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知~叽叽喳喳”窗外传来一阵还算悦耳动听的蝉鸣与鸟叫声。
时值八月的沪海市,气候炎热不堪。
双人大床上,叶铭哲醒来睁开双眼后,看着空荡荡的大床,深邃的眼眸中略带一丝落寞之色。
伸手摸了摸另一半大床,感受到床褥上留着的余温后,又想起傻丫头这段时间都比较忙,那一丝落寞才减淡些。
起床来到窗前拉开窗帘,顿时温暖不算刺眼的阳光照射在叶铭哲那一米八五的雄壮挺拔身体上。
只可惜这具高大的躯体上布满大大小小各种触目惊心的伤疤,让人无法夸赞。
“哈~”叶铭哲张开双臂打着哈欠伸了一个懒腰算是给自己提提神。
看了一眼窗外马路上形形色色的路人与来来往往的汽车后,他才转身走进卫生间洗漱。
约莫十分钟后,叶铭哲换上一件没有任何牌子的白色短袖体恤和一条蓝色牛仔裤来到客厅。
三房两厅大约一百五十平的房子,米白色欧式家具装修显得端庄高雅,贵气而不俗。
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正好八点,还有半个小时再出门也不急。
叶铭哲来到餐桌前看到桌上放着一杯牛奶和一盘由面包荷包蛋培根所组成的三明治。
望着这顿简单却又温馨充满爱意的营养早餐,让叶铭哲心中的那最后一丝落寞一扫而空。
他知道那傻丫头肯定昨晚回来的比较晚,早上又走的匆忙,不忍心吵醒自己却依旧不忘给自己做早餐。
自从两人结婚后,不管夏雪再累再忙,这傻丫头都会给自己做早餐。
尽管叶铭哲不忍心看她每天早起晚归还要腾出自己的睡眠时间来做早餐,多次劝过她。
但那一向乖巧懂事听话的傻丫头却总是笑着摇头说“习惯了”
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比天性更顽固。起先是我们造成习惯,后来是习惯造成我们。
对于傻丫头的这种执着,叶铭哲也只能任由着她。
坐下后,先喝了口牛奶润润嗓,接着拿起三明治啃了一口,烘烤过得面包酥脆配合油煎的喷香培根以及恰到好处流汁荷包蛋,这简单的组合尽管有点冷掉但依旧美味。
叶铭哲吃着早餐无意间瞥了一眼盘子,发现盘下似乎压着一张小纸条。
挪开盘子拿起小纸条,上面写着一行秀气小字:大傻瓜,这几天工作比较忙都没有时间好好陪你,也不忍心叫醒你,记得乖乖吃完早餐再去上班,晚上下班我来接你~
小纸条最后一行写着“你的傻丫头留”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傻丫头对自己的关心,和无私的爱意。
从相识到结婚,她总是一副温柔体贴的可人模样,偶尔又俏皮的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女孩,明明一个电话一条短信的事,却和童心未泯一样留下一张小纸条。
对于傻丫头的这些行为总会让叶铭哲想要将她拥入怀中好好保护。可相处下来却发现一直都是她在照顾自己。
想到这里,叶铭哲不由得摇头苦笑,感叹一下后,吃完最后一口三明治,喝下杯中剩余的牛奶起身穿鞋准备出门上班。
“砰”同时两声关门声在楼道响起。
叶铭哲居住的房子位于沪海市的一个高档小区,十八楼的楼层居住着两户人家。
当叶铭哲转身望去发现是自己的邻居王媚时,不由得眉头一皱。
这个女人和自己是邻居自然见过不少次面,只不过为数不多的见面中,不是这女人带着大腹便便的秃头老总回家过夜,就是在小区门口见到这女人在男人车上做着某些不可告人的事。
久而久之也能听到一些邻居大妈传来一些关于她的不检点丑闻,说她都二十八岁的女人了,还整天带着不同男人搞破事,说她是某某老总的小三等等。
如果说男人最讨厌的是隔壁老王,那么叶铭哲最不想见到的就是这位女性版“老王”!
倒不是叶铭哲是圣人看不起王媚,而是不知道怎么和她相处,而且也怕自家那傻丫头被她给带坏,所以才想着和这女人保持距离。
眼前的女人拎着一个lv的新款包包,还算美丽的俏脸却浓妆艳抹,一头巧克力色的大波浪长发散发出一种成熟气质。
身着一条露肩连衣裙,隐约间那条深不可见底的沟壑估计能迷的大多数男人都魂不守舍,再加上两条丰满大长腿,配合大红色高跟鞋,无不透露出一股千娇百媚的诱惑。
隔着几米远的距离,就能闻到她身上飘来的香水味。
此刻王梅也发现了隔壁邻居叶铭哲,妩媚的眼角弯起,上下打量叶铭哲一眼后才开口笑道“哟,真巧,小叶你也去上班啦?”
叶铭哲本想着无视这个骚女人,直接去按电梯,可既然对方都和自己搭话了,总不能不理她吧。
这才象征性的对王媚礼貌一笑,回道“是啊,王姐,我正好去上班”
王媚来到叶铭哲身旁一起等待电梯,可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在八楼一直按着电梯,另一台电梯又从十四楼往下而去。
两人只能默默地等待着电梯,就在叶铭哲感觉尴尬无比的时候,身旁的王媚再次开口问道“小叶啊,好久没见到你老婆了,怎么她这几天好像早出晚归的很忙啊?”
我老婆忙不忙和你有啥关系?叶铭哲心里这么想着,可嘴上还是微笑着回道“是啊,王姐。夏雪的确最近工作比较忙,怎么了吗?”
面对王媚的问题,叶铭哲给出的答复却是另一个问题,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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