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里,天已经亮得很早,清晨乡下的村子,鸡鸣狗吠声,此起彼伏,异常清晰。
王苗苗夜里睡得不好,感觉自己做了很长很长的梦,睁开眼看着帐顶,脑袋空空,一时不知今夕是何年……
房间里静悄悄,屋外却时不时传来说话声。
不知过了多久,“苗苗,你醒了没有?”门口传来刘玉兰的声音。
“嗯,醒了。”王苗苗回神应了声。
“醒了就起床吧,快点起来吃早饭,把药喝了再睡……”
“好。”王苗苗又躺了一会,这一会会功夫,她只想到一条,既来之则安之。
坐起身,感觉自己头脑清晰,看来撞得不严重,已经没有大碍了。
拿起床头的衣服,一件青色却已经洗的有些泛白的外套,裤子军绿色,同样洗的泛白,且还有几个补丁在上面。
她身上穿的是一件白色长袖衬衫,衣服裤子一上身,只觉得直不笼统,衣服没有收腰,穿得感觉空荡荡,裤子腰身大好多,看到旁边有根布绳,无奈地拿起来系上了。
她突然想起几句老话,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哥哥穿了弟弟穿,大了改小,小的继续穿。好像那个年代,穷苦人家的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吧……
只是不知道,她身上这一身,不知被几个人穿过才传到她身上的。
走出房间,找到自己的牙刷,挤上中华牌牙膏,白瓷杯里倒上热水又兑了些冷水,才走出后门,来到后院的菜园子刷牙。
她万幸有属于自己的牙刷,虽然已经很旧,且不知道几年没换过了。
仔细清理牙齿,一边查看四周,菜园子里的蔬菜长势喜人,一垄笼打理得井井有条。有些刚刚种下出了个苗,有些已经长大,绿莹莹等着采摘。
王苗苗上辈子出生在农村,长大了却走出去,很少回去了。对于地里头的事,知道一些,更多的,却是忘得差不多了。
工作后,只想努力工作往上爬,一个人住,也只会下个面条,更多的时候,点外卖,方便种类多,任君挑选。
靠着东边储物间后面一排是鸡圈和猪圈和柴房,一只猪六只鸡。
好像这个年代养家畜多少都有规定,她历史了解的不多,而且这里还是书中的世界,有些与真正的历史也不尽相同,只能尽量多看多听,别做出太出格的事才好。
“苗苗,快点呢,磨蹭什么呢?”
“哦,来了。”
屋里在催了,王苗苗加快动作。
毛巾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只有两块毛巾挂在那里,一大家子人共用。
王苗苗忍着不适,挑了一条相对比较新的,囫囵洗了把脸。
转到堂屋,靠墙的长案上摆立着一面圆镜,铁框底座,两边用短轴和螺丝固定,可以翻动,反面是一副喜鹊登梅图,色彩鲜艳,十分好看。
镜中的女孩子皮肤白皙,浓眉大眼,唇红齿白,鼻子不好看,肉嘟嘟的,不够高挺。不过,一白遮百丑,整体来说,还是个清秀小佳人。
只是,如今左额头上的伤却是有些恐怖了,青青紫紫肿起来一个大包,中间还有一个小指甲盖那么大血疤。
王苗苗有些发愁,原书中这个疤痕没能好,留下了一个比较深的痕迹。自此王苗苗恨透了王招娣,之后更是想方设法找她麻烦。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她不会找王招娣麻烦,但疤痕还是得想办法去了才好。
用断齿的木梳就着原来的发型重新梳了头,左右两个小个小辫子垂在胸前。刘海用黑色夹子全部夹到了头顶,免得头发垂在伤口上,加重伤口的感染。
八仙桌上,中间摆放着一盆菜粥,一碟子咸菜。早饭实在有些简陋了,但在这个年代估计还是比较好的了。
其实历史上的七十年代初,乡村应该还是在吃大锅饭,原书作者为了体现王招娣在家受尽委屈,着重写了家里的吃喝。家里有好吃的,比如鸡蛋,肉,白面等,从来没有她的份,她只能喝涝粥配菜窝窝头。
感谢原书作者,不然让她去跟人抢大锅饭,心下一颤,场面有些难以想象。
大家坐下正吃着早饭,王招娣却出现在了大门口,探头探脑,一副受尽委屈的可怜样。
王保兴看见大女儿畏缩的模样,心中有些讪讪,忍着身旁媳妇冷冽的目光道,“招娣,快过来吃早饭啊,一会可还要去上工呢……”
“吃什么吃,一个大早都不见人影,一整夜都不知道去哪鬼混了。”刘玉兰一早起床就去柴房看了,没见人,就知道这个便宜女儿不是个省心的。
其实,刘玉兰原本也不是那么刻薄的人。
当年,她也是个活泼爱笑的女孩,时尚又漂亮。她从小在城里生活,家中有两个哥哥,她最小,受尽宠爱。
父亲是个中学老师,有分配的宿舍。
从小到大,生活条件还是比较好的,四五十年代,她一个女孩子也能读完初中,可见一斑了。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父亲在她初中毕业的那一年突然病重,也是哪一年,她为了高额的医疗费,匆匆嫁给了刚刚失去妻子的王保兴。
当年,王保兴一眼看中了漂亮大方的刘玉兰,为了能娶上这个媳妇,是花光了家底还借了一屁股外债。
而刘玉兰的父亲到底还是没有救过来。且母亲也随后不堪打击,郁郁而终。
一夕之间,刘家家破人亡。
刘玉兰刚刚嫁作新妇,就要接手一个三个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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