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角成那批人来历蹊跷,还搞出什么长枪方阵的幺蛾子来,但是论纪律与组织程度,那一小支军队最强。
黑血氏族,姜万岁的本族战士,耐力与爆发力俱佳,打起仗来不要命,当初要不是杨俶诡计百出,还真没办法抗衡,他们连木堡都敢强攻,还差点得手,排除纪律,个人勇武当属拔尖。
至于轩辕氏族,介于两者之间,既有不错的组织纪律,也有勇敢无谓的战士,其实综合势力反倒是最强。
可眼前这个树林营地的人,离战士还很远。
退一步讲,就算杨俶有心把他们训练出战斗力,那也需要物资补给外加时间,在这片小小树林里面,在黑血氏族的边境旁边,绝难实现。
况且杨俶觉得只要等春季过去,黄河以北进入干燥温和的气候,那么发动战争即是最好时机。
以洛城现有的战斗力,重步兵担当中坚力量,猎手组成弓箭队从侧翼提供火力支援。
骑兵如果到时候训练有成,就可正面撕开敌军战线,如果水平还不够,绕背实施铁锭战术也是轻松惬意。
杨俶好不隐瞒,把想法如实和宝儿相告,说少女你放弃吧,不是我打击你,你们这股势力真的是可有可无,你要是不信,到时候战火燃起,你只管前来观战,看看真正的战争有多残酷,大家都是怎样以命相搏的。
宝儿总有万般机智,可军队训练不是靠小聪明能够自行领悟理解的。
人类打了万年的战争,到几千年前才开始有规律得进行总结,把各种战术和练兵的方法记录下来,其中包含的不仅仅是口口相传的内容,而是万年中死去的战士用血与生命留下的痕迹。
拓跋宝儿思索一番,叹了口气:“好吧大首领,你是对的。”
杨俶觉得她还有话要说。
少女拉着杨俶走到角落:“要不这样,既然我俩表叔不愿与黑血氏族交战,不如我加入到洛城,这四十多人都听我的,只要你不把我们当苦役使唤,要我们怎么样都可以,我想要的,只是到时候攻打黑血氏族时,能出上一分力,你看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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