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另一个人说话了,一个有辙的人:
“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
李自成如是说。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万历三十四年生人。
这里有个比较凑巧的事,李自成跟张献忠,是同一年生的。
而且这两人的身世,都比较搞不清楚,但李自成相对而言,比较简单。
根据史料的说法,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的。在明代,养马是个固定职业,还能赚点儿钱,起码混口饭吃,生活水准,大致是个小康。
所以李自成是读过书的,他从小就进了私塾,但据说成绩不好,很不受老师重视,觉得这孩子没啥出息。
直到有一天。
这天,老师请大家吃饭,吃螃蟹。
当然,老师的饭没那么容易吃,吃螃蟹前,让大家先根据螃蟹写首诗,才能开吃。
李自成想了想,写了出来。
老师看过大家的诗,看一首,评一首,看到他写的诗,没有说话。
因为在这首诗里,有这样一句话:一身甲胄任横行。
这位老师是何许人也,实在没处找,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物,因为在短暂的犹豫之后,他说出了一个准确的预言:
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但李自成同学的大器之路,似乎并不顺利,吃过饭不久,他就退学了,因为他的父亲去世了。
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李自成决定,先去打基础,但问题是,他家并不是农民,也没地,种地估计是瞎扯,所以他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给人打工。
这段时间,应该是李自成比较郁闷的时期,因为他年纪小,父亲又死了,经常被人欺负,有些地主让他干了活,还不给钱,万般无奈之下,他托了个关系,去驿站上班了。
李自成的职务是驿卒,我说过,驿站大致相当于招待所,驿卒就是招待所服务员,但李自成日常服务的,并不是人,而是马。
由于世代养马,所以李自成对马,是比较有心得的,他后来习惯于用骑兵作战,乃至于能在山海关跟吴三桂的关宁铁骑打出个平手,估计都是拜此所赐。
李自成在驿站干得很好,相比张献忠,他是个比较本分的人,只想混碗饭吃。
崇祯二年,饭碗没了。
我说过很多次,是刘懋同志建议,全给裁掉了。
刘懋认为,驿站纰漏太多,浪费朝廷资源,李自成认为,去你娘的。
你横竖有饭吃,没事干了,来砸我的饭碗。
但李自成还没有揭竿而起的勇气,他回了家,希望打短工过日子。
我也说过很多次,从崇祯元年,到崇祯六年,西北灾荒。
都被他赶上了,灾荒时期,收成不好,没人种地,自然没有短工的活路,此时,李自成听说,有一个人正在附近招人,去了的人都有饭吃。
他带着几个人去了,果然有饭吃。
这位招聘的人,叫做王左桂。
王左桂是干什么的,之前也说过了,作为与王嘉胤齐名的义军领袖,他比较有实力。
当时王左桂的手下,有几千人,分为八队,他觉得李自成是个有料的人,就让他当了八队的队长。
这是李自成担任的第一个职务,也是最小的职务,而他的外号,也由此而生——八队闯将。
一年后,王左桂作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攻打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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