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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马仔,今天你妈妈特意给你煲了鱼翅汤,赶快来趁热喝。”马荣诚的父亲提着一个保温盒,推开了病房门。
马荣诚手上还打着绷带,此时正在站在窗户边看外面的风景,听到父亲的声音,他把头转了过来。
“我已经闻到香气了。”马荣诚用力嗅了嗅鼻子,说道。
马父解开保温盒,把汤盛到一个碗里,端给马荣诚。
“这么烫,怎么不用报纸垫一下?”马荣诚接过来发现碗有些烫手,有看父亲手上拿着一份报纸,很是不解。
“这可是我花了十块钱才从别人手里买来的,书报亭早就没得卖了。”马父宝将报纸翻开,找到《诛仙》连载的那个版面,递给马荣诚,“林宥伦的新作,我想你应该会很感兴趣。”
马荣诚将碗放下,拿过报纸一看,果然是林宥伦的新作连载。
只看了一个序章,马荣诚就感觉这部小说的设定很有意思,从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之后,很少有人再尝试这种以古典风格的仙侠小说,马荣诚以前还想过要构思一个这方面的漫画,没想到林宥伦先一步就写出了这样一个故事。
“好啦,你先喝汤,报纸一会儿再慢慢看。”
在马父的催促的下,马荣诚不得不放下报纸,先把鱼翅汤喝完,碗一放下,接着马上又把报纸拿了起来。
报纸上连载不多,一会儿工夫马荣诚就看完了,看完之后他止不住心潮澎湃,有种非常强烈的想要知道后面故事的冲动。
犹豫了片刻,马荣诚便决定给林宥伦打电话,讨要后面的书稿。而理由他都已经想好了,就说想要把《诛仙》改编成漫画。
马荣诚是单纯地被这个故事吸引,而无线这边紧急召开会议,讨论购买《诛仙》电视剧改编权,却是因为《诛仙》连载首日《明报》激增的发行量。
会议一开始,芳逸华就有言在先,无论是她还是邵毅夫,这次都不会出面,只能是下面人去求林宥伦。
林宥伦虽然没有直接插手无线的管理。但影响力却在逐步的渗透,比如说他负责开发的《好声音》现在已经成了无线的收视利器,每逢播出,基本上可以力压同时段节目,收视率甚至会达到第二名的两倍还多。
邵毅夫和芳逸华都能看出这种势头。但却没办法阻止,林宥伦这边也比较克制,虽然无线对其手上制作的节目有不小的依赖,但林宥伦并没有对无线的高层管理表现出太多的热情,这也打消了邵毅夫、芳逸华的一部分顾虑,但是让他们完全放心却又不可能。
这就造成了邵毅夫和芳逸华很矛盾的心理,一方面他们想更多的依靠林宥伦。已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彻底压制住对手,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林宥伦对无线的影响太大,会过早地威胁他们对无线的控制。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这次明知《诛仙》改编电视剧版权会很抢手,邵毅夫和芳逸华还是忍住没有亲自去找林宥伦,就是不想给外人留下无线离开了林宥伦就做不好的印象。
当然《诛仙》的电视改编权一定要拿到手,芳逸华在会议上直接下了死命令。这可就让手下人有些为难了。
林宥伦现在是无线的董事,按说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事只要无线这边开口,林宥伦肯定会答应,关键是价格的问题。
无线的电视剧一向都有很严格的成本控制,而要想买下《诛仙》的电视改编权,少了几百万肯定不行。
倒不是说林宥伦缺这几百万,而是他的身价和作品的影响力摆在那里,要是少了那就是自掉身价,林宥伦在无线的占股只有5,他不插手无线的管理决策,同样无线也不能对他有更多的要求。
“方小姐,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种方式,不直接找林先生购买版权,而是以合作的方式,双方联合拍摄这部电视剧。”粱加树提了一个建议。
“那电视剧的版权算哪边的?”芳逸华听完马上就问。
粱加树不假思索地说道:“香港由我们无线独家所有,香港之外的版权归属林先生,我觉得这样会比较合适。”
“我们在新马泰这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电视台,难道到时候要播这部电视剧,还得从林先生手上去买吗?”曾丽珍历来和粱加树不对付,一有机会就和他唱反调。
“那曾小姐可有更好的办法能够说服林先生?”粱加树反问道。
“我们在谈论的是你的方案,怎么又牵扯到我身上了?”曾丽珍完了手太极,又把皮球给踢了回去。
“曾小姐觉得我的方案不合适,然后你又提不出更合适的方案,那你这个时候反对究竟是什么意思?”粱加树没有明说曾丽珍在故意捣乱,但话里就是这个意思。
“你……”曾丽珍气得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怒视这粱加树。
“够了!”芳逸华扫了在会议桌上针锋相对的粱加树、曾丽珍一眼,“我不是来听你们两个吵架的,丽珍你先坐下,加树你继续说。”
粱加树得意地望了曾丽珍一眼,整理了一下思路,说:“方小姐,我提出与林先生合作,主要是考虑到这部电视剧的题材特殊,需要用到不少电脑特效。亚视花了4000多万拍《搜神记》,最后还被观众骂那么惨,现在这部《诛仙》要拍出让观众满意的效果,只怕成本会比这更高,当然我们也可以压缩成本,但制作出来的效果肯定是差强人意,而且林先生那边肯定不会同意。我相信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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