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冰凉的地上躺了半天的沈默,终于缓过劲儿。
那姓李的太监累的吭哧吭哧的把六名枪手都尸体拖进垃圾堆,正准备拖沈默的时候,突然间沈默的眼睛睁开了,笑眯眯的看着他。
“诈尸了!”一声惨叫,吓的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恐莫名的拼命蹬地往后挪。
沈默翻身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向他走去。
“沈默我知道你死的惨,不过冤有头债有主,不是我要杀你。是高应从,这一切都是他指示的,你要索命也要找他啊,我是无辜的。
你不要过来啊......”他的声音带着哭腔,看来吓的不轻。
沈默心中一动,在科学尚未普及的时代,古人对于鬼神之说甚是迷信。
或许人办不到的事情,利用鬼神之说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说不定。
在李公公的眼里,身中六枪的他,那是死的不能在死了,根本不可能是活人。
所以,他才惊恐莫名。
沈默身上沾染了那五名枪手的血,看起来浑身血淋淋的向他一步步走去,在他看来,这就是厉鬼索命啊!
沈默停下了脚步,用阴冷的语气道:“高应从在哪里?”
李公公闭着眼睛不敢看血淋淋的沈默,他浑身瑟瑟发抖,身下一片水渍,他竟然很没出息的吓尿了。
他身上本来尿骚味就很重,这下子更是骚气哄哄的了。
要知道太监这一群体,缺少命根子,大多患有淋尿病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病会变得更加严重。
所以太监们就想出这么一个办法,在下身围着一块大毛巾,相当于今天小孩用的尿不湿。
即使是夏天,这憋屈的大毛巾也不能拿掉,不然会打湿裤子,异味更重。
如果能够每天沐浴的话,还可以有效的去除异味,不过那是位高权重的太监才有的待遇。就比如沈默第一次见高潜的时候,高潜就是刚刚沐浴过。
不过像李公公这样的小角色,可是没机会享受沐浴。
沈默吸一口气,尽量的屏住呼吸。
“高应从在城西靠近你们兵营的甲三巷尽头的那座院子里。”
那是武长春的住所,沈默去过那里。
“他在那里干什么?”
“我真的不知道,他就告诉我让我完事之后上那里复命。”
看来这家伙还真是一只不知情的小虾米,就在沈默准备把他打晕带走之际,这货突然道:“我知道高应从的一个秘密,我告诉你,我全都告诉你,只希望你不要找我索命。”
“哦,那你说来听听。”
“高应从跟高公公的美妾春三娘关系很不正常,在京师的时候有一次我夜里尿急出去方便,发现他从春三娘的屋里鬼鬼祟祟的走了出来。”
妈的,这都关注的什么事情,鸡毛蒜皮的。
“下面呢?”
“下面?没有下面了。”
“这算什么秘密。”
“这怎么不算秘密,春三娘是高公公的女人,他竟然夜半三更的从房里出来,这事情还不是很明显的吗?”
“高应从是高公公的干儿子,儿子进干爹的房间不很正常吗?说不定高公公就在屋里刚跟他聊完呢。”
“可那天高公公被九千岁找去,根本就不在家。最重要的是,春三娘衣衫不整,这还不是证据吗?”
nnd,这对沈默屁用都没有,他早就知道春三娘是高应从的人,而且他还知道那春三娘或许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小猴子的堂姐。
只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去验证春三娘耳后是否有小猴子讲的朱砂痣。
“这不足以让我放弃找你索命,这消息对我来说根本没用。”
“怎么没用,只要你托梦给高公公,说高应从玩了他的女人,高应从一定会死的很惨。”
“你还有没有别的要说的?”
“有,有,我无意中听到九千岁魏忠贤对高应从说,此次监军之行重中之重的是务必把囤积在辽东的那批杵榆原木想方设法的转运回去。
而那批杵榆原木就囤积在宁远城。”
杵榆,原名坚桦。其木质坚硬,入水即沉。为北方木材之冠。据《圆明园则例》记载,杵榆价值和紫檀一样珍贵。
有“南紫檀,被杵榆”之誉。
且数量极少,据说存世量远比紫檀要少,所以异常珍贵。
杵榆与生俱来的珍稀特性,决定了他永远不可能是小家小户能用的起的。所以它一般都是达官贵人才能享用的。
它的用途很多,比如制作成各种物件,作为镇宅神物,以保平安,还有建房之时,上梁的最后一道工序就是楔入杵榆楔钉入梁内以求宅居永固。
哦,终于明白了。就说嘛,高潜作为辽东的监军不在山海关老老实实的待着,偏要跑到宁远来。
感情是为了这件事。
高应从这小子还沾沾自喜的以为是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才把高潜给忽悠来的,殊不知这里面是有猫腻的。
“还有没有其他要告诉我的?”沈默恶狠狠的道。
“没了,再也没有了,我发誓。”
好吧,看样子是真的。
沈默果断的一记手刀砍在他的脖子上,打晕过去了事。
然后把吴小旗的腰带抽下来,把这家伙捆了个结结实实,在把吴小旗的臭袜子脱下来塞到这货的嘴里。
沈默相信就算是他醒过来也逃不脱喊不出,等处理完高应从的事情再回来也不晚。
做好这一切,沈默匆匆赶往武长春居所,等他赶到的时候,小院外面已经被杨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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