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曼妙,灯光璀璨。
夏千坐在台下,第一排,距离近到她觉得只要她伸手就能握住那个女主演的脚踝,然后把她生生从台上拽下来。
那是个华籍演员,新面孔,夏千记得似乎叫林甜,在国内正当红,刚签了王牌经纪公司的全约。夏千以前还在学校里时就听莫夜说财势滔天,却不知道竟然滔天到如此,能在纽约百老汇剧目里强势地安插进一个不知名的音乐剧新手。
而想到莫夜,她就免不了记起那时莫夜拉着她的手笑着对她说的那番话。她说:“夏千,我们要一起努力从音乐学院毕业以后进!组一个‘夏夜’组合,红遍大江南北!”
如今再看,一切都是恍如隔世,夏千连难受和憎恨的力气都没有了。
此刻她只是用尽全力一般盯着离她咫尺的林甜,看她舞步生硬,听她语音可笑地唱着一支属于异乡的歌。
她唱:“我们相遇,在冰与火之间,在爱情与仇恨之间,在死亡与重生之间。”
这个故事里,林甜是一个偷渡到纽约后靠跳脱衣舞讨生活的姑娘,而金发的男主演是贫穷的作家。他们在艰难里合租在一起生活,互相鄙夷对方的低微身份和贫穷,却不得不相濡以沫,矛盾又挣扎。
可惜林甜的英语不是很好,嗓子也一般,音乐剧要求演员舞唱俱佳,她不仅唱得有失水准,舞步更是没法兼顾,跳得支离破碎。仅仅开场半小时,夏千已经听她唱错了五处,看她跳错了八处,金发的男主演不得不紧跟着她为她遮掩和补救。
那个时候夏千真的是充满了恶意的,她是真的认真在想,要把林甜从舞台上拽下来。林甜不配待在那里。
我唱得比她好,跳得也比她好。在那里的应该是我。夏千听得到自己心里的那个声音,躁动的,不服并且怨恨委屈的。
可惜夏千一点力气也没有,她发着烧,迷迷糊糊,手脚酸软。她知道自己体内还有能量,还有仅剩的能量,为了拼尽韶华绽放的某一刻。
她要留到那一刻。
她孤注一掷地用光身上仅剩的三百美元买来这一张第一排的票,不是为了把林甜拽下来的。
而是为了那一刻。
第二幕里的一场互动戏。
女主角的一个脱衣舞娘朋友身患艾滋病,被所有人回避和抛弃,只有女主角愿意在平安夜把她请进自己和男主角的家,一起唱歌跳舞,度过了那可怜女人生命里最后一个圣诞。
每到这一幕,女主演就需要走到舞台的边缘,从第一排观众里随机挑选一个女观众,去扮演她那个脱衣舞娘朋友。
这是整个剧里唯一带了喜庆色彩的部分,女主演和男主演会拉着这个被选中的幸运观众一起唱歌,然后幸运观众将获得一次独唱的机会,唱整个剧里最脍炙人口的那首《死亡开端》——这是一支几乎每个百老汇迷都会的歌。
林甜终于走到舞台边沿,她可能还有些怯场,稍稍扫了一眼第一排。
夏千捏紧了拳头,手心都是汗。她已经两天没吃饭了,这一刻饥饿、紧张、绝望又充满希望。她穿得单薄,身上是一条洗得已经有些起球的灰色长裙,这已经是她最体面的衣服。室内的暖气很足,但夏千还是觉得冷,那种温度达不到她的内心。
林甜还没决定选谁,其实那只是几秒钟的停顿,夏千却觉得耗尽了她的青春。然后林甜终于看到了她。夏千仰起头,努力朝着林甜笑,几分钟前她还在想把这个女人从舞台上拽下来,现在却必须尽己所能地讨好她。
林甜迟疑了一下,但最终把手伸给了夏千,在第一排里,她是唯一一张亚洲脸孔,基于对同类的亲近感让林甜选择了她。
夏千几乎是虔诚地握住了林甜的手。
她终于如愿以偿地被拉到了舞台上。
这一刻,周围的声音仿佛退去了,夏千站在舞台中央,她感到眩晕,同时也第一次那么真实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那种强烈的自我把握感。她转头看舞台下面,那里是黑压压的人头,这种睥睨的姿态让她产生了错觉,仿佛她才是这场演出的主角,她才是被命运选中的女孩。
林甜拉起她的手,金发的男主演唱起第一句,他善解人意地对夏千笑笑。
他们一起拉着手唱歌,夏千在迷迷糊糊里唱完了这支合唱,像一个称职的激动到不知所措的幸运观众。一切都完美无缺。
下面就是那支独唱。熟悉的节奏已经响起。
夏千开始颤抖起来,她的手心皮肤因为发烧而滚烫,却又奇异地冷。
于其余所有人,这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互动插曲,并没有人在意一个幸运观众会唱成什么样;于夏千,却是她人生里仅存的一搏。
她输不起。
她甚至连热水费都负担不起了。发烧和饥饿让她的记忆短暂地出现了错乱。夏千仿佛又回到了今天早晨,纽约十二月一个平凡无奇的早晨。她却不得不拧开水龙头,咬牙把头凑上去,让那激冷的水像一把利刃一般切割进她的头皮。她是一边哭一边洗的,刺骨的水打在脸上,瞬间中和了滚烫的眼泪。
她没有退路了。
“我将再也得不到玫瑰、清泉和夜莺的歌声,以及他的吻。”夏千终于抬头唱起,她的眼睛因为刺目的光线出现了短暂的失明,她就在这种恍惚里唱着,“我将得不到一切,我也并不曾拥有一切,当我站上这死亡的开端。”
夏千唱着,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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