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方完全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原告方认为没有按图纸施工没有事实依据。20xx年3月,施工的工程经原告在内的五家责任主体竣工验取合格并交付使用,直至今日起诉称未按图纸施工,期间从未提出相关要求,该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同时竣工验取报告上签章表明被告施工的工程已被原告确认合格,原告以此提出诉请,显然自我矛盾。
综上,原告方在省高院判决书下达后,市中院强制执行情况下,想以诉讼方式达到坐享其成的目的,应有基本的事实。编造谎言,滥用诉权当然得不到法律支持,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请。”
从文学的角度解读这些法律对辩,枯燥无味,味如嚼蜡。
用朱军的话说,不是陈堂对质,他才懒得听呢。但他没办法,他是主审法官必须听,而且必须认真的听。
一般来讲文学作家如果没有生活是写不出来上面带有专业知识庭审内容的。但文学作品里有时又要法律方面的素材,交揉在一起更能增加文学的活力与魅力。
这种民商事的双方律师法庭辩论,不像刑事法庭辩论,公诉人与被告人的委托律师那么激烈,也不像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为争财产为争子女抚养权,生死你活的争吵。而是温和的对垒,波不惊澜,但平静的对辩中,暗涌着诡谲的漩涡。
熊庭长在对辩中,应诉方红叶公司的辩护律师杨中快说完了才出现。而在当事人陈述的环节,马老九刚说完,老罗又回到了坐位上。这场审理,合议庭的成员中尽管有人间断,但仍然是有始有终。如果败诉方发此为由合议庭成员中途随意走动为由发难,那就可笑了,当然他们任何一方都是不会提出这个庭审风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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