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讲演写好后,我拿给狄德罗看,他很满意,并且指出了几个应该修改的地方。然而,这篇作品虽然热情洋溢,气魄雄伟,却完全缺乏逻辑与层次。在出自我的手笔的一切作品之中,要数它最弱于推理,最缺乏匀称与谐和了。不过,不论你生来有多大才能,写作艺术并不是一下子就能学到手的。
我把这篇文章寄出去了,我想除了格里姆以外,没有跟任何别人说过。自从他到弗里森伯爵家以后,我和他来往非常密切。他有一架钢琴,这就做了我们聚会的场所,我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跟他围在钢琴旁边度过了,我们从早到晚,或者毋宁说,从晚到早,无休无止地唱意大利歌曲和威尼斯船夫曲。谁要在杜宾家里找不到我,准能在格里姆家里把我找到,或者至少我是跟他在一起,或在散步,或在听戏。我本来有意大利剧院的长期入场券,但是他不喜欢这个剧院,我也就不去了,花钱跟他一起到法兰西剧院去,这个剧院是他爱得入迷的。最后,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吸引力我跟这个青年人连结起来,使得我跟他难以分离,连那可怜的姨妈我都疏远了。所谓疏远,也就是说跟她相处的时候少了些,因为我对她的依恋心情,这一辈子也没有一时一刻衰减过。
我的空闲时间不多,不能两头兼顾,这就格外加强了我要跟戴莱丝住到一起来的念头;我本来早就有这个念头,只是她家人口众多,特别是没有钱置备家具,这就使我把这计划一直搁了下来。这次出现了可以做一番努力的机会,我就利用上了。弗兰格耶先生和杜宾夫人感到我一年拿八、九百法郎不够开支,主动把我的年俸提高到五十个金路易,而且杜宾夫人听说我要自置家具,又帮了我一点忙。我们把戴莱丝原有的一点家具也放到一起,在格勒内尔·道克旅馆里租了一套小公寓房子,那里的住户都是些正派人。我们尽力之所能那里布置了一下,安静地、舒适地住了七年,直到我搬到退隐庐为止。
戴莱丝的父亲是个老好人,十分温和,但也十分怕老婆,他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刑事犯检察官”。这个绰号,格里姆后来又开着玩笑从母亲头上移到女儿头上了。勒·瓦瑟太太不是缺乏才情,也就是说不是不机灵;她甚至还以有上流社会的礼仪与风度自豪呢。但是她那套诡秘的花言巧语叫我受不了;她教给女儿一些坏招,极力叫她在我面前装假,又分别地奉承我的许多朋友,挑拨他们之间以及他们跟我的关系。不过,她倒是个相当好的母亲,因为这样做于她自己是有好处的,她又为女儿掩盖过失,从中得到利益。这个女人,虽然我对她小心照顾,无微不至,送了她不少小礼物,一心一意只想使她能疼爱我,但由于我感到自己无能为力,她便成为我的小家庭里造成不快的唯一因素了。不过;我还是可以说,我在这六、七年之中,尝到了脆弱的人心所能载得起的最完美的家庭幸福。我的戴莱丝的心是一颗天使的心。我们的感情随着我们的亲密而增加,我们一天比一天更觉得彼此是生成的佳偶。如果我们在一起时的乐趣是可以描写出来的话,它们会以其简单朴质而使人发笑的。我们在城外耳鬓厮磨地散步,遇到小酒店时,就阔气地花上十个或八个苏;我们当着那大窗口吃简单的晚餐,面对面地坐在两张小椅子上,椅子就放在与窗口同宽的大木箱上。这时,窗台就是我们的桌子,我们呼吸着新鲜空气,观赏四周景物,看着过往行人,虽然在五层楼上,却能一面吃着,一面恍若置身街道。这种晚餐,只有半磅大面包、几个樱桃、一小块奶饼、四品脱葡萄酒,可谁能描写得出,谁能感觉得到这种晚餐的妙趣呢?友谊啊,信任啊,亲密啊,灵魂的温馨啊!你们所配的作料是多么美妙呀!有时我们不知不觉地在那儿一直呆到半夜,如果不是那老妈妈提醒我们,真想不到时间已经那么晚了。但是这些细节还是撇开不谈吧,它们会显得乏味可,我一直就是这样说、这样感觉的,真正的享受不是言语所能描写出来的。
差不多与此同时,我还有过一次较粗鄙的享乐,也是我应该引以自责的最后一次那样的享乐。我曾说,克鲁卜飞尔牧师是很可爱的,我和他交往之密,不亚于与格里姆,并且后来处得也同样亲密。他们两个有时也在我家吃饭。这些便餐,虽然太简单一点,却被克鲁卜飞尔的妙趣横生、如癫如狂的玩笑和格里姆的令人忍俊不禁的德语腔调搞得热热闹闹的——格里姆那时还没有成为法语纯正癖者呢。我们的小饮宴不以口腹之乐为主,但是欢情洋溢足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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