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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驾整整走了一个月,才从帝都来到了南疆。
作为东临唯一一个嫡公主,君承欢的大婚排场十分浩大。
送嫁之人,足有数千人。
十里红妆,更是铺满了整个景华大街。
君轻寒并非喜好奢侈之人,他这么做,是要告诉南疆人,更是要告诉天下人,君承欢是他的掌上明珠,若是她在南疆受了半分委屈,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夜未殇带着君承欢抵达南疆这一日,南疆百姓夹道相迎。
这样的盛世大婚,这样的声势浩大,他们这辈子都没有见过。
他们为南疆王感到高兴,也为自己感到高兴。
皇上肯将唯一的宝贝女儿嫁到南疆,是不是意味着要重视南疆了呢?
夜未殇跨坐在高头大马之上,带着君承欢的花轿,绕城三周,这才回了南疆王宫。
而后,他便在王宫内大摆宴席,招待众人。
一直忙到傍晚时分,他才迫不及待的回了寝宫。
“王后今日用膳了么?”他一边撩步一边问。
清浅颔首,“回王上,奴婢已经服侍承欢公主用膳了。”
“那便好,你下去吧。”夜未殇拂了拂手,飞快掠身过去,匆匆推开了房门。
看见那抹坐在榻前的红色身影,他的眉目顿时温柔起来。
来到榻前,他紧挨着君承欢坐下,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她的红盖头掀开了,“欢欢,为夫回来了!”
与往日的清冷不同,今日君承欢一袭红妆,美艳动人。
夜未殇不禁看痴了,情不自禁的就要吻上去。
君承欢将手捂住了他的唇,“夜未殇,别忘了,还有合卺酒。”
“好,为夫这就端来。”经她提醒,夜未殇缓缓起身,去一旁端酒。
饮过酒的君承欢,双颊绯红,像是涂了胭脂一般,更加迷人了。
夜未殇看着她,眼底就起了醉意,“欢欢,你好美……”
君承欢轻轻抬手,为男人解去腰带,“夜未殇,时辰不早了,我们歇下吧。”
夜未殇抬手按住她的小手,“欢欢,我有东西送给你。”
他说着从袖中取出了一个玉坠儿递了过来,“还记得这个么?”
君承欢立即惊讶出声,“这是我的玉坠儿。”
她抬手接住,忍不住冷哼一声,“在荆州的时候,你把我的玉坠儿抢走了,这一晃都过去十年了,我也将这件事情抛到了脑后。”
“当初我将它抢走,是想有个念想。如今,我将你娶了回来,也算是心想事成了。这玉坠儿还你,物归原主。”
君承欢轻轻摩挲着,眼底噙出笑意,“这玉坠儿是我母后留给我的,她说这是外祖母当年留给她的。”
“原来这玉坠儿还是个传家宝,那以后我们生了女儿,就将这玉坠儿给她戴在身上。”
君承欢轻轻点头,“好。”
接下来,夜未殇就突然将她扑倒,压在了榻上。
她忍不住惊呼一声,“夜未殇,你……做什么?”
“自然是生女儿!”夜夜未殇霸道出声。
……
阳春三月。
百花争艳,鸟语花香。
夜未殇在南疆王宫忙碌着南疆大小事务,而君承欢则在天机阁内处理着南疆大小案子。
自上年他们成婚后,夜未殇便开始整肃南疆。
君承欢不想因为成亲便成为内宅女子,她想像以前做大理寺卿时一样,验尸破案。
夜未殇宠她,便为她建立了天机阁,专门负责南疆刑案。
新官上任三把火,如刚做大理寺卿一样,君承欢一上任就先破了几个大案子。
一时间,扬名整个南疆。
由于君承欢一心扑在案子上,夜未殇白日里经常见不着人。
到了晚上,累了一天的君承欢沾到枕头就睡着了。
别说造人,就连搂搂抱抱都成了奢侈。
没过多久,夜未殇就忍受不了了。
他决定,必须要好好跟自家媳妇儿谈谈!
就算她喜欢案子,也不能冷落了他!
这一日,他出了南疆王宫,屁颠屁颠的跑到天机阁,却被告知,出了命案,君承欢去验尸了!
当即,他又马不停蹄的跑到案发现场。
离老远,他就看见了正在验尸的君承欢。
他立即兴奋招手,“欢欢!”
君承欢剖尸正在要紧处,根本没工夫理他。
夜未殇也不生气,飞快跑过去,然后安静的立在了她的身边。
君承欢将尸体剖开之后,浓郁的恶臭顿时汹涌起来。
她胃里陡然一阵翻滚,没有忍不住,直接吐了出来。
夜未殇紧张的扶住了她,“欢欢,你没事吧?”
君承欢摆摆手,继续剖尸。
坚持着将尸体验完,她这才随夜未殇回了南疆王宫。
刚回来,夜未殇便着急忙慌的请来了太医。
太医小心把过脉后,立即向夜未殇拱手开口,“恭喜王上,王后娘娘有喜了,已经一个多月了!”
“有孕了?这么说,我要当爹了!”夜未殇兴奋极了。
顾不上太医在场,他直接亲了君承欢一口,“欢欢,你听见了么,你要当娘了!”
“都要当爹的人了,什么时候能稳重一些?”君承欢笑着嗔了句。
君承欢有孕的消息很快便传到了帝都。
君轻寒和苏青染得知此事,十分开心,宫中的补品流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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