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此事就该点到为止,可他时不时回京城探望外祖父的时候,还是会听家里的人说起,陆家嫁过来的那位大儿媳妇才过门不久,就给高官的傻儿子又添了个儿子。
又说那位高官本来还在因为抱了孙子高兴不已,可是随着年月的递增,那孩子渐渐长大,才发现那居然又是个傻子。
高官没有想到傻儿子又给自己整了个傻孙子,一家人傻到一块儿去也是醉了,出门都成了京城人的笑柄,高官气得不轻,直接在京城郊外买了套房子,让儿子跟孙子一家都搬过去了,虽然表面远离了京城的是是非非,可是那圈子里哪有什么秘密,陆家的丑事,圈子里的人早就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所以,在陈亦乔的眼里,陆羡不管出自多大的家族,也不管做了多大的成就,在他的眼里,陆羡就是大傻子的儿子跟小傻子的哥哥,整个跟“傻帽”两个字就脱不了关系。
又所以,当南疏桐在电话里特别兴奋地告诉他陆羡要请吃饭时,他就觉得完了,她也是个傻子。
陈亦乔从早上开始整个人就不怎么不对劲。
从昨天颜馨告诉他陆羡又从申城过来了,以及陆羡在机场对南疏桐耍流氓,而后者非但没有拒绝反而十分享受之后,他就觉得自己的地盘要被“傻”这种病毒给感染了。
南疏桐在电话里兴奋地说。
“羡羡哥哥又成功地完成了一起并购案,收购的对方是行业里有名的犟骨头,本来谁都拿不下的,可他只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做完了,实在是太厉害了。”
陈亦乔从来对做生意的事情就不怎么感兴趣,也没觉得陆羡这事做得到底有什么可厉害的。
也许是陈家上一代就传下来的的积习,奶奶总说他跟他的父亲一模一样,不论是长相还是性格,他的父亲天生就对做生意就没多大兴趣,要不是家里逼着,大伯父那里压着,他就算可劲儿地造次,也绝对不会到公司里去。
所以到了他这里,也是一样一样的。
性格决定命运,也就注定了他这一生,都不可能像陆羡那般争强好胜,在商场里弄出啥大作为来。
奶奶说那也没事儿,只要他好好活着,一直活着,不管做什么都行。
妈妈那里看着他就只是叹气,他越大她就越叹气,到后来不是在京城就是在国外,总之也不太管他的事情。
所以,从小到大其实也没什么人实际管过和问过他究竟想做什么。
他本来也觉得做什么都无所谓,反正陈家的企业一直都是大伯父在操持,也根本轮不到他做什么事情,就算只等年底的分红过日子,他也比一般的企业家过得舒适。
可是,南疏桐那个哪壶不开偏爱提哪壶的家伙,每当他觉得自己过得特别舒适特别安逸的时候,她就会跑出来,一盆冷水兜头而下,让他觉得自己活得特别不是个东西。
他也不知道那小姑娘究竟是怎么回事,居然从小到大都对做生意特别感兴趣。
她还半大的时候,南叔叔就抱着她坐在会议桌前开股东大会,或是商谈的时候,就让她坐在旁边吃东西。
她听得多也看得多了,有时候也能插上一两句嘴。
她说的是童言,其他大人听了其实未必会在意。
可是,错就错在南叔叔是她的亲爹,她亲爹觉得让她坑坑也无所谓。
所以,不管她说什么,南叔叔都有在听,甚至听了让人去施行,不管错的对的,都让她亲自去体验和参与。
刚开始的时候,她也爱做错事情,做错事情坑了亲爹,也觉得愧疚得不行。
可是南叔叔永远是一副“坑爹任我行”的样子。
久而久之,那小姑娘被宠得愈发无法无天,错了也不觉得害怕,更正了从来,脸上全是“爱拼才会赢”几个大字。
“那也不是他自己独立完成的,他今年才多大,他懂屁啊!要不是他二叔在背后撑着,我看他也就是个傻子,小傻子!”
“羡羡哥哥他怎么得罪你了啊,你要这样说他?”
“谁是你哥哥?你都跟他接吻了还叫他哥哥,小兔牙你太不要脸了!”
南疏桐一时语塞,要不是隔着电话,他一定看得到她的脸红,还有她气都要哭的模样。
“陈亦乔,你能不能别叫我小兔牙啊?还有,谁跟他接吻了?”
“敢做还不敢承认了吗?小兔牙你现在真是不学好,不只不学好还教坏小馨馨!你们自己不要脸也就算了,就不能走远一点吗?非要在她面前演什么玩意儿啊?自己坏就算了还想教坏别人是吗?”
陈亦乔说的话极是难听,反正他认识南疏桐这么多年从来就没拿什么好话对过她,久而久之便习惯成自然。
陈亦乔头痛得很。
南疏桐在电话那边絮絮叨叨地说,就差把陆羡的整个并购案从头到尾都说一遍给他听了。
陈亦乔说。
“行了,你比我们家张妈还要念得凶,像八辈子没得过好东西吃一样,这年头,谁还欠顿饭吃?我不去,爱谁谁谁!”
“那怎么能一样?”
一说起陆羡南疏桐就兴奋得不得了。
“这次要不是羡羡哥哥亲自过来,我还没有机会听到如此精彩的并购案例,可不要抓紧时间第一个跟你分享吗?”
“你用不着跟我分享,我就不感兴趣!”
“……乐乐哥哥,你是觉得那家餐厅的东西不好吃么?”
陈亦乔愈发的不耐烦她。
“我都跟你说了,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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