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再回首,在我十三岁至十八岁的五年间,那场青涩而又幼小的所谓暗恋,那些所有那些自以为是的喜欢,也许的确可以称得上感情清白纯净,却同时也许并不能称得上是最真诚的喜欢。
那时候所谓的喜欢,也许只是一场依赖。只是在我的世界里,在一个恰好的时间,堪堪出现了一个恰好的人。他有一张我见过的所有人里最好看的面庞,他的眼睛深邃,睫毛深长,他对待我的态度,教过我的东西,领我见识这世界的流光溢彩,他为我做过的一切,都温柔,新鲜,而滴水不漏,超过其他人所有。
我只是想霸占这样一种感觉。不想被其他人分割掠夺。却不曾多加考虑过,真正的喜欢,需要相互付出。
十八岁之前的我,不曾想过这许多。直至十八岁之后成年,才慢慢有所察觉。曾经那些不成熟的暗恋,其实说到底,与一个渴望控制与独立的青春期小孩,和一个大人之间产生的那些别扭与纠结,也没有太大的分别。
只是那些初中高中时候的年纪,根本产生不了这样复杂的想法。我固执地认为自己喜欢顾衍之,并且认为是超过所有人那样的喜欢。觉得自己的感情就像蠢蠢欲动的火山岩浆,时刻都有可能失控,稍一不留神就要喷薄而出。
可与此同时矛盾的是,我又不敢告诉顾衍之,我心里的秘密。
我将这个秘密在光阴交错中密不透风地守住多年,这期间只若无其事地做着一件事,努力学习。
我的成绩因此有了长足进步,按照叶寻寻的形容词,我不停跳级的姿态堪称华丽。从十三岁五年级期末考试的吊车尾,到后来的中游,上游,以至于直接跳级到初中一年级,然后是参加中考,最后在十五岁就读高中一年级。这样的速度,连老师都觉得是个奇迹。而我想说,我的成绩可以快速发展到这步光景,一半归功于顾衍之的补课,另一半则只归功于顾衍之的美色。
顾衍之无意中提供的补课的借口,被我利用得淋漓尽致。语数外样样没有落下,但凡上课以及作业中不会的题目,全都跑去请教顾衍之。这样就导致顾衍之身边经常穿插有我这样一个移动背景。以及顾衍之在顾宅和办公室他的书桌旁各添置了一张小书桌,单独放置我的课本和练习册。每天他去公司,或者在书房读书的时候,我总是会抱着练习册蹭过去,假装聚精会神地做数学题。
我这样刻苦,有一天连语文老师也发觉。一次家长会上夸奖我,说没有见过一个孩子这样喜欢学习。我站在顾衍之身边,攥着他两根手指,本来就听得心虚,跟我一起跳级到初中部的叶寻寻正好跟在叶家父母身后经过,又冲我特别不以为然地撇了一下嘴,让我终于负荷不住,一下子把头低了下去。
语文老师在一边笑着打趣:“杜绾还不好意思了。”
我抬起头来,说:“老师,你听说过一首诗没有。中间有句是什么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之类的。”
语文老师说:“没有。怎么了?”
我扬起脸问顾衍之:“你呢,你听说过吗?”
他说没有,又笑微微地看着我:“所以?”
“啊,也没有什么。”我轻描淡写着说,“就是我跟叶寻寻打了个赌而已。她说这首诗流传得特别普遍,老师跟你一定都听说过。我说那可不一定。结果你们看,我就赢了啊。”
打赌实在是再好用不过的借口。即使是不擅长说谎的人,练习一两次,也能表演得臻于成熟。我被叶寻寻蒙骗过两次后,便开始拿相同的方法蒙骗别人。
那首诗其实很长,我并没有全部记得。叶寻寻最不耐烦的就是背诗,自然更不记得。所以我们之间根本没有打赌过。叶寻寻甚至不知道我还这样随手利用她过。而我在语文老师面前之所以念出这莫名其妙的两句诗,也不过是因为紧跟其后的那两句说不出口罢了——
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这样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恰如我这样的努力学习,哪里是我真的喜欢学习,不过只是想离顾衍之更近一点罢了。
有关于跳级的事,我曾经在十八岁还剩下一个尾巴的时候,打电话给时在国外出差的顾衍之。我在电话里告诉他,我打算跳过高中三年级的上半学期,直接跟着下学期的学生一起参加中考。
顾衍之沉默了一会儿:“绾绾。”
“什么?”
“这是你突然下的决定,还是深思熟虑过的?”
我说:“我都想好了。”
“昨天我在t城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样大的事,我们应该当面谈。”
“……”
我总不可以说,我没有勇气,我不敢。
只好找借口:“我觉得这不是很大的事。”
他在那边沉默良久,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平淡:“你这样着急跳级的原因是什么?”
我的心口不可抑制地一跳。
隔着电话,我仿佛都可以看到他说这话时的神情。
顾衍之的眼睛墨黑,注视着人的时候总是温凉深静。语气总是温和,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意味。像这样一种平淡语气,并不常见。却每每总是很慑人。我跟他相处这样久,也只见过两次。皆是在顾氏大楼,顾衍之在会议室中主持会议的时候。我本不该进去,两次却都被他的秘书往手里塞了只茶杯给推进去。第一次一进去就见顾衍之坐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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