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基本为黑色的大鸟在地上拨弄着松叶堆积,似乎在寻找着什么,它背后的羽毛张开,像是一把巨大的扇子。
萧凌风小声道,“大家看,那正是一只松鸡,它可真大的,目测长度在90厘米左右,现在这家伙正在专心致志的寻找食物,我必须得出其不意的将其捕获!”
松鸡雄鸟从额到尾上覆羽都是石板灰色,头部的颜色较暗,上面有黑色的虫蠹状斑或云雾状斑。喉部黑色,胸部有蓝绿色的光泽,腹部有白色的斑点。
尾长而宽阔,具有一些白色斑点,在中央尾羽上有一条宽的不规则白斑。雌鸟的上体是锈褐色,夹杂着黑色及皮黄色的的横斑,下体较淡,喉部淡黄或橙黄色,胸部棕色,腹部和两胁淡白色,密布着黄褐色的横斑。虹膜褐色,嘴角黄色或白色,跗蹠被羽到趾。
用力的将手中的刀子掷出,小刀直接穿刺松鸡的身体,巨大的冲击力将其推动出去好几米远。
松鸡并没有直接死去,而是在痛苦挣扎,刀子刺进了它的胸腔,疼痛牵绊着它的行动能力,或许松鸡想要试图飞翔,从而逃离这里,不过它现在什么都做不到了,只能垂死挣扎。
萧凌风大步上前,快速的了结了松鸡,“朋友们,对待猎物最后的尊重就是给它一个痛快,尽量不要让它承受太多的痛苦。”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松鸡,没想到这个家伙张这么大,跟火鸡有的一拼。”
农村老百姓通常过年过节的时候会杀鸡炖食,一般都会选择公鸡,因为公鸡肉味道鲜美,鲜嫩柔滑,母鸡肉则略微死硬,而且母鸡因为可以产卵,通常都会留母鸡宰公鸡。
这只松鸡的羽毛颜色绚丽,一看就知道是雄性,野外的鸟禽为了吸引异性,雄鸟通常会长着一身绚丽多彩的羽毛。
“这就是松鸡吗?”段雪蓉上前看着地上死去的大鸟,“个头真的很大啊,比你们村头的那只大公鸡还要大。”
“哼!”萧凌风冷笑一声,“你是没见先前的那只大公鸡,跟这只松鸡有的一拼,而且味道也超棒的!”
萧凌风是农村娃,村长总是会把自家的公鸡散养着,以前的那只大公鸡经常来踩自家的母鸡,而且还会顺带啄食一些菜地里的嫩苗。
于是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那只大公鸡被某人抓走,炖了一锅小鸡炖香菇。
村长到现在都还没有抓到偷鸡贼,总以为时黄鼠狼干的,其实若是真的干起架来,黄鼠狼都未必打得过那只大公鸡。
农村里的狗见到那只公鸡都得绕着走,更别说是一只黄鼠狼了。
段雪蓉好像明白了什么,拍着萧凌风的肩膀,“没想到你还做过这种事情……”
“这都不重要了,咱们还是好好处理这只松**!”
从早晨喝过鱼汤到现在已经过去3个小时了,刚才救助小熊幼崽消耗了大部分体力,目前有些饿了。
熊宝宝似乎对松鸡非常感兴趣,它正摇晃着小尾巴,大口啃着松鸡脖子,不过它的牙齿太纤细,根本要不破肉皮,倒是啃了一嘴毛。
似乎觉得嘴里难受,小熊正笨拙的用熊爪拨弄嘴角的毛发,反倒是一个重心不稳在地上咕噜噜反转了几圈。
原本毛发干净的熊宝宝浑身沾满了干枯碎草,嘴巴里还遗留着一些松鸡的羽毛。
“这只熊宝宝好可爱啊。”熊宝宝眼睛像黑宝石一样璀璨,当真是可爱至极,段雪蓉欢喜的将其抱起,清理着它身上的杂草。
“建议风嫂把熊宝宝带回家,这个养在家里天天抱着睡觉最好了。”
“这是相当自私的做法,剥夺动物的自由是相当残忍的,而且熊妈妈会伤心的。”
“动物还是待在大自然最美丽,一旦成为人类的宠物,那就失去了灵魂,猫狗除外……”
“猫狗的祖先被人类圈养时间太长,经过几万代的圈养,它们大部分都失去了野外生存能力,若是放归自然,或许大部分猫狗会饿死。”
萧凌风表态道,“熊宝宝肯定是要还给它妈妈的,我也相信不出两天熊妈妈就会找到我们。”
“我打算做一个松鸡炖松茸,也就是平时吃的小鸡炖蘑菇,通常我们都会有大量的调料,这样炖出来的肉杂味会被调料掩盖,而我只有一点调料而已,但我相信凭我的厨艺,做出来的料理肯定很好吃。”
“又见风哥装逼了……”
“其实这家伙的烹饪很有一套,因为我跟他是同学,都是新东方学院的。”
“我以为你们都是蓝翔的,原来我错了。”
暂时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这里地面基本都是一些岩石构成,不会有什么虫子之类的。
萧凌风来到附近小河打水,“处理鸡毛的办法就是高温,热水烫鸡可以让鸡毛更好拔。”
往临时营地走的时候远远的就看见段雪蓉受理拿着什么,妹子正闭着眼轻嗅着。
熊宝宝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围着萧凌风蹦蹦跳跳,短小的尾巴快速摇摆着。
“你看这个是不是香叶啊?”段雪蓉递过来问道。
“嗯?”萧凌风轻嗅一下绿叶,“真的是香叶,你怎么知道这是香叶的?”
在萧凌风的印象中段雪蓉是城里人,应该不认识香叶才对,怎么突然九变得这么厉害了。
“本小姐为了跟你一起荒野求生,可是在动植物上下足了功课的,区区香叶而已,我一看就知道了。”段雪蓉抱胸道。
“嗯,有了这香叶,小鸡炖蘑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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