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质极好,就算是沾了水珠也柔顺丝滑。
“妈哟,这么娇滴滴的美少女那个哪家的傻逼少爷也能下得去手?怕不是石乐志。”
被自己容颜惊艳了一下,林小九忍不住对打死小乞丐的那个少爷背后冷嘲热讽。
这要是放在天朝,妥妥的“三年血赚死刑不亏”好吗?完爆那些当代萌妹子好吗?放到异世界就要被打死?萝莉没有人权?无法无天了?
经过记忆里的一些零星记载,这个世界的审美观和原来的世界差不多,而且人均颜值也差不多。
故而林小九心中不禁暗暗为小乞丐感到惋惜,毕竟她这样的容貌无论在天朝还是在异世界都属于绝色,攀上个高富帅不是问题,不去攀高富帅还要来撩。
结果因为浑身脏兮兮的被不长眼睛的傻逼富贵公子的手下给活活打死。
可与此同时她也有些无奈,这样的容貌对她来说没有太大的好处。
虽然她也不希望自己长得很难看,但太漂亮终究还是招人眼馋,怕不是有什么长眼睛的富家少爷要来搞事情。
到时候如果自己没有自保能力那多麻烦啊。
自己虽然已经同化了小乞丐的人格,也或多或少受到了她的些许影响,但并不代表自己会和一个男人夜夜笙歌。
毕竟在她自己看来,这简直就是在搞基,对不起搞基这种事情林小九是坚决拒绝的。
想到这里林小九叹了口气,但也没有后悔洗去脸上的污垢。
难道你要让一个讲究卫生的现代世界三好第一科技人士顶着一身泥巴跑来跑去的?
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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