梳子,要为他梳理那美丽泛着淡金光泽的柔软头发。
他就像最美的罂粟花一样吸引着她,他的笑容,他的蹙眉,他熟睡时的容颜,甚至他清晨醒来时略带朦眬与天真性感的眼神。
自那以后,她为他失了控,经常在他的枕头下放各种各样的情诗。
那可是她搜肠刮肚、挖空心思所能记起的觉得在现代写得不错的诗。
“我一生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能与爱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
“我不要天上的星星,我只要尘世的幸福。”
“我不要众人景仰,只想要失眠时的温柔抚摸,哭泣时的宽厚胸膛,无助时不必假装刚强。”
她每天都会在他睡着后,捂着怦怦跳动的胸口,就像一个刚刚十五六岁情窦初开的小女孩那样,悄悄将各种颜色信笺放在他的枕头下面。
她不敢想象他能有什么回应,也不敢问他到底看了没有,一个人偷偷躲在房间里,偷偷地想象他看到情书时的表情,然后捂住烫得几乎发疼的潮红脸颊。
三个月后的一天晚上,轮到她值夜。坐在他的起居室外的沙发上百无聊赖的她,突然闻到窗外传来的一股类似烧纸烧糊了的味道。
循着这股焦糊味道,她一直走到了他的行宫的花园里。两个小侍女蹲在一个青铜火盆旁,正交头接耳地低声说着话。
“姐姐,你觉得这些肉麻话是哪位贵族小姐或小国公主写给裴诺尔王子的?”
“可能是公主吧,听说那些贵族小姐不爱读书,只喜欢参加舞会。”
她突然呆立住,心脏似乎被谁用尖锐的刺狠狠地刺中,锋利的疼痛过后,又遍体发凉。缓缓地走过去,她也蹲了下来,看着那厚厚的一沓五颜六色的信笺,这是三个月来,她几乎天天写的情诗,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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