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阳来到这个无名小镇已经整整七天了。
在七天之前,他还是名动天下的刀法名家,他的身上穿着世间唯一一只白虎虎皮所制作的白虎裘,由天下第一巧手制作而成,他的口中还畅饮着酒神穷数十年酿制的美酒,这美酒世间仅剩三瓶,最后一瓶被其拿来招待薛阳。
七天之前,他的脸上还是充斥着笑容,他的人生一片辉煌。
白日里,他可以纵情声色,往来豪杰之家,晚间,天下第一美人自荐枕席,便在他的床上等他。
七天之前,他是天下年轻一辈最厉害的人物,他的手很稳,他的心很定,他的刀很快。
七天的时间很短,但七天的时间也很长。
七天的时间能够让一个人从无到有,名满天下,七天的时间也能让一个人从巅峰坠落云端,落入深渊。
四天之前,薛阳穿着白虎裘,带着酒神所赠的美酒,拿着天下最锋锐的宝刀,来到这里,他的怀中有着三千两银子。
这三千两银子足够镇上的普通老百姓快快乐乐的过上三年,但是薛阳却只用了不到三天,就全部花完。
很多人说女人买胭脂,买衣服,买首饰,花钱如流水,其实他们不知道,一旦男人花起钱来,那钱便连纸都不如,别说流水了,便是金山银山,他也可以在一天之内全数花光。
女人花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冲动情绪,花过之后往往还很后悔,而男人却是想花就花,花过之后还想再花。
薛阳这几日就格外的想花钱,所以三千两的银子他只花了三天,三天之后的今天,他又将身上的白虎裘卖了一千两,这一千两足够他再花一天。
“爷,你这把刀不错,不若也卖给我们明月坊,我们会出个好价格的。”纤细而柔嫩的手腕缓缓的抱住薛阳强壮有力的腰,少女的脸上满是诱人的红晕,她的唇畔柔柔的,声音细细的,如同在挠动男人的心扉。
明月坊是小镇中的销金窟,而眼前的这个少女便是明月坊最好的姑娘。
“倒是挺贪心,行,今晚之后,你到彩云楼去拿。”薛阳哈哈大笑,拢过少女的脸颊,在少女的唇畔深深的一吻,之后便拉开少女渐渐深入的细手,开始穿衣服。
深灰色的长衫,笔直的长裤,薛阳的衣服并不多,他只花费了一分钟的时间便穿戴完毕,紧接着他又将倚靠在窗边的长刀拿了起来,背负在身后。
他拿起桌上的酒瓶,里面的美酒只剩最后一口了,他决定等会儿再喝。
薛阳收拾妥当,又看了眼在床上满脸幽怨的少女,少女肤若凝脂,容貌俏丽中带着一股妩媚,年岁不大,穿着一身白色的纱裙,纱裙很宽松,内里什么都没穿,从薛阳的角度看过去,隐隐的能够看到些点点的肉色。
似隐似现,朦朦胧胧之中带着一股惊人的诱惑力。
很显然,眼前这个少女知道怎样穿才能够吸引男人的目光,同样也知道,男人喜欢的是什么情调。
“怎么,刀给你,还不开心?”薛阳笑了笑,他的脸庞很阳刚,笑起来很有魅力。
“彩云楼是新月侯的产业,我怎样去拿?”少女轻哼一声,用蚕丝制成的被子盖住了玲珑的身躯。
新月侯是当今天子的亲弟,名动天下的绝世高手,他自幼学习百家剑法,十五岁时将百家剑法转化为一套剑法,这一套剑法只有十三式,远远没有百家那般多变。
但是自他创出这十三式剑法之后,天下已没有一人能逼他使出第十四式。
“我让你拿,你自去拿便是,或许到时候那里不仅有宝刀,还有数不尽的金银供你挥霍呢。”薛阳将挂在门前的宽大笠帽戴在头上,长笑而出。
“沧海龙战血玄黄,披发长歌染大荒。易水萧萧人去也,一日明月白如霜。”苍凉的歌声在门外响了起来,良久之后渐至于莫名的少女。
薛阳离开明月坊,走上小镇的大道,这一次的目的地是彩云楼。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彩云楼是一个小酒楼,只有酒菜,不供食宿,这里的酒菜份量极少,往往比其他地方的酒菜要少上一半,但价格却要贵上一倍。
本来,份量少点,价格贵点,但要是菜色好点,大厨的手艺高点,那也没什么要紧。
但是彩云楼的菜却并不好,大厨的手艺也很是寻常,除却里面的酒比较够味,简直一无是处,但就是这样一无是处的地方,却每天高朋满座,大豪无数。
薛阳以前从不会到彩云楼吃喝,因为他这个人很挑。
挑美食,挑美酒,挑美人!
对于薛阳而言,一个地方如果三样之中一个没有,那么便实在是个毫无趣味的地方,即便那个地方可能会让他看到很多好戏。
彩云楼经常会有一些不错的戏剧,扮演者随机挑选,都是些在里面吃食的酒客,食客,他们表演的剧目很简单,杀人!
在彩云楼,杀人是一件常见的剧目,因为在这里杀人不犯法!
杀人不犯法,杀人成了一出剧目,这就是彩云楼特殊的地方。
有了这剧目,饭菜差了点,美人少了点,那也是值得去的好地方,不是么?
江湖人提剑跨刀,笑饮敌血,快意恩仇,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好地方。
在江湖上混的,谁没三两个仇家,但是你要是在外面杀了人,那么你便免不得被仇家的家人,朋友,乃至于衙门找上门来,即便你对这些都毫无畏惧,但怎么着也很麻烦不是。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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