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有钱,直到今天,我身上的现金永远是五六万。一是因为人穷惯了之后,有现金就觉得有安全感。在香港的时候,钱包里面永远保持10万港币,在美国就是三四万美金,在北京就是保持1万人民币,主要是我的钱包1万人民币就塞满了,如果塞得下,我也会放10万人民币。港币面值大,5万港币才很薄一沓。二是我不习惯用信用卡,过去因为没读过什么书,不会签名,有卡也不会用。以前用信用卡不像现在这么简单,你刷完之后就给你随便一签,那时候是要填写一个完整的表格,什么名字啊地址啊还有各种英文的内容,我一看就怕了,有时候我签完名,人家一对照,就说我这个签名对不上。其实是因为我不太会写字,每次写得都不太一样,这就弄得很麻烦,后来我买东西就是用现金,一要买什么我就开始唰唰唰数钱。美国人平时最多带50美金在身上,其他都是用信用卡的,看我这个阵势都会吓住,心想:“ood!这人是谁呀?”可是谁让我不会填表呢?只能现场数钱,需要花更多钱的时候就叫成家班一人抓一堆。以后名气越来越大了,很多人都知道我是谁了,刷卡也就没那么麻烦了。现在我的信用卡就是没有名字的,我不在卡片背面签字,都是空的,反正大家都会相信我。我钱包里有一张黑色的信用卡是无限额的,谁捡到都可以拿着它去买飞机,不过就要看到时候人家相不相信你,哈哈。
我喜欢热闹,任何时候吃饭都是一大群人。房祖名好像还跟他的朋友讲过,说自己从小到大就没有一家三口吃一顿饭的印象,全部都是跟一群人。十几年前,我每年请人吃饭大概就要花掉1600多万。那时候经常有世界各地的朋友来香港,我肯定会带着大家吃饭,吃完之后就去卡拉ok唱歌,去夜总会喝酒,带朋友们玩就要玩得尽兴,平均一天五六万是跑不掉的。家里人老是说我太浪费,别的地方咱们不省,难道吃饭都不能省省吗?
有那么一年,我下定决心要省钱。每天就跟朋友们说,今天就不跟你们吃饭了。大家就说好啊,就各自撤了。结果大家一走,我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就回公司一个人剪剪片子啊,找一些事情做啊,以为过了很久,一看表,时间还那么早。那一年过得好辛苦啊,最后算一算,吃饭的钱省了800多万。我就跟自己说,何必呢?干吗这么委屈自己呢?打那之后就再也不省了。
有一阵在北京,几家常去的餐厅吃烦了,同事带我去一个越南小馆,我们七个人点了一堆,最后结账是700多块,我说,“好便宜啊!”大家就说,大哥,这样一个小馆子700多块哪里便宜。我就想自己平时请大家吃饭,哪一顿都要好几万,也不看账单,就直接签字。平时只要我晚上去会所跟人开会,每天也都会请那里的工作人员吃宵夜。这些都算我账上,怪不得娇姐曾经跟我的朋友开玩笑,就希望我多开工,进了剧组天天拍戏,不仅把请人吃饭的钱省下来,还能够赚钱。
我喜欢送人礼物,答应要送谁什么都会记得很清楚。十多年前,我想做一批自己品牌的皮衣。从2000年开始,设计了一年多,用最好的羊羔皮,在香港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做,就拿去日本做,当时做完大概6000块港币一件,算是很贵了。那批衣服做得很好,每一件都有编号和签名,我就不舍得随便送人,而且送这个不送那个,就会得罪人,所以我就决定一定要送给特别的人。
刚好那段时间我到伦敦,看到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当时大家都在赌拿了五连冠要怎么样,我说我也加入,不用五连冠,三连冠就每人送一件皮衣。结果最后他们就拿了五连冠。我说话要算话,当时他们在深圳参加一个活动,我就把皮衣全部拿过去送给他们,自己也穿上,跟他们一起上台唱《真心英雄》,给他们鞠躬。尤其看到那几个负责陪练的球员,心里觉得特别感动,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一个冠军已经很难拿了,五连冠真的很厉害!
从没钱到有钱,从乱花钱到做慈善,我也在一路成长。我不介意别人说我没文化、暴发户,我自己也确实有过那样的阶段,但现在懂得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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