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爱一个人,可以忘记身体,忘记一切。逃了婚,从一个城市奔到另一个城市,只是为了一个男人。进了他的公司,拿着微薄的薪水,咬着牙从不肯张口诉苦。
从一个买皮草都不眨眼的姑娘,变成朝九晚五的打工妹。陪他应酬,和一群大腹便便的中年生意人一杯杯灌白酒,只是为了看到他在旁边皱眉,蛮横地拦住她,命令她回家。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男人,依然是懦弱的。
他知道她为着什么,他知道她放弃了什么,可是他假装不知。起初相见,他多么意气风发,在咖啡厅整夜陪她,听她说什么都不觉累。如今,明知她是怎样的女子,还是吝啬那一句明白话。既然他给不起,那么相遇的时候,他可不是这样表达的。
因着那个人,她不愿意在这个城市停留太久。每次匆匆来去。
她爱过的人并不多,每次都无法花好月圆。可每一个真正令她动心起念的男人,她依然用力去对待。一个女子在遇到过尽千帆皆不是的境况之后,对于某些结局,并不会太过伤心意外。只是又一桩都市现形记而已。怕的是,真的就此怀疑,不再有良人。
好在,总是有浮生安慰的。就如亦舒的小说,永远都是不幸被言中,却总还能找到浮生安慰。
她的浮生安慰,是她自己坚持所得。她说,只要有一个可伴她到老的骨血,对于良人这回事,全当是个慰寂寥了。
说是慰寂寥,却如何不能轻易释怀。起初的时候,彼此谁又不是诚意满心的样子?谁又不会一起畅想,多少多少年之后,银发佝偻,在某个风景如画的地方,相携散步?我相信,起初的时候,他是诚心诚意。只不过,分开的时候,他也一定是诚心诚意的。
我们都是比男人更有诚意的女人。只是不小心看到了太多言不由衷。为着什么失去了诚意,理由一点都不再重要。
原本他以为他可以,结果对着另一个完全真实的诚意,清楚地发现他其实不可以。这世上,太多这样高看自己的男子。
当你看懂这些懦弱与自私,当你看开这些懦弱与自私,当你有一天,面对那些懦弱和自私的时候,没有泪可流,也没有恨可怨,只想淡然说一句:没关系。再见。嗯,再也不要见。
当下那一刻,转身,回头望望那些年的人与事,开始懂得:良人其实就是自己,是自己的健康与智慧,是谁也偷不走的健康和智慧。
你要一个能轰轰烈烈为你去死的人,
还是一段细水绵长的平淡
时间终究是女人最大的敌人。时间却也是最无敌的试金石,试出真善美,试出永恒之物与易碎之品,试出高贵与廉价,试出君子还是小人。
菲国劫持案成为城中热议话题。男人们从多方面多角度论证此事太离谱太蹊跷,怎有如此无能之警察、无能之政府。女人们叹的可不是这些。
女友一副感同身受、恨不泪眼婆娑地说:“你看那梁太,平凡若斯,还是有男人为她挡子弹。”我问我爱的那个男人‘你会为我挡子弹捐肾脏吗’,他却是不耐烦地皱皱眉头说‘这样的问题有意义吗’。我这样的疯子,正常的男人都会害怕吧?”
不管男人怕不怕,她是我眼里的奇迹。三十岁依然天真地爱着一个男人,十年来自掏路费去看他,到最后,手上攒出了各大航空公司的金卡。
女友什么都明白,什么都清楚,知道这世界最爱他的是老父老母,最爱他的男人愿意为他挡子弹,而她爱的那个男人却只会为自己的妻儿挡子弹。即便如此明了,依然身不由己、奋不顾身。
有时候问她:“累吗?”累,怎么不累。午夜时候,平常人都酣睡,她却要为着第二天的奔波做准备。她却哀怜地说:“别的我都不怕,就是有天想到,万一他死了,我连被通知死讯的资格都没有,他的家人不会告诉我。”
她女友的美国男友听了她的故事,说她真是个演员。她听了,委屈得泪如雨下。从小乖得连蚂蚁都不肯踩,品学兼优,到了那个年纪,嫁给家人认定的好男人,以为这辈子都会是个好孩子。结果,人到中年,为着一个男人,到如今变成一个演员。一边演敬业员工、孝顺女儿,一边演矫揉造作张牙舞爪的小情人。外表是静好乖巧的中年女子,内心是撕裂纠结的少女情怀。
对女子而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我们的心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嚣张,不惧道德不惧是非。但这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我们的爱前所未有的飘摇和脆弱,不惧时间不惧规则。
时代给予了我们实现自我的机会。许多女子在终于能完全替自己做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面对的一切都非她所想,也非她所要。《eat ,pray ,love》里女主角伊丽莎白,30岁之后既不想要孩子,也不想要丈夫,一夜间决定全部都抛弃,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大概过于童话了,大部分人都没有勇气破掉一个旧世界,造出一个新世界。
到底是顺从内心,爱我所爱?还是如那平凡梁太一样,和一个愿意为你挡子弹的平凡男子琐碎到老?
没有一个选择是绝对正确的。一个是红艳如鲜血的红玫瑰,一个是心尖上的肉肉。端看你有无勇气、有无能力。一遭旧梦醒了,被迫让前半生一笔勾销,没想到,成全了一个更好的自己。这样的传奇不是没有,只是在任何时代都属凤毛麟角。
我亲爱的女友,十年空中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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