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盛极而衰,万历帝不郊、不庙亦不朝,朝中,文官与文官互相倾轧,后宫,宦官与宦官各自邀宠,彼时大明朝最得势的还不是今日的九千岁魏忠贤,而是擢司礼秉笔太监的王安。
便是太监也懂养儿防老之道,王安在京里某一处大宅里种了万株牡丹,又收了一拨孩子,遣人教他们武功,因他素来与东林党人走得近,还从中拣了几个出挑的送去左光霁那里读书。
罗望便是那时候第一眼见到了叶千琅。
犹记得那日牡丹花好得罕见,可对这人的初见印象却是平平,想当时罗望年满十五,正是这一拨孩子中最年长的一个,而初入王府的叶千琅却是其中最小一个,一个八九岁的奶娃子,饿得皮包着骨,一张脸还大不过一朵开到极处的牡丹花,任人忍住不欺负他都难。
殊不知这奶娃子养了几天便脱胎换骨,变得脸如瓷碟臂似嫩藕,更会讨巧。别的孩子都管不怒自威的老太监叫“厂公”,唯独他管王安叫“阿公”。只要王安来宅子里探望这些小的,他必跟认亲似的黏着不放,怯生生扯拽着王安的衣角,一口一声“阿公”,走哪儿跟哪儿是寸步不离。
也不知是不是这一字之差的亲昵与慰藉,王安确也格外喜欢叶千琅,每逢见他,都要把他抱在自己膝上,有时与他讲些忠君体国的道理,有时与他讲些宫禁里的趣事儿,一白发老头与一软糯团子亲昵相偎,颇有点含饴弄孙的意思。
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天启帝即位不久,王安失势于魏忠贤。魏忠贤窥伺东厂大权,与客氏同谋铲除王安,顺便就得抹去他那一宅子“余孽”。
一府数十口,除去几个老仆,余下的都是王安收养的孤儿寡女。大的弱冠有四,小的也就十来岁,一个个正慷慨激昂,合计着该当如何殊死一搏,叶千琅却不见了。
再见之时,牡丹花被暴雨摧折一地,锦衣卫高手已将这处老宅密密围住,而进门来的第一人竟是一个少年番子——
身上的飞鱼服已为雨水浇透,叶千琅倒提着绣春刀,眉眼清俊,杀意凛凛。
大雨中,他一字一顿道:王安已死,降者赦,逆者杀。
有人敢当这悖逆的头雁,别的雏儿怔过,惊过,也就降了。
可降是降了,却有个眉眼伶俐的年轻姑娘先起了头——放下刀剑之后,她走过叶千琅身前,冷不防朝他啐去一口。
除罗望外,余下十来个也纷纷效仿,叶千琅不争不辩亦不动,平心静气地受下了十余口唾沫。
魏忠贤本欲斩草除根一个不留,但见叶千琅武功高绝可堪一用,又见他亲手勒毙了王安,便冲手下挥了挥手道,这王安养的东西倒是能派上用场,倘还有愿归顺咱家的,就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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