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杰很满意自己创造出的效果,看着闵雪那张姣美的脸蛋,心头一阵火热,那是他召集这场聚会的源头,如果能够将这个女孩揽入怀中,一切都是值得的。
看到孙绍杰眼神中的炙热,闵雪心头一紧,回头看了一眼,却没有看到那熟悉的身影。
“闵雪,再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即沉沦,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在我心中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记……”
孙绍杰酝酿的情绪却被一个高昂的声音打断: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那攀缘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开屏的孔雀
炫耀自己的华美
……
刹那间,所有的目光都转到何钦的脸上,惊讶,疑惑,喜悦,懵逼,五味陈杂。
“…”孙绍杰重重咬着牙,愤怒的看着何钦,这是哪儿跑出来的小子,用了很长时间准备这次表白,一切都在完美的进行,却半路杀出来一个程咬金,准备的腹稿都憋了回去。
何钦看到了孙绍杰的表情,一点不在意,抢老子的女人,还不准我出点幺蛾子,婶婶都忍不了。
颂着这首改编自那个世界的《致木棉》,何钦飘然走到闵雪的身边,单膝跪下“我愿做那平凡的橡树,与你根叶相绕……”手中却空空然。
“你在干什么?”孙绍杰阴沉的盯着何钦,两颗眼睛中冒着愤怒的火花,所有的计划都被眼前这个小子打断,成为了笑话。
“孙公子,难道你不会看吗,当然是跟自己喜欢的女孩表白。”何钦斜睨了一眼孙绍杰“我知道,一场精心策划的表白,甚至是买通了闵雪身边的女孩,你一定很愤怒,但你他玛的有没有问过我这个正牌男友同不同意?”
如此重磅的炸弹丢下来,有那么一刻,爆炸的气流扫过,一时之间,寂静无声。
“苏秦,何钦说他是闵雪的男朋友!”赵涵震惊的无以复加。
暗恋着闵雪,被自己刺激到,出来搅局,与自己有仇,看自己不顺眼,想要一鸣惊人,最后一次的疯狂,孙绍杰想了很多种可能,唯独没有想过何钦是闵雪的男朋友。
“闵雪,他说的是真的?”一个初中时与闵雪相熟的女孩捂着嘴巴不敢置信的问道。
闵雪却在兵荒马乱的时刻走了神,眼前的一切看起来那么熟悉,思绪不禁回到了那个下午,那条记忆中已经斑驳的马路,那个穿着白衬衣的瘦弱少年如同梦想中的白马王子翩然出现,颂着一首她从未读过的诗。
直到何钦牵住她的手,向所有的人晃了晃,闵雪才醒过神,对那个女孩笑了笑,甜蜜的点了点头“我们高中时就在一起了。”
这一刻,五班的学生一片哗然,如同轰炸机飞过头顶,癞蛤蟆和白天鹅的故事再次重演。
“呵…呵…”将玫瑰扔到一边的垃圾桶边,孙绍杰自嘲的笑了笑,喜欢的女孩竟然早已经有了男朋友,还是自己看不起的人,这一刻,竟连质问的心情都没有。
“让大家见笑了,今天就这样吧。”收拾心情,孙绍杰对五班的学生温声笑了笑,坐进车里。
“那小子很不甘心啊!”听着油门的轰轰声,苏秦嘲笑道。
“恭喜完成装b任务,获得初级手速技能。”赵灵儿的声音在何钦的脑海中响起,很久没有动静的系统再次给了何钦一个突然袭击。
“你今天的胆子真大!”原谅了那几个被孙绍杰收买的女孩,闵雪盯着何钦的侧脸。
“老婆都要被人抢走了,难道你指望我笑脸相迎,对他说一句谢谢。”在闵雪的额头上轻轻打了一下,何钦对赵灵儿问道“灵儿,我不记得有接到装b任务,还有这个初级手速是什么东西?”
“大编辑系统只发布主线任务,在此之外,还有一些隐藏的任务,装b任务是其中一个,初级手速是一项提高码字速度的技能,速度可稳定在千字九十。”
千字九十,一个小时就是五千字左右,相比于何钦之前不稳定的手速,提高了很多。
“嫂子,你好!”众人散去,只有苏秦和赵涵不知趣的留在了两人身边,不怀好意的打量着两人。
“你们好。”闵雪嘴角含笑,轻声回复道。
“…”何钦从钱包里面掏出一张蓝绿色的票子,给了他们一个犀利的杀人眼神“我请你们喝茶,赶紧滚蛋。”
“谢谢老大。”苏秦两人嘻嘻哈哈的接过钱“嫂子,我们就不打扰你们小两口的甜蜜了。”
“你念的那首诗是什么,为什么我没有听过?”闵雪羞红着脸蛋将话题转移。
“致木棉,我朋友作的一首诗。”
何钦没有将这首诗据为己有,虽然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叫做舒婷的女作家,但他可不想被人安上诗人的名号,肚子里没有多少存货,能够记住这首《致橡树》,只是因为自己在看《春风十里不如你》而已。
“回去之后再背一遍,我要抄下来。”闵雪很幸福,与这首诗无关,听到不是何钦的诗,情绪没有太大的变化。
“好。”何钦微微笑了笑,手掌穿过闵雪的手臂,揽住那柔软的腰肢“裱起来,我都没意见。”
“好啊,裱起来。”将何钦的手指抓在手中,闵雪一本正经道。
艳红的夕阳,微醺的清风,翩然的少女,何钦仿佛回到了曾经,那段叫做青春的时光。
将闵雪送回到家,何钦回到家里,将《致木棉》发送给闵雪,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十指放在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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