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是为了救下一个人,诺希娅。
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莫森从心里把自己当成了一个骷髅,一个冷血无情的骷髅。
如果用欺骗的方法,莫森也能够救出诺希娅。那为什么会选择杀掉他们呢?
自己动手之前的那阵颤抖,究竟是害怕还是,兴奋呢?
如果诺希娅没有挺身而出的话,也许莫森已经忘记自己是个人了吧。是个人呀。
人因为有感情才被称作是人。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时间是最好的药,他能够洗干净一切。”莫森变成一个人用了二十年,而他变成骷髅只用了两天。
就像好人走尽十万八千里,坏人立地成佛是一个道理。莫森杀了二十四个人确实是很残忍,但是他也放过了两个人,在凡切尔林的心中也许会认为莫森很仁慈吧。
也许之后,在莫森与凡切尔林的立场倒立过来的话,凡切尔林也会放过莫森一次,因为在他的心中莫森是一个仁慈的人。
或许这样说有些奇怪,人总是觉得感情容易坏事,但是没有感情就做不成一件事。你我互助就能做完美一件事吗?
莫森放凡切尔林走一次,莫森失去了得到领地的机会。凡切尔林放莫森走一次,凡切尔林被圣堂责怪,失去了一个击溃亡灵的机会。
大家都失去了一个重要的机会,但是得到了感情,也许在旁人看来,这简直不可理喻,凡事不应该牵扯到私冤,应该从大角度出发。
但只有凡切尔林和莫森能够理解。
不后悔,对得起自己的选择才是最好的选择,也许这样做欠了很多人,但至少不欠凡切尔林了。
就算全世界所有人加起来,都抵不过他一个人,这就是莫森的想法。
没有什么理由,只是稍微觉得,那个人很不错。就像男人对女人的一见钟情一样,从见到对方的第一刻起,双方就已经在对方的人生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感情是千害而无一利的东西,但这东西大家都很珍惜。
不知不觉莫森已经来到了一个莫森的小城镇。
大门上刻着几个莫森能看懂的异界文字“德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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