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元年正月初二,瑞王周昀宣布登基之后,一直阴云密布的天终于晴朗,阳光穿透云层洒落在燕京城之上,在莹莹白雪的映衬之下,泛着淡金色的光芒。
雨过天晴好征兆,全城百姓朝着皇城的方向跪下,纷纷齐声高呼万岁,声音震耳发聩,传至了皇城之中。
夜半时分,急促的马鸣声在门外响起来。
闻声,沈小婉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隐约听见有敲门声,是不是江执回来了,披着外衫就往外走去,下一瞬就见到杜鹃满脸欣喜的跑着进来了,“夫人,老爷回来了!”
“回来了?”沈小婉激动得声音微颤,里面全是抑制不住的喜悦,她微微提着裙子往二门处走去,刚走下石阶,便看到江执从二门走了进来。
他穿着冰冷的盔甲,手中拿着佩剑,身上满是冰冷的煞气,却又威风凛凛的,胆小的人都不敢多看。
但沈小婉想他,念他,不怕他,只是心疼他,三年的时间让她的儒雅俊逸的男人变得更加冷酷,皮肤也更黑了,眉眼更加坚毅,却也多了历经千帆的沧桑。
江执一进门边看到自己的妻子朝自己奔来,素色的裙摆被风吹起,像草原上最美丽的蝴蝶,那么美,笑容也依旧那么美,嘴巴阖动,声音的沙哑,“媳妇儿,我回来了。”
沈小婉朝他小跑过去,像一只蝴蝶般的扑进了江执的怀里,闻着他身上的阳刚的男人味道,顿时觉得整颗心都填满了,鼻尖酸涩,回着他的话:“我好想你。”
江执紧紧的搂住媳妇儿,整整三年四个月了,他只要一空闲下来就在想她,思念蚀骨,如今终于是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感觉像做梦一般,但闻着媳妇儿身上熟悉的清香,他知道这不是梦,用自己如粗粝的沙石磨在喉咙间一般的沙哑的声音在她的耳畔响起,深情款款的道:“媳妇儿我想你。”
沈小婉抱着江执的腰,隔着冰冷的盔甲听着他的强劲有力的心跳声,“我也是。”
“好想好想。”江执捧着沈小婉狠狠的亲着,似乎要将她整个人拆了吞入肚中,太久了太久了,太想念媳妇儿的唇,太想念她的味道了,好甜!
一时间,杜鹃几个丫头被羞得纷纷低下头。
一声口哨声将沉醉于江执的亲吻中的沈小婉唤回来,她转头往院子里看去,在黑暗之中站着一个人,只是因为穿着灰暗色的盔甲,她一直没有发现那里还有一个人。
江执这才意犹未尽的放开媳妇儿,舔了舔嘴唇,不满的看了那人一眼。
借着光,沈小婉终于看见那人的模样,但在看清的那一刹那,她脸上的笑顿时僵在了脸上,整个人仿如置身于冰窖之中一般,从头凉到尾。
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了进门的那个人,那人同样穿着盔甲,但肤色白皙,明眸皓齿,薄薄的嘴唇红的好像快滴出血一般,一看就是个绝世佳人。
沈小婉僵在那处,眼睛酸涩泛着红,心底沉重的压得她喘不过气了,她的脑中一时间闪过数种可能,他们只是朋友、战友,只是无意间收留下的人,可她没办法拿这种话说服自己,难道男人出息了就都逃不了三妻四妾的定律吗?
她不希望这是真的,她不希望,她真的没办法接受,她性子虽然温和无刺,但确是很倔强的人,她有自己的骄傲,她不会和人分享丈夫的。
如果江执一定要留下这个绝世佳人,沈小婉许是会带着三个孩子去过自己的好日子。
沈小婉不想自己太过难堪,强颜欢笑的看着这个绝世佳人,声音微颤,“安排西厢的屋子可行?那处宽敞。”
“随意给他安排一间屋子,他住两日就走。”江执不怎么在意的摆摆手,“他不会介意的。”
沈小婉一怔,就这么对人家漂亮姑娘?
绝世美人笑着朝沈小婉拱了拱手,“嫂子不必太过麻烦收拾屋子,我就是过来借个宿,过两日就走。”
听到绝世美人男性的嗓音的刹那,沈小婉便知自己是误会了,讪讪的笑道,“不麻烦的。”说着立即吩咐杜鹃去收拾屋子。
“他是霍将军之子霍峥,与大军一道回京述职,因在燕京的宅院一直不曾修缮暂时不能住人,所以我让他先到咱们家住几日,等圣上派下工部人员修缮妥当后再搬过去。”江执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沈小婉讪讪的笑了笑,没想到长得这么漂亮的人竟是男子,比女人还漂亮,真令她自惭形秽。
幸好是男子,也幸好南周不好男风,要不然她可完全没有竞争力,幸好只是虚惊一场,沈小婉朝霍峥歉意的笑道:“霍公子安心住下便是,只是宅院太小还请霍公子别介意。”
“不介意,有个住处便妥了。”霍峥原本不想来打扰的,但正月里的酒楼客栈均为开铺,再加之这几日燕京混乱,现下又是半夜三更,所以更是寻不到住处,要不然也不会跟着江执回来。
沈小婉看着江执眼睑下的青灰,知晓他们应当是连夜赶路许久不曾歇息了,立即吩咐杜鹃备热水并准备热食,用过之后再好好歇息。
江执三两下洗了个战斗澡,然后就坐下吃热乎乎的面条,面条下面藏着好多过年剩下的肉。
“会不会被抓啊?”沈小婉做贼似的小声问道。
“没人举报谁会知道。”江执好些天没吃过肉了,谗肉得紧,而且死的又不是他老子,他禁忌那么多做什么,更何况燕京的那些人家谁真的会老老实实的不吃肉?再说了过年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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