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黑色的夜里,一辆鲜红的法拉利像一抹艳阳疾驰在马路上,张扬跋扈。
这是宋黛的车,宋黛的款儿。
在古代骑马骑惯了,甫一摸上这四个轮子的跑车,宋黛摸到方向盘的一刹那,激动得想哭。
车子往凌天夜总会的方向疾驰,宋黛乐呵呵地说:“佑哥哥,呆会儿见面的都是我的铁哥们,好长时间没见到他们了,怪想的。他们跟我的关系,怎么说呢,就像你和玥玥、世琛一样。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的好兄弟。一会儿见面,他们要是敢欺负你,我保护你。”
杜祈佑目不转瞬地看着她,目光落在她蕾丝双袖下若隐若现的胳膊上,薄唇紧紧抿着。
宋黛没察觉到杜祈佑的反应,还在呱唧着:“对了佑哥哥,我现在开的这辆车就跟以前的马一样,都是交通工具,不过这边不流行骑马,甭管两个轮,三个轮还是四个轮,都叫做车。你哪天想骑马的话就跟我说,我带你去马场,不过为了出行方便,我会慢慢教你开车的。”
杜祈佑还是抿着唇,不发一言。
聒噪了半天,宋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唱了半天的独角戏,她转过头,见杜祈佑一直盯着她,纳闷道:“怎么了?我刚刚跟你说的,你都听懂了吗?”
宋黛极尽耐心地跟杜祈佑解释,知道让一个古人了解现代知识,比一个现代人在古代生存困难多了,她知道不能操之过急,但是她真的迫不及待地想要杜祈佑融入她生存的这个环境。
杜祈佑凝视了她半天,只憋出来一句,“衣服,为什么要露出胳膊,不怕别人看吗?”
宋黛一怔,低下头去看自己那两条肌滑白嫩的玉臂,顿时欲哭无泪。
天晓得,这已经是她翻箱倒柜,捯饬出来的最最保守的一件衣服了,就是怕杜祈佑看不惯。
她有些庆幸自己幸亏没穿那些露胸、露肩、露腿、露肚脐的性感礼服,不然就死翘翘了。
偷瞥着杜祈佑不善的目光,宋黛只得硬着头皮解释道:“佑哥哥,这个古人呢,是偏保守派的,衣服是裹了一层又一层,连夏天都得披个四五层的样子,可是现代人呢,都是简约派,衣服大多穿一层就好了,而且一般都露的比较多,你看我穿成这样,已经是最保守的了。”
杜祈佑皱着眉头听着宋黛的解释,暗暗提醒自己入乡随俗,入乡随俗,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
凌天夜总会
宋黛挽着杜祈佑手进入夜总会的时候,赚足了眼球,不仅因为宋大小姐的名气,还因为她身边的这个男人,谁都知道宋大小姐带回来一个男人,不但堂而皇之地称之为“相公”,便是连赌王老丈人的面都见了,大家都激动了,心想这小子谁啊,这么大能耐,收服得了宋黛?
宋大小姐的威名在澳门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简直相当于公主殿下一般的人物了,冲着澳门赌王的赫赫威名,黑白两道谁不给她三分颜面,而且宋黛这人,也确实不是个一般的二世祖,从小便跟在赌王父亲的屁股后面学赌,不仅赌术一流,做起生意来那也是个小魔女,年纪轻轻的就赚得钵满锅满,手底下产业无数,也是年轻一带的翘楚。
不过比起宋大小姐的经商的本事,她泡男人的本事在澳门也是远近驰名,人人皆知,谁都知道宋小姐是个花心大萝卜,换男人跟换衣服似的,勤快着呢,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人家有钱,有颜,有身材又有情趣呢,便不为她的钱,都有的是男人想要爬上她的床。
所以,问题就来了,这么一个游戏情场,放浪形骸的宋大小姐,究竟看上谁了,非他不嫁的?
凌天夜总会今天客人爆满,座无虚席,众人擦亮了眼睛,就等着亲眼目睹那驸马爷的真面目。
宋黛挽着杜祈佑的手,双双走进凌天夜总会的那一刻,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倒吸一口冷气。
什么叫做天作之合,什么叫做天造地设,什么叫做郎才女貌,这俨然就是一对金童玉女啊。
宋黛穿着一身红色蕾丝落地长裙,虽然样式偏保守了些,可奈何气质出众,那窈窕的身材,肤如凝脂的脸蛋,灵动的大眼睛,美丽的如同天上飘下来的仙子,妩媚动人,钟灵毓秀。
她旁边的杜祈佑,则是一身妥帖合身的黑色西装,一看就出自名家手笔,私人定制,他身材高大笔挺,双腿修长,比男模还像男模,不,他可比男模man多了,一张盛世美颜俊美得简直不似凡人,剑眉星目,棱角分明的,可比电视上的男明星好看多了,完了,流口水了。
宋黛没理会看热闹流哈喇子的吃瓜群众,直接将她家静王带到了邵钧那四只小老虎眼前,看着沙发上坐成一排跟炸碉堡似的,虎视眈眈又目不转睛巴巴瞅着他们的四个熊崽子,宋黛没忍住,噗嗤笑了,亲昵地拉了拉杜祈佑的手臂,骄傲地介绍着:“我老公,杜祈佑。”
四只小老虎张开了虎口,撩开了虎牙,作势要咬人似的,却突然呲牙笑了,“姐夫,坐。”
终归是宋黛的好兄弟,杜祈佑很是客气地冲他们点了点头,便随着宋黛到沙发一旁坐下。
就这一坐,立刻便显得与众不同了。
杜祈佑便是坐在那里,也是端端正正的,脊背挺直,透着军人的干练,却又不失常人的闲适。
他确实是像往日一样坐在那里,不过坐惯了硬实的木头椅子,突然坐软沙发,有些不习惯。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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