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怕被警察抓住,我们俩不敢坐车,不敢走大路,只敢在乡间小道上走。饿了,就去买一些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食物,两个人分着吃。困了末一就找一个隐蔽的墙角,让我坐在里面,他坐在外面,我靠着他,他靠着墙,就这样互相依偎着睡一晚上。
山间的小路上总是开满黄色的小野菊,末一随手掐一朵,就往我头上戴。我不喜欢,总是摇着脑袋拒绝。
他就一脸认真地看着我说:“好看,真的好看。彤彤戴着吧。”
我还是摇头:“这么好看你自己戴呀。”
然后我就摘了朵野菊花往他头上戴,他也不反抗,笑眯眯地让我戴上,然后还歪着头问我:“好看吗?”
我总是眯着眼睛呵呵地笑:“好看,太好看了!”
他伸手取下头上的花朵,戴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将我的发丝撩到后面,柔柔地望着我说:“不及你好看。”
然后,我的脸就会慢慢变红,他总是这样,毫无预警地就说一些让人心跳的甜言蜜语。真是讨厌,讨厌死了!
我们顺着长长的火车轨道往前走着,没有方向,没有目标,只是不停地走着。每天,从我们相握的手上流出来的汗,就能浸湿好几张餐巾纸。可不管怎么热,不管手上流了多少汗,他都不会放开我的手,或牵,或十指交握,或小指相勾。
当时我想,只要有他在,这一路,即使没有尽头也可以,这一生,即使没有目标也可以。
那天,我们路过一个小饭店,缭绕的饭香勾得好久没吃过一顿饱饭的我连口水都差点流下来了,末一看着我这样,好笑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嗤笑道:“馋猫。”
我嘟着嘴巴看他:“我饿了。”
“那进去吃吧。”
“没有钱。”
“没关系的,我有办法。”
“什么办法啊?”
“先吃再说,相信我。”
好吧,我相信了他,有些忐忑不安地走进饭店,点了几个炒菜,饱饱地吃了一顿。末一看着我,只是笑,不停地将炒菜里的肉丝夹给我。
我停下碗筷,说:“你也吃啊。”
他嗯嗯地点头,却依然将菜盘里所有的肉丝都夹给我。
吃饭的途中,他去上了个厕所,回来后问我:“吃饱了吗?”
我点点头:“嗯。”
“来,站起来。”
“嗯。”
“我说跑你就跑。”
“啊?”
“跑!”说完,他拉着我飞快地往外跑,我跟着他不停地跑啊跑的,不时担心地回头往后看,生怕老板追上来,但也许是我们运气好,老板并没有追上来。
我们跑了很远,才停下来,末一跌坐在路边使劲笑着,我生气地踹他:“你说的有办法就是吃霸王餐啊!”
“猪啊你!”
“怎么能这样呢!”
“这样是不对的。”
末一不说话,看着我生气的脸笑,我不理他,忽然觉得悲愤,难道我们以后都得靠这种坑蒙拐骗的伎俩度日了?
我们才十七岁,难道我们的一生都要像这样,像见不到光的老鼠一样躲躲藏藏,像流浪的猫狗一样,永远也吃不上一顿饱饭?
我咬着嘴唇看他,忽然,我听见自己说:“去自首吧。”
末一的笑容僵在脸上,我也呆住了,我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句话。他抬头看了看我,然后又低下头来,轻声问:“这样的日子,已经够了是吗?”
我犹豫了一会儿,却也还是点点头。
“也是……”他苦笑了下。
“彤彤,其实我不怕坐牢。”他顿了一下又继续说,“只是我进去了,谁来照顾你呢?”
“知道吗?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你家里人对你又不好,你的性子又冷,又没什么朋友,如果……如果我不在你身边,那谁来照顾你呢?”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忧愁,像是有无尽的担心一样。那时,我感动得说不出话来;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我在他心里,早已是比责任、比爱更重要的存在。
“如果,你答应我,你会好好的,好好地照顾自己,好好地读书,那我就答应你,去自首。”
我抬起眼睛望着他轻轻地点头:“我答应你,我会好好地等你出来。”
他“扑哧”一声笑了:“笨蛋,我们说的不是一件事。”
我却坚定地看着他:“不,我们说的就是一件事。”
末一自首那天,是我陪他去的。那天天气很好,云淡风轻,我们还是手牵着手,他只让我将他送到警察局门口,便不再让我送了。
他说:“我不想让你看到我戴手铐的样子。”
我说:“好的。”
他说:“我想自己一个人进去。”
我说:“你去吧。”
他说:“真的不用等我。”
我说:“知道了,我一定等你。”
他看着我直摇头,一直笨蛋笨蛋地骂着我。
我最终还是忍不住,回了他一句:“你才是笨蛋,最大的笨蛋。”
【六】
当时我想,他未成年,又是正当防卫,又因为长年被虐待,所以才失手杀了人,所以,他不会被判多久。可是我错了,一审判决下来,他被判了八年。
我不服,我当然不服,怎么可以这样判呢?法官你是白痴吗!是呆子吗!我想找人为末一请律师,我想找人为末一申请二审判决,可是我谁也不认识!
后来,我终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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