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荞不是第一次出国,但是以前都是带着过客的心理出来旅游的,从来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彷徨,因为她至少要在这里生活两年,乃至更久。
她像个逃兵一样,逃避着属于她的责任,也逃避着对轩扬的感情,独自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国度里。
莫律师为她安排好了房子,也为她安排了语言学校,但是他没有办法安排云荞的心情,也没有办法安排云荞的人生。
云荞来这里,是要重新考取菲斯曼音乐学院的。还记得一年多前,她在浩文哥的掩护下,考取了这所世界顶级的音乐学院,当时的她是多么的兴奋,又是多么激动的憧憬着自己的未来……
现在,一切都得重新来过,云荞丝毫不认为自己考取过一次,这一次就会依然顺利。因为她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她了。
当初的她,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果敢,带着对音乐的热爱,用一曲高亢的原声歌曲征服了评委老师,成为了第一个被菲斯曼音乐学院录取的亚洲人,是多么的荣耀,又是多么的风光无限!
可是现在的她,根本就唱不出歌曲里的精髓,而且她已经很久没有练习了,就连她最自以为傲的金嗓子,也因为被烟熏,而变得没有那么空灵美妙了。
所以,云荞很有自知之明的开始寻找指导老师,她必须要在专业的指导下,逐步恢复她的状态。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云荞不缺钱,爷爷给她留下了庞大的遗产,她就算是这辈子都不去工作也花不完。
所以,她就用这个钱找了一个很著名的音乐老师——达西夫人,但是这个达西夫人是英国人,和她的沟通很有问题。
云荞能说简单的英语,却没有办法弄懂达西夫人嘴里的那些专业术语,她只上了一节课就没有办法继续了。
语言的困难,求学的失败,还有对轩扬的思蚀骨思念……各种负面的情绪侵袭而来,让云荞连倾诉的人都没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房间里,三天都没有出门。
她不知道自己坚持要出国的意义何在,是为了给乔梦回一条生路?还是因为无法面对轩扬?又或者想给她和轩扬的感情一点空间?
她的性格本身就很容易钻牛角尖,各种不顺利,让她一头栽进了自怨自艾的坏情绪里不能自拔。
当她把自己锁在屋里四天后,终于有人按响了她的门铃。
云荞不想开门,也不想见人,可是门外的人耐心很好,足足按了快一个小时的门铃,这让她再也无法装死下去了。
她穿着拖鞋“踢踢踏踏”的走到门边,问了一声,“谁?”
门外传来一声咒骂,“靠!还以为没人呢!开门啊!我!玲玲!孙玲玲!”
孙玲玲?她不是在美国留学吗?怎么来英国了?
云荞将信将疑的打开门,却看见孙玲玲一手叉着腰站在她公寓的门口,另一只手上拿着把雨伞。
雨伞?云荞忽然想到刚才那一阵断断续续的门铃声,感情都是用这把雨伞戳的?
他乡遇故知,倍感欣喜。
云荞不知不觉中就红了眼圈,声音也有些颤抖,“你……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啊!”孙玲玲大刺刺的推开她,走了进去,嘴里嘀咕道,“这么久不开门,我看看你屋里是不是藏了男人……”
“没有啦!”感动荡然无存,云荞好气又好笑道,“我怎么会有男人?”
“那你为什么不开门?”
云荞沉默的别开脸,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孙玲玲把手里的包往沙发上一扔,然后回头问她,“三间房?给我留一间。”
云荞愣怔住了,为什么啊?
“我搬来和你一起住,你要不要?”孙玲玲又问。
啊?云荞下意识就认为她在开玩笑,孙玲玲家里给她选择的是美国的大学啊,怎么可能会来和自己一起住呢?
“我不会给你房租,也不会帮你收拾房间,我也不会烧饭,而且我还很吵……”孙玲玲努力想着自己的缺点,想了半天也就想出这么几条来,自我感觉良好中,“你要不要我来住啊?”
“别开玩笑了。”云荞去厨房给她倒了杯水,“谢谢你来看我,一会我请你吃饭。”
“没开玩笑。”孙玲玲从包里抽出张转学单,扔给云荞,“我本来就不喜欢学经济,是我爸非要我学的,现在有个机会能转学,我当然要转了。”
转学?你玩真的?云荞用眼神询问她。
孙玲玲耸耸肩,指了指那张单子,“你看看就知道了。”
云荞打开一看,上面的英文虽然有她不认识的,但是tranhools她还是认识的,这不见是转学的英文吗?
“云荞你知道吗?在美国上个州立大学一年要考1000多次考试,这不是要我死吗?我听说英国一年只要考10次,这可是质和量的双差别啊,我不转过来不是傻子吗?”孙玲玲嘀嘀咕咕的发着牢骚。
“那你过来英国学什么呀?”
“呃……还没想好。”孙玲玲老实的说道,“要不你给我参考参考?反正我不想念经济了。”
这样啊!云荞忽然感觉到自己还有点用,至少可以给孙玲玲建议,这让一直颓废的她,顿时燃起了热情。
两个女孩经过讨论后,终于都选定了理想的学校。
孙玲玲决定去学摄影,这是一个烧钱的学科,但孙玲玲不差钱,她要的就是这种艺术类的自在,学不学的好根本不用成绩来衡量,完全看天赋。真是个好理由。
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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