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这名武校学生,为了解救这个女孩,将对人实施xìng_sāo_rǎo的张三打成重伤,这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阻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所采取的暴力行为。这样的暴力即便造成了对不法侵害人的损害,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那种抢劫、qiáng_jiān、绑架、放火等重大恶劣的侵害行为,即便正当防卫者造成了不法侵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在本案当中,郭某对张三所实施的殴打算不算正当防卫呢?那我们就得看一下细节了。在去往都江堰的大巴上,女孩遭到了张三动手动脚。于是女孩开始斥责张三,刚开始大家没当回事,以为是情侣吵架。但是郭某和他的同学非常有正义感上前询问女孩认不认识这个人?女孩非常坚决地说我不认识这个人。于是双方发生口角,张三被郭某和他的同学扭送下了大巴车,女孩也在这个时候脱险了。请注意,女孩这个时候已经脱险离开了,说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而张三这个人确实不怎么样,还继续跟郭某发生口角。郭某和他同学也非常气愤。于是,郭某自己对案件的描述是这样的。他先一脚踢中了张三的大腿,张三被他踢得跪倒在地。张三从地上爬起来,又要还手。于是郭某再起第二脚,这一脚踢得特别重,正中了张三的左脸颊,于是张三倒地,头重重地撞在了水泥地上。这一撞不要紧,撞成了一个二级重伤。在医院里面昏迷了11天才醒过来。而醒过来以后,他发现自己的语言能力和右肢的协调能力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所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郭某有期徒刑两年半。
这个两年半,其实法院也有从轻的考虑。因为郭某只有17岁,属于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应该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但是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又是初犯,而且确实张三存在严重的过错,所以对郭某采取了从轻处罚的决定,只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且缓期3年执行。也就是说,在未来3年的时间里面,郭某不需要在监狱里被羁押,只要他在3年里没有其他的刑事犯罪。3年之后,他的那两年零六个月的刑罚也不需要再追究。当然,法院还判处了郭某和他的同学赔偿张三各项医疗费用累计21万元。
大家知道法院判处赔偿金是不会没有任何理由和根据的。如果法院判处一个人赔偿另外一个人一笔费用,要么是医疗费,要么是丧葬费,要么是伤残补助费,而这些费用必须有相应的票据作为证据支持。也就是说,张三在这医院里面躺了11天及未来所可能使用的医疗费,累计将达到20多万元。张三受到这么重的伤害,确实是郭某一个人造成的,郭某出手确实是太重了。郭某自己也说,在学校的时候,训练用的是海绵垫,地上铺的是软垫。头如果撞上去没那么重,但是那天是水泥地。郭某作为一个接受专业训练的运动员,应该很清楚自己一脚踢上去,对人可能造成的损害到底有多重。所以对郭某的判决在法律上是成立的,也是经得起推敲的。
所以了解了这么多的细节以后,我们会觉得当初的气愤情绪似乎可以收敛一些了。有的时候微博上面的一些新闻,为了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与大量传播,往往会把最黄、最暴力、最耸人听闻、最惊世骇俗的语词全都放在那短短的一百多个字里面。
但是如果你只是带着这样的情绪去转发一下,未必对于事件的真相有更清晰的了解。如果真的气愤,倒不妨点开新闻的全文去看一下更多的细节,这样才能够对事件做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更加理性和全面的判断。我是秋实,这就是我今天的分享。我在表达方面可能还有一些不足,也欢迎您提出批评和指导的建议,我们下期再见。
插播:
秋实和他的霸道演讲
许多朋友认识我,是通过北京卫视首季《我是演说家》节目,随着节目播出结束,我与《我是演说家》节目的缘分也就算告一段落,我也回到以前的生活中去,继续奔波、继续吐槽。这是一个对我产生了影响,也稍稍影响到别人的节目,是一段奇特的经历。于是,我写下一些文字,想对我在《我是演说家》的那些日子,以及在《我是演说家》节目中的作品,做一个小结,在深切真挚地感谢节目组、制作单位、节目导师、参赛选手及全体同人之后,也给我的这段故事,画上一个潦草的句号。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我的文字,可以让一些朋友理解,我对于演讲创作的浅薄理解。
《大东北》——霸道是一种羞涩的爱
为什么在第一场演讲选择《大东北》的选题,我始终无法回答节目组编导与媒体,我一直羞于说我对于故乡的爱。因为爱故乡,就好像爱父母一样,是一件人人都懂并愿意遵循,但是却羞于表述的情感。中国人谁没事儿给家里打电话说“爸爸我爱你”?你爸肯定觉得这孩子疯了。
许多东北同学的朋友圈在2014年11月中旬被《大东北》刷屏,截至目前的粗略统计,朋友圈与网络视频的播放超过7000万。我必须承认,《大东北》的大量转发与东北人浓厚的地域情节分不开。如果换成是大西北、大东南的话题,都未必能够产生如此之大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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