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解答这个问题,咱还得追根溯源,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初期,大批的知识青年在接受了若干年的贫下中农再教育,在农村的广阔天地大有一番作为之后,终于迎来了返城的机会,一时间,有孩子上山下乡的家庭,无不想方设法地找关系走后门,把在农村里吃苦受累的孩子往回办,知青们自己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能回城,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在所不惜。
大批的返城知青回来了,太多的家庭团聚了,可随后的问题也来了,这么多人回了城,要住房、要吃饭、要就业、要生存,社会上提供给他们的生存条件却十分有限,没找到接收单位的,就等于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这件事现在说起来有点不太好理解,随便干点什么,多少不也能挣口饭吃吗?没错,可那时候不一样,就连早点铺、卖菜的这些岗位都属于集体企业,如果一个人在城市里不上班,几乎没有任何途径可以挣到钱。
大部分人是回来了,户口可还在农村,当时是计划经济,买粮食买油买肉,光有钱还不行,一切供应全得凭本儿凭票,家里的粮本儿副食本儿上,可没有他们返城知青的供应量。
吃饭还不是大问题,家里人从牙缝儿里挤一挤,每人少吃一口,农村有亲戚的,用大米白面去乡下换点棒子面,以少换多,还能对付着活。
可是住房问题也得不到解决,那时咱老百姓家里都指望着单位的福利分配住房,一家三代六七口人在一间小平房里挤着住的大有人在。
有的家里子女多,孩子都已经成年了,还没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只能睡上下铺、搭阁楼,一间小破屋挤挤chā_chā的下不去脚,又女孩的更不方便。
时间一长,亲情终于经不住现实的考验,在家吃闲饭成为了一个家庭提高生活水平的严重障碍。
家里有门路的,可以通过各种关系,给闲置待业没有饭辙的儿女找个工作,而在同一时期,各个高中技校已经毕业的小青年们,又大批涌向社会等待就业,各单位里的招工名额却被返城知青给占了。
正所谓无事生非,这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无处排放他们的热血青春,纷纷走到了社会上,每日消沉买醉者有之、玩世不恭寻衅滋事者有之、寻求刺激挑衅人们道德底线者有之。
八十年代初期,各工厂单位通常实行三班倒工作制,只要天一黑,路上的女职工们大都要有父亲或是兄弟接送,当然已经搞了对象的,对象可以从女方家中接过这个接力棒了,不只是工厂单位,就连各个学校也一样,二黑在九中门口劫我的钱,不就是很好的事实吗?
在当时来说,重新整顿社会治安,让老百姓过上踏踏实实安安稳稳的日子,已然是迫在眉睫了。
一次大搜捕下来,使得这么大一个直辖市里的各个监狱看守所分局拘留所人满为患,收集上来的案卷堆积如山。
咱们把话拉回来说,再回到我的案子上来,自打被从家里掏走那天起,我心里一直在想是被谁告发的,接到下队劳动决定书前的一段时间,我一直认为是在红旗饭庄的事儿上被三傻子坑了,可在提审我的时候,却根本没人提起这件事情,仅仅是例行公事走走过场,好像谁都没个准谱,其实分局的提审人员根本没必要难为你,程序走到了,把案卷往上一报,往后跟人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
在命运的洪流中,我个人仅仅是一片汪洋大海中的枯叶,一个劈头盖脸的浪头打下来,或许会让我葬身漩涡沉入海底,而一股海底的阴流或阳流卷上来,又可以把我推向海边成功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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