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来自另一世界的沈辰回忆着原主人过去时,一阵叫嚷声把沈辰拉回了现实。
“二傻子,去买些早点来,哥我肚子饿了,快去!”一个身材略高,面相有点凶的青年从宿舍里走了出来。
由于沈辰还没适应现在的身份,当有人叫他二傻子时,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哎,叫你买早饭去,你愣着干嘛呢,耳朵聋了咋的?”再次的喝骂终于让沈辰搞清楚了,那人嘴里的二傻子现在叫得就是他。
“二傻子,彪哥的话你也敢不听,还站着干嘛,快去啊!”接话的正是和沈辰一起调过来的孙全,此时也从宿舍里钻了出来,边叫唤着边挤眼暗示。
而他口中的彪哥,就是站在门口那青年,名叫胡彪。据说以前是湘州某镇的一个小混混,后来闯了祸,就逃来了魔都,跟着镇上一起长大的邓庆海在工地上干活。
由于在外面混过,又和邓庆海有那么一层关系,时间久了,胡彪俨然自封队里二号人物,平时对队里的人都是呼来喝去。至于沈辰,胡彪从来没正眼看过一下,一个二傻子是不值得他留心的。
沈辰冷冷地看着胡彪,在他身体的记忆里,这个胡彪不但人横,而且喜欢占便宜,平时队里有人有什么好东西,他总要占上一份。
特别是对于沈辰,他让沈辰买早饭买饮料从来就没给过钱,沈辰刚来时,他向沈辰借过三百元钱,之后就没了下文。
胡彪看到沈辰冷冷地盯着自己,瞬间有种被侮辱的感觉,不禁咆哮着道:“看什么看?你是不是骨头痒了,找不自在?”说着就要冲过去教训沈辰。
边上孙全一看要闹事,马上拉住胡彪并讨好道:“呀,彪哥,您跟这傻子生什么气啊,大人不计小人过,您边上坐,我来跟他说,二傻子,二傻子!快去买早点啊!还傻站着干嘛?”孙全一边拦着一边向沈辰狂挤眼睛。
沈辰像是聋了似的,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任何反应,但仔细观察的人会发现,他的右手因慢慢捏紧而爆出了青筋。
正在这时,外面走进一人,一看这情景要闹事便道:“都干嘛呢,都是自己队里的兄弟,闹什么事?彪子,小辰人家是个老实孩子,别老是欺负他,我这刚买了几个蛋饼,来,先把早饭吃了!”
来人正是邓庆海,做为队长,一看队里要闹事,当然要马上阻止,所以他刚一出现就把胡彪拉走了。
胡彪虽然横,队长面子还是要给的,但嘴里依然不依不饶道:“海哥,你不知道这小子现在越来越拧了,吩咐的话都不听,真是欠揍。”
“好啦,彪子,你这脾气得改改,一个小孩家,你跟人家拧什么劲?”邓庆海再次劝道。
胡彪本来还想说什么,被邓庆海又说了几句就不响了,拿着两个蛋饼到宿舍里吃了起来。
邓庆海打发了胡彪,转身对着沈辰笑道:“小辰,早饭还没吃吧,过来一起吃?”
看着邓庆海的笑容,沈辰慢慢放松了握紧的右手,眼神也柔和了些:“海哥,我不饿,你们先吃吧。”说完沈辰转身出了工地。
早上的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吃过早饭,工地的工人便热火朝天地干起活来,除了中午吃口饭,大伙一直忙到太阳落山才收工。
当晚上华灯初放的时候,工地的工人才陆陆续续地回到宿舍。大家开始各自忙各自的事,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打牌聊天,队长邓庆海则拿着账本,坐在一张桌子前,算着一天的各种费用以及今天出工工人的工分。
就在屋里一片喧闹时,突然一条丝袜高跟腿踏进了宿舍门。
沈辰来到这个世界后,虽然对现代女性穿着性感的高跟丝袜一直不太习惯,但他不否认现代衣着设计给女性赋予了更多曲线的美感。
可这条刚伸进来的高跟丝袜腿,沈辰完全没有那种美的感觉,他给沈辰第一个印象就是油腻,一条穿了高跟丝袜的大腿会让人觉得油腻是种什么感觉呢,反正沈辰现在的感觉就是刚吃下的饭有些反胃。
看到门前有人出现,屋里第一个站起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翻着账本的邓庆海。只见他一个箭步冲到门口,满脸堆笑地对着门口那人道:“老婆,你怎么过来了,你看这里乱七八糟的,把你刚买的新鞋都弄脏了。”
“你还知道你老婆,人整天在工地,家里都三天没回去了。”邓庆海的老婆边埋怨着边进了宿舍。
邓庆海老婆叫尉莉姿,魔都本地人,在一家国企做文员,她名字虽好听,人却有点丑,不但有点丑还非常“丰满”,因此一直到二十五六都没处过对象。
直到五年前碰到正落难的邓庆海,当时邓庆海刚来魔都做生意亏了本,多亏尉莉姿援手让邓庆海度过了难关。
邓庆海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进了施工队有了钱后就经常买些礼物送给尉莉姿,两人处久了倒是有了感情,就这样两人终于走在了一起。
婚后两人虽然感情融洽,但尉莉姿做为魔都本地姑娘娶了个外地老公,总表现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架势,常常在家发大小姐脾气,这要碰别的男人早就翻脸了。
但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长相和脑子都不差的邓庆海就吃这一套,都说魔都男人都是妻管严,而邓庆海可以说把这一优良传统发挥到了新的高度。
其实今天邓庆海老婆的打扮可以说非常时髦,白色镶边的露肩装,下的短裙加上超薄的肉丝和蓝色的小高跟,本应该是个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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