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凌抱着打印好的十篇文献,坐在梧桐树下的长椅上认真读着,斑驳的树影照在一串串字母上,令枯燥的单词多了几分生动的颜色。看得累了,她闭上眼睛,呼吸着树叶清爽的味道,然后仰起头,让阳光洒在她微笑的脸上。
她喜欢t大,从小就喜欢。她不顾所有人的劝阻,放弃了擅长的文科,拼尽全力考入这所理工科院校,只因为最疼她的爸爸毕业于这所学校。
如今细算起来,她来t大已经六年了。记忆中,她挽着妈妈的手雀跃地走进校园,坐在这个长椅上和妈妈展望美好未来,仿佛就是昨日……那一日,她十八岁,提着大包小包走进寝室时,身上穿着褪了色的牛仔上衣,泛旧的牛仔长裤,一根粗粗的马尾辫用质朴的头绳束着。
那天,室友第一次见面,都很客气,所以没人告诉她,她当时的样子有多朴实。等到大二时,睡在她下铺的姐妹兼密友陈涟涟终于看不下去了,问她:“凌凌,要不我陪你去逛街买衣服吧?”
彼时,她正躺在床上自甘堕落:“我柜子里有很多衣服。”
“我前几天看见一条特别漂亮的裙子,特别适合你,我带你去试试吧?”
“穿漂亮裙子能过四级吗?”她抬头,眨着眼睛问涟涟。
涟涟爬上她的床,抢走她的枕头:“凌凌,四级不过下次再考呗!”
“不考了,太受刺激。”全寝室就她一个人没过。她原本以为自己不够努力,一大清早去图书馆重新膜拜了一遍英语四级的真题,结果发现不是她英语基础不好,而是四级的出题专家太高深莫测,那根本不是她的思维能领会的出题思路。她自信心受到了严重打击,当即带着满腔的悲愤回寝室自甘堕落。
“那我陪你去自习吧?”涟涟继续抚慰她。
“不去了,去也白去,浪费学校资源!”
刚到t大时,她下定决心好好学习,可她的脑子好像石头做的,电路图怎么画都是不导通,三极管她越看越不顺眼,恨不得把它咬碎吃了。至于那些抽象的理论课,更不用提了,简直就是天书。当初她实在不该听外公的话,学这个破专业。
涟涟翻翻白眼,一副“你没救了”的表情。涟涟这种次次拿奖学金的好学生,怎么会了解她自信心严重受创的痛苦。
正在美容养颜的蒋琳闻言,拍拍脸上半干的面膜,仰起一张淡绿色的女鬼脸答:“凌凌,依我看,你还是去勾搭一个好男人吧,好男人会陪你上自习,帮你补习英语,帮你过四级啦。”
一提到“好男人”,凌凌一骨碌翻身坐起来,双眼放蓝光:“好主意!趁着t大男女比例失调,我应该抓住机会找个好男人。”
“你喜欢什么样的?我给你介绍介绍。”蒋琳眨着眼睛问。
“我要求不高,长得别太帅,家里条件别太好,上进,踏实,年龄差距十岁以内,我都能接受。哦,脾气好点,不然会被我这笨脑子气死……”
她的条件还没说完,涟涟气得用枕头砸她:“你这猪脑子,这种男人咱学校遍地都是,还用找?你从窗户丢个绣球下去,砸一个准一个。”
“我还没说完呢。”凌凌又补充上最重要的一条,“他要能陪我一生一世。”
蒋琳停下拍面膜的手,瞪大眼睛看着她:“一生一世?你想都别想,这样的男人世上压根没有。还是实际点,找个长得帅又有钱的男人吧。”
“等他玩腻了把我弃如敝屣?”
“那也好过你为一个平凡的男人付出了一切,等他事业有成把你弃如敝屣。电视剧《牵手》你看过没?那才是最悲哀的女人。”
想起《牵手》的剧情,凌凌胸腔撕裂般地痛,无声无息从涟涟手里抢回枕头抱在怀里,紧紧压住心口。
她从不与人谈论家事,所以她的室友们并不知道她的父母离异了,更加不知道,她读封闭高中的时候,每天放学后,都会努力踮着脚向巨大的铁门外张望,希望能看见记忆中身姿挺拔的爸爸来看她,哪怕只是站在门口看她一眼。但,他一次都没来!
因为他和《牵手》里的男人一样,爱上了别的女人……他走了。
他丢下《离婚协议书》离开的背影在凌凌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模糊过,即便在梦里,也是清晰得如同在眼前……
“快看!那不是计算机系的郑明皓吗?”寝室里最爱大呼小叫的方遥一声尖叫,将凌凌从悲伤的记忆中唤醒。
“郑明皓?真的!”蒋琳以最快的速度扑过去,估计窗户如果没安装铁栅栏,她都能跳下去,“太酷了!我梦想中的男神啊!”
涟涟半趴在床上,倾身凑到窗边:“他就是传说中的郑明皓啊!长得的确挺帅。”
“穿阿迪的球鞋去踢球啊!太有个性了。”方遥不禁感叹。
“阿迪的球鞋不是用来踢球的吗?”涟涟十分不解。
“是。”蒋琳答,“可是咱们的球场是砂石地,一个月至少磨坏两双球鞋。”
听到蒋琳的话,凌凌深深为某败家帅哥的球鞋心痛,而对帅哥毫无兴致。
涟涟见凌凌还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又过来劝她:“凌凌,别郁闷了,看完帅哥心情就好了。”
“我对郑明皓没兴趣。”她从床上爬起来,从书架上翻出崭新的四级模拟习题,“我去做四级模拟题,下次再不过我一头碰死!”
半年后,四级考试结束,凌凌研究了一番正确答案后,懊恼地用头撞桌子:“居然又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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