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我仍然全身疼痛,躺在病床上打点滴。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王庭对我说:“常书记,对不起,有件事我不能不向您汇报。”
“没关系,天塌不下来,你说吧。”我说。
“信教群众围住了县机关,点名要见您。”
“县机关又堵了?多少人?”
“大约八百人。”
“为什么堵?”
“他们有怨气。”
“他们提出了什么要求?”
“他们提出严惩暴力殴打信教群众的凶手,允许自由信教,释放聚会点负责人和房东,归还没收的音响设备和桌凳四项要求。”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大吃一惊,赶紧让程秘书把床头抬高一点,扶着我靠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今天上午,县政府在依法取缔十字路口非法宗教聚会点时,遭到信教群众阻扰,有群众受伤。”王主任说。
我让马上通知组织部、统战部部长边西林、分管副县长曾平安和民宗局长于胜强到我这里来,三人来后,说明了情况。
城关镇最繁华的一个十字路口旁,有一个三层楼的私房,出租给了一个未依法登记的教会,因讲道唱歌时,声音较大,影响了周围一些不信教的人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每逢宗教活动,就有人打“110”报警,言噪声太大,要求警方制止。
警方说一次,声音就小一点,可坚持不了多久,声音又大,有人就又报警,警方又说,声音就小,不久又变大,就又有人报警。警方烦不胜烦,多次要求县民宗局干预,民宗局多次找该教会负责人,该教会负责人都拒不见面,还关门传教,有专人把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扬言除了上帝外,什么都不信。
民宗局和城关镇想尽了各种办法,还托人专门带信给教会负责人和房东,商量解决办法,教会都不为所动。拒不按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办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手续,也不接受政府的管理,我行我素,如独立王国一般。
上级宗教部门每年都要求县政府拿出解决办法,还把这件事列入政府目标,要求年内一定解决。因宗教是一个敏感的问题,相关官员怕惹火烧身,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信教人员就越聚越多。不得已,县政府在三年之内取缔了两次,没收了音响设备和部分桌子凳子,但事隔不久,信教群众又捐款购买了音响和桌凳。
鉴于该教会聚会点位于稠密居民区,存在着明显的扰民问题,位于繁忙的交通路段,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且拒不办理设立审批和登记手续,拒不接受政府的管理,属非法聚会,无论是民宗局还是公安局都处于失控状态。其它合法的聚会点也非常不满,要求政府采取措施。
经研究决定,在所有办法失效的情况下,对该聚会点进行第三次取缔。这次取缔虽进行了周密准备,严格分工,但由于事先走漏消息,信教群众围住聚会点,拒不让执法人员进入,警察不得已采取行动,强力突破阻拦,进入聚会点,再次没收了音响设备和桌凳及一些宣传品,拘留了聚会点负责人和房东。
民宗局又现场分发了八百多份宣传资料,详细解释了取缔行动的原因,宣传车反复宣传县政府的取缔公告,县卫生局组成的医疗组又对受伤的群众及时进行了治疗……
听会了情况介绍,我有些歉意地说:“对不起,我很想跟你们一起调研一下宗教工作,学习宗教政策,可总是被这事那事打断,等我出院后,一定跟你们一起调研学习。”
边部长说:“是我们跟您汇报沟通不够。”
“边部长说的对,的确是我们跟您汇报沟通不够。”曾县长说。
民宗局于局长说:“如果常书记同意,我们可以给您提供一份详细的宗教活动情况的调查报告。”
“好吧,最近一段时间,县委、县政府动辄被群众堵塞,换句话说,政府被堵成了家常便饭,弄得我们工作很被动,形象也很不好,这次信教群众又围住了县机关,你们三人打算怎么办呢?”我问。
于局长说:“聚集在县机关的信教群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严惩殴打群众的凶手;二、允许自由信教;三、释放被拘留的负责人和房东;四、归还没收的音响设备和桌凳。这四条我们都认为不妥。”
于局长说:“第一条是严惩凶手,事实上是少数几个信教人员阻扰公安干警执行公务时摔到了,经医务人员检查,并没有受伤,有两名群众晕倒,当即就送到医院打点滴,并无大碍,不存在什么严惩的问题。”
于局长说:“第二是自由信教问题,我们跟信教群众多次做过工作,向每一名信教群众发了宣传资料,反复宣传大家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这是宪法授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他们依法信教,政府依法管理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信教群众在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存在干涉自由信教的问题。”
于局长说:“第三是释放被拘留的负责人和房东问题,聚会点负责人从事非法聚会活动,对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置若罔闻,房东拒不接受归劝,非法出租房屋供他人开展非法聚会活动并获取非法收入,公安部门拘留他们,是依法行政的表现,不可能立即释放他们。”
于局长说:“第四个问题是归还音响和桌凳,按我们的惯例,我们没收的这些东西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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