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副故意装出来的样子,比原本更加卑微。明明是扬起下巴,声音却全是苦涩的味道。
经历过昨天晚上的惊魂后,他已经不奢求自己,只想向上帝奢求,让这个人活下去。一定要活得比他久,让他在这个人之前死去,否则他真的不知道,昨天晚上如果晚一点发现白布下的人不是林暄,他会不会直接冲进手术室拿刀自尽。
在那一刻之前,他克里曼斯·霍尔特拍过几部殉情的电影,却从来不以为意。
为什么要殉情,为什么不好好活着。殉情没有任何意义,根本是愚蠢懦弱的行为。
可是当他看到那张白布时,他忽然感觉,天塌了。
那一刻,他也变得无比懦弱。他该如何活下去,要怎么撑过日日夜夜。或许再给他一段冷静时间,他可能会理智起来,放弃那种不成熟的念头。但是他怎么可能熬过那段时间?
他根本不会有理智的机会,他会直接结束生命,幻想着能在天堂里,见到那个人。
不到最后时刻,你根本不知道,你爱他有多深。
只要这个人好好活着,在不在一起,有那么重要吗?
没有。
只要他活着,那就比什么都重要。
仔仔细细地凝视着这个人,看着那双蓝色的眼眸里闪烁着平和的光芒,这一刻,林暄忍不住地捏紧了手指,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
“克里曼斯·霍尔特,你曾经和一头肥猪在一起过。”
这句话是中文说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许多路过的人本来就偷偷看着林暄,一听到他忽然喊出克里的名字,这才想起这个外国人是谁。而知道是谁后,他们更是惊讶:“……肥猪?什么肥猪?克里曼斯·霍尔特和一头猪?”
林暄一字一句地说道:“他是一头肥胖的猪,是一坨肥肉。和他在一起过,是你这辈子最恶心的事情,无论你怎么否认,你就是和这坨肉、这头猪,在一起过。”
克里曼斯开口道:“我没有和他在一起过。”
众人恍然大惊。
林暄慢慢松开了手指,露出一抹失望的笑容:“果然如此吗……”
“我不是和他在一起过,你应该直接说,我和他**过。我喜欢他,所以我才会和他**,我从一开始就知道的,如果我不喜欢他,我不可能和他**。我爱他,全世界都应该知道,我爱上了我所说的那头猪,我说他是猪,说他是一坨肥肉,但是我就是爱上了他。整个好莱坞都该知道,我克里曼斯·霍尔特,和他**过,还爱上了他。”
声音慢慢停住,克里曼斯缓缓勾起唇角,在周围人异样诧异的眼光中,露出一抹苍白的笑容:“只要他过得好,我怎么样,都无所谓。林暄,你说他会过得很好吗?”
林暄捏紧了手指,没有吭声。
克里曼斯也没觉得自己能得到回答,他抬步向大门走去。在那里,他很快会乘上出租车,直接去机场,然后离开这个国家。从此以后,他接受好莱坞那群人的嘲笑,他的新闻第二天应该会上头条,被全世界的影迷讨论,被许多讨厌他的人讥讽谈笑。
而他的林深,会活得很好。
这样的人生,是他以前从来都不敢想的。如果真变成那样,他会恨不得直接去死。
可是现在,只要他的林深活得好,只要林暄活得好,他怎么样,还有所谓吗?
“……你真的再也不来华夏了吗!”
忽然听到这话,克里曼斯脚步顿住,回身看去。
阳光下,那个消失了十四年的笑容,慢慢地在那张漂亮的娃娃脸上扬起。错过了十四年的时光,少了十四年的陪伴,无数个冰冷寂寞的夜晚,无数次只能拥抱自己悲伤地哭泣,已经三十二岁的林暄,轻轻地笑着:“三个月后,我和容容会合唱一次演唱会。你真的不来?你不是和容容关系还不错么。”
浑身冰冷的血液,竟然一点点地回温。
“我到时候……可以来吗?”
林暄认真地凝视着远处的金发男人,这一次,灿烂的阳光依旧照射在这个人的头发上,让那头金色的头发,仿佛熊熊燃烧。可这一次,这个人留给他的不再是背影,而是一个带着惶恐和害怕的眼神,属于他所不熟悉的克里曼斯·霍尔特,又让他无法拒绝。
十四年的痛苦与折磨,到最后,化为短短两个字——
“可以。”
这世上唯一仅有的初恋,属于林暄,属于克里曼斯·霍尔特。
这份初恋,各自保管了十四年,或许无法很快忘记痛苦,但只要还爱着,就不会忘记。
我这一生放不下你,只因为,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三个月以后——
容容:……所以你就用我当理由,表示可以谈恋爱了?
二木:谁说我要和他谈恋爱了?谁说的谁说的?
容容:=_=那你什么意思?
二木:至少……让他再追十四个月是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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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写到这,就是正式完结了。
本来想写个小甜饼当最后的番外的,但是一来时太累了,写不出来。二来是最近没想到什么好梗,没灵感,写出来也是强写,不会有趣。
最后说一说关于秦橙橙的马甲的事情。我家秦神是很蠢萌,但这个蠢萌只蠢萌给容容看,在其他人面前,秦神永远是秦疯疯【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秦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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