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了,似乎爬了很远,又似乎搭了个便车,那司机还差点被我吓得尿了裤子,因为我浑身都是血迹。
“唔……抱歉,我遇到劫匪了。”我随口扯淡道。
那个肇事司机一发现自己撞死了人,甚至还把个漂亮姑娘压烂了,吓得立刻就逃之夭夭了,虽然这种行为让人很鄙视,但……随他吧,这货没有想杀我灭口就已经是万幸了,要知道现在的某些司机可是很凶残的。
我没有去报警,因为我不知道警察会不会相信我说的话,尸妖?完全没听过的说,我也没有去医院,虽然伤的很重,但那样就等于惊动了警方,等于把这件事公诸于世了。
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隐瞒这件事,但今晚着实把我吓坏了,只想着逃离那满地的鲜血和残肢,再也不要提起,甚至不要再想起。
何况韶华昨晚说自己是尸妖时,曾提到过‘我们’二字,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世上不仅有韶华这一个尸妖,还有其他的……
那会有她的同伴吗?那如果我把这件事说出去的话,会不会被韶华的同伴灭口?
真烦啊,我只是个普通人,我可不想被卷入什么怪物的世界中,所以……还是当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吧。
何况我真的好累,只想着能好好的睡一觉,恢复下这受伤的身体。
躺在床上,我摸着脖子上的伤口,不知道何时已经止血了,看来韶华虽然咬的很重,但我的身体还是不错的,居然结疤的速度这么快。
只是那伤口非常的痒,还带着点麻麻的感觉,可我真的太困了,随便用纱布裹了几下就不再理会,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其实,我此刻的情况很不对,不管是身体状况还是被韶华咬过的伤口都很不对,只是我当时没有发现罢了。
而几年后的某一天,当我回忆起这天的情况,如果能再选一次的话,我是否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是否会去医院寻求帮助……
答案是未知的,或许我就算去医院也无法改变什么,反而会真的给自己招惹来很多很多的麻烦,因为从我被韶华咬到的那一刻起,结局其实就已经注定了。
结局就是……我死了,我没有被韶华吃掉,也侥幸逃离了那辆势如奔雷的卡车,却最终还是死掉了,死在了自己的床上。
因为伤势过重?不,脖子上的伤已经止血,背后的伤也顶多让脊椎骨有点移位罢了,并不致命,真正致命的是韶华咬我时,顺着她的牙齿渗入我体内的毒素。
我应该能想到的,电视上的吸血鬼或是丧尸,甚至一些科幻片里的外星怪物,在咬了人类之后都会由牙齿渗入毒素,就连狗咬了人都会传染狂犬病毒,何况韶华还是比以上所有都要恐怖的尸妖。
然而……我却忽略了这件事,导致我醒来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包括自己在内。
醒来?是的,哪怕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三天三夜,哪怕我已经死去了,但却依旧苏醒了过来,还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
三天没有去公司上班了,经理早已经暴跳如雷。
“三天了?”我怔了许久才反应过来,连忙扯了个慌说自己病了,病假条神马的一定会补上,反正楼下小诊所的大夫很没有节操,一包烟的事。
刚刚醒来的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脑袋有些昏沉,洗了个凉水澡才勉强恢复,又觉得肚子一阵饥饿难忍。
“擦,真不知道怎会睡这么久,居然三天都没吃东西了。”我自嘲道,打开冰箱翻出了几包方便面和膨化零食。
说来奇怪,膨化零食虽然没什么营养,但我一直都最喜欢吃,可今天看着那一包包薯片和虾条,我却连一点食欲都提不起,难道是饿过头了?
方便面也是一样,泡了两包平时比较中意的三鲜口味,却仅仅一口就吐了出来。
“靠!坏了吧?这什么鸟屎味道。”我冲进厕所拼命的漱口,却依旧没有发现坏掉的并不是方便面,而是我的味觉,我的身体。
腹中的饥饿感越来越强烈,可冰箱里的食物我却连一口都吃不下,郁闷之余,我只得转身出门,楼下大排档的馄饨面还是很合我口味的。
“咦?小李今天没上班?在家歇着呢。”楼梯口,拎着大包小包的房东大婶笑着打招呼。
“嗯,有点不舒服请了病假。”
“生病?是哦,几天不见你样子变了不少哦,脸色这么苍白,似乎还瘦了不少,眼睛也红红的。”房东大婶皱眉道:“小李啊,别怪大婶唠叨,生病了就要去医院瞧瞧,光在家里躺着可不行啊。”
“嗯嗯,我一会就去。”我敷衍道,看大婶拎的有些吃力,忙上前道:“我帮您吧,怎么买这么多东西?这是打算做什么的?”
“没什么,闺女大学毕业就要回来了,去买了几床新棉被和床单,又买了些她爱吃的零食在家隔着。”大婶也不客气,笑着将两个大包递了过来,我连忙接住。
这举动并没有什么不妥,可就当我们两人的手彼此接触时,意想不到的事却发生了,房东大婶猛地一颤,手一滑,包裹险些从楼梯上掉了下去,幸亏我手疾眼快一把拽住。
“大婶你怎么了?”我茫然道。
“没……没……小李你的手怎么……”大婶一脸的愕然道:“冰凉凉的,就像个死人手似得,你还是赶紧去医院瞧瞧吧,你这病估计有点重。”
冰凉?死人手?大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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