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基督教未必不好,不好的是动用公权力把它定为国教。这就正如儒学未必不对,不对的是定于一尊。不过,中华帝国显然比后来的罗马更宽容,道家思想从来不曾被视为异端邪说,佛教几经起伏也站稳了脚跟。
唯其如此,罗马帝国亡,中华帝国存。
这个道理,西方人后来总算明白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明确规定,联邦议会不得立法设立国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尽管当时的美国人多为基督徒。
信仰的自由,比信仰更重要。
如果一定要有信仰,那就信仰“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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