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莫和朱莉经过这几天的朝夕相处,腻歪得快要合成一体,我这个当了半路红娘的人,受到极大礼遇。但凡到了吃饭的时间点,他们必邀请我去当电灯泡。
我去了一次两次后就都拒绝了。
第一是王一莫很少去食堂吃饭,每次拉风地和朱莉在离学校十里开外的饭馆等我。在公交车里,我容易走神错过站。我习惯了下意识寻找那双拉我的手,会在洒落的阳光下隐约看见一张温柔的侧脸;第二是他们同情的眼神过于明显,好像每句跟我说的话都是有意要疏导我,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零。我曾经就是。
在周末的时候,王婕和室友文涛总是拉着我去市面上逛,去早市买苹果,让我去砍价。我想她们心也太黑了,人家起早贪黑地做点儿小买卖,我们少买件衣服便能省下很多个苹果的钱来,所以不看秤不砍价,支付便是,提回来后又等着它们腐烂。这惹得她们更加心慌。她们又带我去游山玩水,看看十渡上的瀑布,再去农家院采摘果子,还给我咔嚓咔嚓地拍了很多照。照片里的我笑得很用力,阳光打在脸上,倒显得有些不必要的苍白。
我想她们大可不必这么关心我。我活得这么充实,二十年来从未有的充实,我才没有时间去考虑那些和我不相干的人的风月史。那人是不是快乐,有没有留恋,指甲是不是还那么干净,眼神是不是还那么透彻,嘴巴是不是还那么阴损,我一点儿也不关心。
真的,我一点儿都不关心。
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宿舍这么近,我还是不曾遇见他?哪怕擦肩而过都没有?
然后,我在那个狂风大作的午后,听说他一个月后出国。
朱莉在风中忐忑地看着我,有些后悔把这个消息告诉我。
北京的沙尘暴真讨厌,扎得我眼睛快要疼死了。我还不敢揉它,怕眼睛里流出来的东西太涩太苦。我只好仰头看着天上那轮透过厚厚的灰白灰白的云发出惨白光的太阳。我心中的那个太阳,也是这副姿态。
那天晚上,我终于蹲在厕所里,狠狠地扔了电话卡。看它在水中挣扎最后落入管道的片刻,我有了些变态的快感。
刚好第二天王一莫要回新西兰,晚上拉我们宿舍所有人去唱歌。我迫不及待地答应。我跟她们说,我今天要做麦霸,你们最好还能拉上几枚帅哥,我要展现封山之作。
她们这几个星期特别宠我,凡是我说的什么,都答应。
果不其然,去钱柜的包厢一看,里面坐着好几个陌生人,个个一副青年才俊的模样。只是,我忽然对帅哥没有兴趣了,看着他们跟看着包厢里的摆设一样,实在没趣。我想妖子要是知道我现在是这副下场,怕是要将我逐出师门,永不得归队了。
有个才俊提议玩骰子。处罚措施相当下流,赢家投一个数字,就要指定输家去亲那个数字代表的人的嘴。
我拍着掌说好,要玩就玩刺激的,反正现在单身一人,玩得起。
背景音乐是信乐团的《one nig》,声嘶力竭的声音,嘈杂得很。
我喝着啤酒,一脚踏在沙发上,将骰子罐捧抱着高空晃。骰子在罐子里刺啦刺啦响,我“砰”地将骰子掷桌上,扯着嗓子吆喝:“下!”
我想我要再叼根烟,我就是一赌徒混混和流氓。
然而那天我的运气出奇好,十赌九赢,唯一一次输了,亲的还是朱莉。我心不甘,叫嚣:“朱莉,我亲你还不如舔我自己。不行不行,我算是你和小莫的恩人,你奉献一下你家小莫。”说着我就要绅士地伸出了右手,邀请王一莫出列。
宿舍的人知道今天晚上我要玩疯,都由着我。大概前一阵子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姿态比什么都恐怖。她们宁愿看我疯,也不愿我做那个行尸走肉般的乖宝宝。所以我有她们这座靠山,胆肥得不行。
王一莫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耸了耸肩看向朱莉。
朱莉拿着摇铃晃:“小莫,你不要耸肩嘛。一耸肩就跟外国人似的了,感觉跟我们都有文化差异一样。在国外住十多年,生活习惯都改了,你给我再改回来。去吧去吧,让我家姑娘亲一下。”
我高高兴兴地蹦跶过去,可是我的眼泪却快要溢出来。
因为我在想,如果方予可在国外住了十多年,他会不会也改了生活习惯?比如不再爱吃我爱吃的东西,不再爱喝我爱喝的饮料,不再记得我这样一个被他骂白痴的家伙了?
所有的人都等着我的亲吻,我却忽然不想亲了。那缕希望对面的人是他的想法是那么明显。
是的,我想他。
不管我在学一排队吃着包子的时候,在读德语的时候,在看黑板的时候,在校园走的时候,他的身影总是见缝插针地进到我脑子来,密密麻麻,满满当当。手机卡扔了,可我还记得他的号码;分手了,可我还记得他的拥抱;出国了,可我还会记得他的气息。
哀莫大于心还不死。
原来,我没有办法那么没心没肺。我爱他,我很爱他。即便他丢下了我去了英国,我还在读英语,只是希望我某一天也可以生活在有他的空气里,能偷偷地看一下他。
这些卑微的想法如此深刻,我甚至连开玩笑的吻都不想分给别人。我只想和他……
我望着王一莫的脸有些尴尬,头迟疑着靠近,眼睛慢慢闭上,心里有无数个小声音在说“不要不要”。
就在那刻,我感到了身后有力的手将我的肩桎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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